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则性妥协何以可能:以光荣革命与费城会议为例 为了进一步理解1913年不利于政治妥协的条件,我们或许可以作一个横向的国际比较。英国的1688年光荣革命与北美1787年的费城会议一直被其在中国的仰慕者称颂为政治妥协的典范。在这两个制宪时刻(constitutional moments),两国的政治精英在一系列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达成了一致,从而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1911年至1912年间,中国的政治精英们也有意地参照了1787年的先例。如孙文在1912年1月1日发布的临时大总统文告即将中华民国的建国过程描述成为与美国建国类似的脱离旧帝国—重新联合的过程;2月15日袁世凯全票当选临时大总统之后,临时参议院去电称其为“中国第一华盛顿,世界第二华盛顿”。然而,民国的创建和制宪并未形成1688年和1787年的实质性妥协。需要分析的是,民初与英美的那两个时刻相比,究竟在妥协的条件上存在着哪些重要的不同? 首先,民初中国面临着的危机之复杂,远非1688年与1787年可比。1688年只是要解决国王的信仰及与议会的关系问题,1787年则是要在治理良好的十三个殖民地基础之上建立一个权力相当有限的联邦政府。在这两个案例中,政治任务相对单一,国家的重塑也有现成的、较为成熟的社会和政治支配结构作为基础。 相比之下,中国的辛亥革命是政体的大变革,也标志着一系列国家基础制度的大崩溃。中国面临着军权与财权的继续下沉、官僚制度的崩溃、边疆分离主义兴起等紧迫的问题,皇权崩溃所产生的文化意识形态危机则是更为长远的问题。这种全面性的危机是1688年与1787年那两个时刻未曾遇到的。后辛亥革命的中国政治精英们面对的是一个失败帝国的“旧邦新造”,他们需要控制边疆分离态势,恢复社会秩序,建立中央政权,获取列强承认,重构中央—地方关系,更新意识形态。所有这些任务如同大山一样,压在中国尚未实现充分整合的政治精英身上。 在这些危机之中,最为直接的消极因素是军事控制权的分散化。军队在政治革命中往往是必不可少的因素,但如果其在新政治秩序的开创中介入过深,就往往使得政治被强力或偶然性所主导,剥夺审慎所能发挥的空间。在民初,“军省格局”给审慎所留下的空间尤其小。因为军权过于分散,而掌握军权的人存在相互恐惧,因而己方力量的保全和壮大,而非公共利益,会成为基础的政治动机。 在1688年或1787年,军队发挥的作用可谓恰到好处。1688年的英国议会能聚集恰当的军事力量来赶走国王,但军队的力量又没有强大到克伦威尔的“铁甲军”的程度。克伦威尔时期的“铁甲军”给英国的有产阶级留下了惨痛的教训,这支军队的存在比国王的专制更为可怕,因而在“护国主”政体倒台、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之后,这支最多时达到四万人的常备军就被遣散了。在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尽管詹姆斯二世努力组建重建常备军,但并没有走出多远。国内“私军”力量弱小,就为英国政治精英们之间的妥协提供了较好的条件。而被邀请来的荷兰军队能够起到抵御詹姆斯二世势力的作用,但又不至于像克伦威尔的军队一样,反过来对议会形成重大压迫。 1787年的费城会议则更为平和。为了打独立战争而召集起来的志愿军已经被遣散,十三个新独立的国家(states)以及共同结成的“邦联”为了“送神”煞费苦心。1786年发生了独立战争老兵谢司发动的起义,更是让北美的绅士们对革命军队心有余悸。美国的国父们并不是带着各自的军队到费城去的,如果是那样的话,恐怕费城会议就要开成按照军队实力来分配政治“股份”的大会了。而英国与印第安人的外部威胁既存在,又没有那么迫切,正好既为政治共同体的整合提供一个动机,又不至于过度影响政治权力的分配。这就为理性的审议留出了空间。 反观中华民国,1912年南北之所以通过妥协逼清帝逊位,并由袁世凯出任临时大总统,首先还是与军事力量上的势均力敌相关。北洋军训练较好,但在数量上不如南方民军。南北两个政府都濒临财政破产,很难把仗打下去。“大妥协”之后,南方解散了近三十万军队,但同盟会—国民党地方实力派仍然保留了相当的武装力量。各方手握军队的结果是,始终存在武力解决的可能性,各方达成的妥协没有一个更高的第三方来保证其效力,一旦发生争执,就很可能擦枪走火。