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方面,宗教改革阻止了教会的腐败。例如:僧侣是免税的,修道院占有大量的德国的地产,这使想得到租地的农民和想夺取这些地产的贵族感到不满。教会宽容乞丐行乞,把盈利活动说成犯罪,这也使正在不断壮大的商人大为不满。教会又向农民征收什一税,使本来就缺地少粮的农民十分愤怒。教廷对德国课以重税,任意干预教职任命。据估计,每年从德国流向罗马的现金达30万古尔登以上,德国的高级教士在就职时都要向教廷缴纳1万到2万古尔登。德国的教会腐败成风,而且教廷办事时的奢侈浪费程度也令人吃惊。罗马教廷还常常收取每一个新任主教第一年的所有俸禄和辖区内全部款项收入,作为批准其担任主教的报酬,甚至还出现主教职务虚悬的情况。教皇不急于委派该地区的主教,却收取那里的税收,期限在一年以上。路德对此非常不满,他要求建立不隶属于罗马的德国教会,避免国际势力借着宗教之名干涉德国主权,掠夺德国的资源。 从社会影响看,宗教改革废除了教士的特权、豁免权,以及牧师、僧侣修女不缴纳赋税、不履行城市义务的权利,从而把他们纳入了正常的社会生活。宗教改革废除了繁琐的诸如1470年《罪人之镜》里面的那些清规戒律,解除了长期以来压在平信徒心中的精神枷锁,让基督徒的心灵获得了解放。通过培训市民出身的传教士进行布道,减少了圣礼和繁琐的宗教仪式,提高了传教的质量。新教传教士传布的内容贴近人们的需要,得到了广泛欢迎。许多城镇的富裕市民发起传教活动,他们受过高等教育,每年被要求布道超过了100次。在许多城镇,比如斯图加特、罗伊特林根、艾森纳赫和耶拿,传教士成了新教领袖。 宗教改革同样也促进了婚姻的世俗化。妇女们参与了这个改革,修女们关闭了修道院,走进了世俗的家庭,婚姻的世俗化逐渐被人们接受了。宗教改革奠定了为自己现实生活谋得福祉的思想基础,人们努力营造自己的家园,建设自己的家庭,增进自己的学识。路德翻译的德语《新约全书》,成为德意志民族的骄傲,增进了德国的民族凝聚力和民族认同感。新教育制度的建立,婚姻的世俗化、僧侣结婚和修女还俗,宗教仪式的简化,宗教秩序与世俗秩序的分离,以及新教对家庭道德教化的重视,都意味着一个更加近代、更加符合市民生活习惯的世俗社会正在兴起。在这个世俗社会里,各行各业的人们努力工作,工作被认为是在履行天职。可见,宗教改革推动了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平等,在“基督教兄弟之爱”的旗帜下,一种团结互助的社会新秩序在逐渐显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