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几点分析 对于体育运动和比赛是否有利于军事生活,古希腊人和罗马人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以上列举的就是正方和反方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两种不同的认识? 应该说,这种分歧的出现首先具有明显的时代背景。我们注意到,“体育运动和比赛并不符合军事活动的需要”这一看法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出现在古风时代后期到古典时代。在这一时期,一方面,军事活动和战争日益频繁,尤其是重装步兵逐步成为了战争胜负的决定力量,这就对日常的军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士兵个人的体能、意志、品质和作战能力需要加强,而且战争集体的步调一致和协同配合显得更为重要了;另一方面,随着“泛希腊赛会”和地方赛会的大量创建,在赛会规则日益完备和赛会制度逐步完善的同时,所有普通公民都能够参加的“裸体竞技”项目成为了赛会的主角,由此而在体育运动和比赛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平民化和职业化的趋向。总体而言,军事生活和体育比赛中出现的这样两种新的发展趋势既有相互契合的地方,也存在着诸多明显的分歧,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体育运动和比赛与战争开始“分道扬镳”。换句话说,正是这种专业化趋势的出现和社会分工的要求从根本上造成了上述两种不同认识的产生。 我们注意到,凡主张体育运动和比赛有利于军事活动的人大都强调二者的相同或相似之处,而持有相反观点的人则认为体育运动和比赛与战争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活动。正是这种“求同”和“存异”上的偏向导致了争议的出现。那么,体育运动和比赛与战争究竟有哪些相同和相异之处呢? 先说“同”的一面。古希腊人很早就把体育竞技与战争都看作是一种有规则、有胜负、有奖励的“赛会”(agon)活动。说到规则,如果说体育比赛有一整套所有参赛者都要遵循的规则的话,那么对希腊人来说,战争也同样如此。正如马克·戈顿所言:“古典和古风时代的希腊战争是十分保守的,有神圣的传令官,而埋葬死者进行的休战,装备和战术上的循规蹈矩,甚至超过体育比赛的规则。”[3]24同时,古希腊人把体育比赛和战争都看作是一种对神意的检测。荷兰学者胡伊青加(Johan Huizinga)在其名著《人:游戏者》(Homo Ludens)中指出,古希腊人认为,战争与体育竞技都属于一种有规则且复杂的高级游戏,“一个人发动战争,目的是要取得具有神圣合法性的某种解决。胜利抑或失败,乃是对神祗意志的检测”[10]。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以下的历史事实了,那就是包括德尔斐和奥林匹亚在内的诸多“泛希腊赛会”的举办地,从很早起就一直是各邦公民们求取神谕之地,其中涉及最多的事情就是战争,包括战利品和各种贵重物品在内的战争胜利之后的还愿贡品,自然也就成为这些宗教圣地近代以来早期出土文物的很大一部分。我们通常对德尔斐的神谕所知甚多,但奥林匹亚也莫不如此,实际上,“在古代,奥林匹亚的神谕仅次于德尔斐的神谕”[11]。对此,西恩指出:“希腊人认为战争胜负的决定权在神的手里,所以战前的献祭和祈祷必不可少,于是奥林匹亚成为了一个得到神助的地方。从公元前8世纪开始,新的来访者拿来了各种各样的还愿贡品……武器和盔甲构成了奥林匹亚发现的主要部分。”[12]斯科特也发现,在奥林匹亚,从公元前6世纪起,赫拉庙接受的主要贡品是雕像,运动场上悬挂的是包括头盔和盾牌在内的作为战利品的武器。人们来到这里,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祭神,二是庆祝运动和战争的胜利。[13] 把体育比赛与战争等量齐观还反映在诗人品达为“泛希腊赛会”的优胜者们撰写的“凯歌”(epinician)当中,他常常用战争的词汇来赞美获胜的运动员,把获胜者的回归与士兵得胜还朝相提并论。[3]24在奥林匹亚和德尔斐,到处都可以看到战争的胜利者们建造的纪念碑,旁边就矗立着体育比赛中获胜的运动员的塑像。鲍桑尼阿斯还注意到,希腊的战神阿瑞斯和竞技之神的神像比肩而立,而安放神像的桌子上摆放着优胜者的桂冠。[3]25所有这些无不显示出,古希腊人倾向于把体育比赛和战争归入同一类社会活动。对于一位自由的希腊公民来说,在战场上杀敌立功与在赛场上获得优胜都体现出神的恩宠和眷顾,都应该获得丰厚的奖励和无上的荣光。 接下来再说说“异”的一面。 首先,从古风时代后期开始的对体育运动和比赛的种种反思和批评中可以看出,一些人认识到了体育运动和比赛与军事生活的需要还是有着明显的差距。例如,运动员为了在比赛中获得优势,会强化身体某个部位的训练,尤其在“重型项目”中,由于当时没有重量级的划分,增加体重成为普遍的做法,于是一些运动员不惜采取增加睡眠和暴饮暴食的做法,这显然有悖于军人经常要在野外忍饥挨饿和不能按时睡觉的需要。此外,有些人还认识到,在战场上,更需要的是不怕牺牲的勇敢品质和奋勇杀敌的坚强意志,体育运动在技巧和技能上的优势反而并不十分重要,甚至完全派不上用场。