比如说,1913年的“二次革命”无疑与国民党手中仍掌握一定武力有很大关系。 其次,从政治精英的产生机制而言,中国的问题也比英美复杂得多。1688年革命与1787年制宪的领导者是社会公认的精英分子,这些精英分子在社会中的领导地位是非常稳固的,因而,看似少数人之间的精英共识也就能迅速将社会安定下来。但在中国这样一个体量庞大、处于农业时代的国家,其基础是像“口袋里的马铃薯”那样的相互之间缺乏联系的小农,很难通过经济活动产生横向联系紧密的领导阶层。(33)在中国,一个全国性的社会领导集团的产生和维系始终离不开帝国政府的积极参与。隋唐以来,读书人、地主、官员通过科举逐渐联为一体,地方精英通过建立在科举制基础上的官僚制度进行全国性流动,形成一个全国性的领导集团。然而,到了晚清,中国的社会精英生产机制就已陷入紊乱,与科举紧密结合的旧士绅的社会领导权已经动摇。辛亥革命之后,士绅、官僚、新军、海外留学生、海外华人、会党势力等种种力量都跃上了政治舞台,争夺政治领导权。革命派将中下阶层(如会党)政治势力引入政治舞台本来就令传统官僚与士绅不满。(34)即便是革命派内部,其政治权威结构也相当脆弱,地域矛盾、派系矛盾等都很突出。且不说同盟会与光复会之间发生的公开火并,就连南京临时政府内部都很不团结,临时参议院“固多同盟会会员,而与政府终不免形格势禁”。(35)在未独立的北方各省,其与中央政府的关联也遭到了削弱,如在财政制度上,袁世凯要求北方各省向北京解款的命令就未得到积极回应。在政治权力与社会权力碎片化的背景下,北洋集团虽因其相对较大的凝聚力而获得了主导地位,但其治国方式存在巨大的“路径依赖”,因此也很难与以同盟会为代表的新政治精英相互理解,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妥协。 最后,民初政治引入了一套从外部移植的、本土精英都不够熟悉的规则。这套游戏规则将政治正当性的基础从“天命”转向了人民的“公意”,将政治正统的象征从君主与王朝转向宪法与国会。但哪怕是高呼为实现这套游戏规则奋斗的政治精英,对它的理解往往也是有限的,更不用说那些被“抛入”新时代的旧精英了。以政党与议会为例,1911年至1913年间出现了300多个政治团体,其中有15个比较大的。在这一政党繁荣的景象的另一面则是,许多政党没有真正严肃意义上的政纲,政党纪律松弛,对党员缺乏约束力,跨党现象严重,哪怕是最为成熟的国民党,也或多或少存在这些问题。议会讨论中,议员个人往往逞个人意气,缺乏合作精神,造成很多议题迟迟得不到推进。(36) 在新的政治游戏规则下,旧式官僚制度下常见的妥协方式,不一定能够奏效。举例来说,袁世凯试图通过“行政吸纳政治”的方法,通过将同盟会—国民党人引入内阁来实现对他们的政治整合。这在二十世纪之前是比较有效的政治整合方式,因为在野者在意识形态上通常与在朝者并无很大差别,整个国家也没有定期通过和平方式更换在朝政治集团的制度。但这在《临时约法》所规定的体制下,恰恰无法奏效,因为国民党人持有与北洋集团不同的意识形态,而且根据《临时约法》,他们作为多数党,他们的确可以合法地组织政党内阁,将北洋集团掌控的内阁赶下台。 这与1688年的英国或1787年的北美形成鲜明对比。它们当然创造了新的政治规则,但它的基本要素却是两地社会中已经存在的惯习和历史记忆。选举、议会立法、陪审团制度、法官的独立审判,这些都是两地人民已经熟悉的实践。还需要补充的是,1688年的妥协不能离开17世纪英国革命的大环境和英国数百年国王与议会的斗争史。英国人在议会与国王的斗争中已经流过许多血,从中获得的经验教训对1688年的妥协自然具有重要意义。而1787年的创建者们不仅承载着英国政治的经验教训,也有着对古典共和政治的记忆。在这些惯习和记忆的基础之上做“加法”与对整个系统进行改造完全是两回事,后者的难度要大得多。 当然,政治规则的本土化可以通过时间来解决,只要大环境稳定,按照这套游戏规则玩下去,政治精英们不是没有熟悉并玩转它的可能。但问题是这套规则“植入”的初期,民国政治始终存在擦枪走火的风险。而如果冲突导致崩盘,“时间窗口”就会关闭,不再有机会去调适。 我们无法完全排除一种可能性:好运气和政治家的超常美德有可能突破这些不利的结构性条件所造成的束缚,从而造就有利的结果。然而,在作较长时段的历史推演的时候,我们无法寄希望于偶然性和政治家的超常美德,那样会将严肃的历史推演变成小说创作。如果就常态而言,不能不说,民初的中国如同一片政治的盐碱地,其基础条件本来就更倾向于长出军事独裁或军事割据,而很难开出共和之花或君主立宪之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