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联邦德国通过承担罪责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了与受害国家及受害民族的和解,为西方一体化和新东方政策等重大外交战略的选择创造了必要的条件。本文以和解政策为主线,以现实政治与道德责任的关系为视角,论述战后德法、德波及德以关系的特点和差异,探讨历史因素对联邦德国外交政策及其国际地位的影响。 关 键 词:德国外交/历史问题/现实政治/道德责任/和解政策 作者简介:李乐曾,同济大学德国问题研究所教授 联邦德国自成立之日起,其外交政策就包含着一个“与生俱来”的特殊任务:解决因纳粹德国的统治及发动二战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抚慰受害国和受害民族的巨大创伤,与后者恢复并建立正常关系,实现国家和民族的和解。因此,对纳粹历史的立场和处理历史问题的态度成为联邦政府制订和实施外交政策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关键因素。联邦德国成立后需要处理的纳粹“历史遗产”涉及的面很广,本文讨论的重点仅限于国际关系、政治制度及政治文化领域。 一、德国的历史包袱与德法和解 1945年5月8日欧战结束,德国在物质、精神和道德上陷入前所未有的灾难和困境之中。联邦德国自成立起就背负着“两个历史包袱”,德国学者维尔弗里德·布雷多夫(Wilfried Bredow)将其概括为:纳粹主义的历史;受害国由于担心德国重蹈覆辙而对它的历史“污点”保持长久的记忆①。布雷多夫认为,第一个历史包袱更为沉重,因为它不断引发德国国内就历史问题进行激辩;第二个历史包袱的影响力则取决于德国是否会采取重新引起它的邻国和其他国际关系参与者担忧的政策②。事实上这两个历史包袱之间有很强的关联性,总体而言前者主要通过国内政治,也就是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特别是通过主流社会对历史的认识和评价间接地影响国际政治;后者则直接对德国的外交政策产生影响。③ 二战后德国的政治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历史上德国在文化上属于西方,但政治上长期游离于西方民主制度之外,魏玛共和国的民主实践由于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原因而归于失败。与一战后不同,1945年后德国“政治、社会和道德的连续性发生了急剧的断裂”,德国反西方的特殊道路就此终结。④1949年联邦德国通过接受西方制度模式在政治上真正回归西方,融入西方,⑤正如阿登纳所表示的那样,德国在政治“价值观上属于西欧世界”⑥。德国的这一历史性转轨促使它在承担战争罪责和消除战争后果的过程中,“对西方政治文化毫无保留地开放”⑦,在制度层面上进行历史反省,这持续地体现在有关对内和对外政策制订和实施的过程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