例如,有学者指出,作为奥运会比赛项目的重装赛跑乍看起来类似于军事训练,但又有别于军事训练,因为参赛者只需奔跑有限的距离,而且不用全副武装,不带长矛和短刀这些进攻性的武器,只戴头盔和手持盾牌,“与其说是进攻,不如说更像是逃跑”[14]。 其次,从体育比赛和战争的方式上来看,也存在着一个明显的不同,那就是古希腊的体育竞技始终都是以个人项目为主,不论是“裸体竞技”还是“马赛”,城邦的自由公民都是以个人身份参加比赛,且普遍是一对一的比拼,集体项目只出现在一些地方赛会的非常设项目中。虽然获得优胜会给自己的家人和城邦带来荣誉,但个人的“卓越”(arete)的实现始终是体育比赛的目标,更是“赛会精神”最为集中的体现。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战争始终采取的是集体协同对抗的形式,尤其是在“重装兵革命”之后,士兵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保护和协同作战就显得更为重要了。这就要求士兵不但要具有良好的体魄、坚强的意志和实战的技能,而且还要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集体作战的意识。如果说前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体育运动和比赛而获得的话,那么,后者则需要通过专门的军事训练而得到加强。应该说,古希腊人对于这种不同有着十分清楚的认识。从历史记载上看,如果说希腊人从不啬于给作为个人的体育比赛优胜者以丰厚的奖励和至高的荣誉,同时也完全能够接受他们把自己的名字刻在碑上并自我夸赞的做法,那么,从古典时代以后,在战争胜利的问题上却远远不能做到这一点,他们总是把集体的荣誉放在第一位,对获胜将领个人的赞颂则难于接受,甚至充满了警觉。例如,公元前490年,由于用兵得当,在马拉松战役取得辉煌胜利的指挥者米泰雅德,在劝说雅典人把他的名字刻写在柱廊的战争画上的努力就以失败告终。在斯巴达,当将军鲍桑尼阿斯在普拉提亚的胜利之后把自己的名字刻写在德尔斐的三足鼎上的时候,斯巴达人却把它抹掉了,重新刻写了铭文。[5]114 最后,体育运动和比赛与战争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主要以和平的方式进行,而后者则要流血乃至于牺牲生命。从结果上看,前者会使参与的双方都得到锻炼和提高,是“双赢”;而后者则会造成一方的伤亡,甚至两败俱伤,很可能是“双输”。虽说运动比赛也有一定的危险性,时而也会有伤人乃至丧命的事情发生,但总的来看,战场上的比拼还是要比赛场上残酷得多,血腥得多,失败常常意味着生命的丧失。对于这两种“比赛”的不同,古希腊人有着十分明确的认识,古风时代的作家赫西俄德在《工作与时日》中一开篇就把人间所有的竞争归纳为两种,一种是好的竞争,另一种则是坏的竞争: 大地上不是只有一种不和之神,而是有两种。一种不和,只要人能理解她,就会对她大唱赞辞,而另一种不和则应受到谴责。这是因为她们的性情大相径庭。一种天性残忍,挑起罪恶的战争;只是因为永生天神的意愿,人类不得已而崇拜这种粗厉的不和女神,实际上没有人真的喜欢她。另一种不和女神是夜神的长女,居住天庭高高在上的科洛诺斯之子把她安置于大地之根,她对人类要好得多。她刺激怠惰者劳作,因为一个人看到别人因勤劳而致富,因勤于耕耘、栽种而把农事安排得顺顺当当时,他会因羡慕而变得热爱工作。邻居间相互攀比,争先富裕。这种不和女神有益于人类。陶工与陶工竞争,工匠和工匠竞争;乞丐忌妒乞丐;歌手忌妒歌手。[15]在这两类竞争中,显然战争属于前者,体育运动和比赛则属于后者。赫西俄德认为,前者是消极的和破坏性的,会造成人与人的自相残杀,应该受到谴责,而后者则是积极的和建设性的,有益于人类,应该受到赞美。在这个意义上,古希腊人所开创的体育运动和比赛活动不仅为城邦时代的各邦公民提供了一个增进友谊和切磋技艺的和平的舞台,在这里上演着一场又一场“没有伤亡的战争”,而且也成为无休止的战争的间歇期实现普通人光荣与梦想的一道靓丽风景。 不过,赫西俄德对两种“不和之神”的思考虽然代表了希腊普通公民对战争的厌恶和对和平的渴望,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希腊城邦和国家的层面上,这种伦理学上的反思却显得苍白无力,其影响十分有限。在战争频仍的希腊城邦时代,所有城邦的执政者无不把加强军事力量并在战争中立于不败地放在政治生活的首要地位,“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人们发现,体育运动的理想与战争的现实需要既有相合之处,也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两者之间的差距也在日益加大,渐行渐远。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语境下,才产生了上述的“体育与战争之争”。 从希腊罗马文明衰亡到21世纪的今天,人类仍旧在不断经历着战争的洗礼。古希腊人开创的体育运动和比赛活动也在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中得到了复兴,四年一届的现代奥运会为世界各国的人民提供了一个和平交流的舞台。虽然时过境迁,但上述的“是体育,还是战争”的问题似乎依然存在。当我们回顾两千多年前的那场“体育与军事之争”的时候,还是有种似曾相识之感。应该说,那场争论中所蕴含的对体育运动与战争的性质和价值的深入思考在今天仍然具有启发意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