二、清内阁满蒙文合璧文书的书写格式 蒙古堂档所收前十年即康熙十年至康熙十九年的档案,俱为蒙古文,延续着内秘书院、内翰林秘书院蒙古文档案的做法,有所区别的是大部分文书都有蒙古文的文书处置记录。从康熙二十年开始,蒙古堂档的文书兼备满文、蒙古文,分开抄写,分开入册,蒙古文的在前,满文的在后,一般同一份档案的满文文书和蒙古文文书收入同一个档册,有时也有分册入档的,后一种情况可能是因馆藏整理时疏忽产生的差错。从康熙二十八年开始,同一份文书的满文和蒙古文写在一处,满文在前,蒙古文在后,遂形成满文和蒙古文合璧文本。蒙古堂档中保留了系统的满文、蒙古文合璧文书档案。其中,无论是来文、敕谕还是奏章,大部分都附有文书处置部分,记录着来文的接收时间、具折入奏及皇帝批复的情况;敕谕的拟写、具折入奏及皇帝批复的情况以及遣发日期等信息。文书处置部分的书写形式可以分为三种:一是以蒙古文书写附于蒙古文文书之后,二是以满文书写附于蒙古文文书之后,三是以满文书写附于满文文书之后。有的文书未附处置记录,可以理解为文书底稿,(21)或是未经奏入的文书。(22) 来文都是蒙古文,其满文文书应是蒙古文来文的翻译件。敕谕多数情况下先用满文拟写,后译为蒙古文。无论孰先孰后,蒙古文和满文文书的书写格式基本一致,由以下要件构成:(1)标题。所有文书均有标题,但标题内容十分笼统简略,例如“哲布尊丹巴奏书”、“喀尔喀墨尔根济农奏书”、“赐喀尔喀土谢图汗敕谕”、“赐厄鲁特噶尔丹博硕克图汗敕谕”等。有的档案存在蒙古文文书与满文文书标题不一致的情况,例如,康熙二十六年五月二十日的一份来文,其蒙古文文书的标题为“令车臣汗之子嗣立为车臣汗事”,(23)而满文文书的标题却为“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奏书”,(24)实际上是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为车臣汗嗣立事奏皇帝书。类似情况还有一些,(25)不一一列出。(2)抬头词,亦称冒头句。来文抬头词多为蒙古首领对清朝皇帝的各种尊称,诸如“文殊菩萨安抚众生大皇帝陛下”、“至圣康熙皇帝陛下”、“谨奏仁爱一切大可汗陛下”、“谨奏康熙皇帝陛下”等。敕谕的抬头词只有一种格式,如“皇帝敕谕喀尔喀土谢图汗”、“皇帝敕谕厄鲁特噶尔丹博硕克图汗”、“皇帝敕谕厄鲁特策妄阿喇布坦”等,是一种高度一致的清朝官方文书格式。(3)正文。为文书的主体部分,抬格现象较为普遍,凡遇“皇帝”、“圣”、“上”、“敕”、“谕”等字词,必抬格且另起一行。正式文书抬格一个字,但抄件只抬格半个字,不仅与汉文抬格两个字不符,而且与满洲、蒙古文抬格一个字(26)亦有不同,显得有些随意,缺乏恭敬。来文的原有格式,因原件已佚而无法确知,但根据十七世纪初期蒙古首领致满洲皇帝书信的格式判断,估计抬格和不抬格两种形式都有。敕文抄件的抬格,本应与正式文书一致,但是却与来文抄件一样都是只抬格半个字。(4)礼单。说明赠送之礼物,绝大多数来文和敕谕都在书信后面列出具体礼物及其数额,蒙古方面称“随信礼物”,主要是哈达、马匹、貂皮等方物,清朝则称“赏赐、赏物”,主要是绸缎、银两等。(5)文末用语。敕谕是用“特谕”字样,强调颁赐的用意。蒙古方面的来文则无固定词语,一般都是用一些祝福、祈祷和乞请之类的文辞。(6)文书落款。交代文书发出的时间和地点等。值得注意的是,蒙古来文日期,一般采用回鹘历、藏历和蒙古历等表述,有时只笼统地标写“吉日”。有部分蒙古来文,虽然总体上采用蒙古历,但月日用藏文数字表述,其满文文书一律翻译为满文。(27)清朝方面的文书采用的是清朝纪年。另外,根据文书处置记录中的记载,清朝敕谕原件钤盖的一律是“敕命之宝”,(28)蒙古方面钤盖何种印章,因缺乏实物证据和相关记载而不得而知。(7)文书处置记录。所有的文书抄录件除了底稿和未经奏入的文书,都附有文书处置记录。作为文书档案的组成部分,这些记录不仅可以帮助人们了解该文书的价值,而且为人们深刻理解文书的拟写、御批、发收等清代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提供了极为可信的第一手资料。例如,康熙三十三年闰五月十六日《康熙帝为谕亲来会阅事赐厄鲁特噶尔丹博硕克图汗敕谕》的文书处置记录就较具代表性:“康熙三十三年闰五月十日,赐噶尔丹博硕克图敕谕,由教习唐古特字少卿巴图赖,侍读学士伊道、喇锡,主事拉穆章、孟德顺等翻译。由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学士德珠、戴通、温保、嵩祝、沈图,教习唐古特字少卿兼郎中巴图赖等奏入。即日,奉旨:‘此事关系重大,恐有文辞先后不合体之处。噶尔丹誓书印文、噶尔丹立誓前后奏书以及赐噶尔丹敕谕之簿册,俱分门别类,由巴图赖携来呈上。钦此。’即刻分类,由巴图赖携来理藩院藏噶尔丹奏书共九通及内阁藏赐噶尔丹各满文、蒙古文合璧敕谕共十一通,本月十二日,奏入。奉旨:‘此赐噶尔丹敕谕缮写尚好,交内阁,照此誊写,钤敕命之宝发出。钦此。’交侍读学士伊道、喇锡,主事拉穆章、孟德顺等翻译,教习唐古特字少卿兼郎中巴图赖一同译出,兼写满洲字、蒙古字于龙笺纸上。康熙三十三年闰五月十六日,钤‘敕命之宝’二,召来理藩院侍郎西拉跪于大臣等前,由侍读学士伊道,主事拉穆章、孟德顺面交之。”(29)这一珍贵的记载,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清代满文、蒙古文文书档案的形成过程及书写格式。 厄鲁特蒙古来文中有大量的托忒蒙古文书信,迄今发现的最早的托忒文档案为康熙十八年噶尔丹致康熙皇帝的书信,(30)此后一直到康熙四十七年,西北厄鲁特致清朝的书信几乎都是托忒文的。(31)清内阁蒙古房有专人翻译托忒文来文,并照抄托忒文来件,但文书处置记录用满文或蒙古文书写。这些托忒文来文书及其满文翻译件的书写格式与蒙古文来文书及其满文翻译件相同。(32)康熙朝颁给厄鲁特蒙古的敕谕、檄文等,一概用传统蒙古文和满文同时书写。乾隆年间设立咸安宫托忒学,培养托忒文翻译人才,为内阁等部门输送专业人员,蒙古堂的托忒文翻译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常替军机处承办颁给哈萨克、布鲁特及外藩部落敕书的托忒文翻译缮写工作。(3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