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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历史安全”与当代中国史的研究编纂(3)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历史教学问题》 宋月红 参加讨论

    三、将台湾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
    维护“国家历史安全”,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就是将台湾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这是由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自成立起,就历史地继承了这一国家主权事实与原则,并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以“台湾省”赋予台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的政治和法律地位,在全国行政区划中设有台湾省建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设有台湾省代表团,共同捍卫着台湾的主权归属中国,代表着台湾人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管理,推进着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历史,即一个中国原则的国家历史。台湾尽管至今仍与中国大陆处于分离状态,但台湾的主权归属决定了台湾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是一种具有特殊地位和意义的省级地方历史。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理应把台湾史纳入其研究编纂范围,并加以全面认识、辩证对待和统筹处理。这样做完全符合中国历史的发展实际。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将台湾史纳入研究编纂范围的根本依据和最高原则。
    《当代中国》丛书,是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来,经中央批准,中宣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出版署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我国第一部全面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的大型丛书。该丛书自1983年开始启动,历时15年,共150卷,1亿字,3万幅图片。按内容,大致分为五种题材类型:(1)综合性的;(2)部门、行业性的;(3)专题性的;(4)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编写的地区性的;(5)人物传记。其中,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编写的地区性的,如《当代中国的北京》、《当代中国的河南》、《当代中国的西藏》等,几乎涵盖了当时的22省、5个自治区和3个直辖市,却独缺“台湾卷”即《当代中国的台湾》。这套《当代中国》丛书奠基了改革开放以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研究编纂,意义重大,影响也是深远的。
    这样一套《当代中国》丛书的研究编纂,是学术性的,更是政治性的。然而,没有“台湾卷”的《当代中国》丛书,不仅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内容的不完整、结构性的缺陷,而且容易产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错误历史认识,即似乎台湾史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之列,进而对台湾的主权归属中国产生不应有的错觉。显然,这是与《当代中国》丛书研究编纂的初衷和目的不相符的。
    之所以造成这样的尴尬局面,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性质与定位问题。《当代中国》丛书在“总序”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界定为“社会主义创业史”和“社会主义中国的历史”。根据这样的界定,将台湾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范围,不是是否存在不同意见的问题,而是从一开始就没有考虑要这样做。
    这一界定主要是就社会制度而言的,揭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主题与主线、主流与本质。但这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是历史的一般性和多样性、整体性与局部性、主体性与综合性的统一,不能以一般性、整体性和主体性代替或排斥多样性、局部性和综合性,而且社会主义中国的建设和发展,本身就是包括当代中国社会矛盾运动的两个方面的。台湾在中国国民党的统治下,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这虽不可能动摇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但它却构成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环境条件和挑战,国家主权维护、政权建设与反分裂斗争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
    二是启动《当代中国》丛书研究编纂工作时,台湾在中国国民党的统治之下,“台独”问题尚不尖锐,因此,对于将台湾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范围,缺乏强烈的意识和紧迫感。
    改革开放以来,为解决台湾问题,我们形成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重要谈话,提出了关于大陆和台湾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作为处理有关台湾事务的基本原则。此后,海峡两岸关系虽然逐步有所调整和改善,但并没有结束双方敌对状态。在这种形势下,将台湾史特别是当代台湾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研究编纂范围,受到政治环境的制约,不具备必要的政治社会条件。
    三是当时大陆关于台湾史研究编纂的基础薄弱,学术条件不成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虽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已经开始,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干扰,基本上处于中断状态。《当代中国》丛书启动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工作才刚刚恢复,学科年轻,学术研究成果和人才队伍都十分有限。有关学术机构只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厦门大学等,台湾史的研究成果寥寥,并且大多是关于古代和近代台湾历史的,当代台湾史研究更是一片空白,有待填补。因此,将台湾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范围,缺乏一定的学术研究基础。
    如今,将台湾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范围,具备了相应的政治条件、学术基础。从反“台独”斗争来说,这项工作也具有很强的紧迫性。
    自2008年马英九当局上台以来,海峡两岸逐步形成和平发展关系,经济文化交流不断扩大,人员往来频繁,同时两岸政治互信加深,协商机制制度化发展,“九二共识”成为制衡“台独”的有力武器,台湾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离不开大陆。海峡两岸和平发展,成为不可阻挡、不可逆转的历史大势和时代潮流。当年《当代中国》丛书研究编纂所处的政治环境和条件大为改观和改善,已基本适合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将台湾史整体性地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范围。
    经过多年的发展,台湾研究、台湾史研究在大陆已形成专门研究领域或学科分支,关于台湾古代、近代和现代的历史,关于台湾的政治变迁、经济变动、文化和社会,关于台湾与大陆的关系,关于台湾问题、台湾史的文献档案史料,已经有了比较扎实的多方面研究成果。台湾史的通史研究编纂也有了积极进展,比较有代表性的著述,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史研究中心编写出版的《台湾史稿》(上、下卷)(张海鹏、陶文钊主编,凤凰出版社2012年版),陈孔立编写的《台湾历史纲要》(九州图书出版社1996年版)、宋光宇编写的《台湾史》(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以及黄嘉树编写的《国民党在台湾》(南海出版公司1991年版)、茅家琦编写的《台湾三十年(1949-1979)》(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宋春等主编的《中国国民党台湾四十年(1949-1989)》(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版)等。目前,大陆学术界已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厦门大学和北京联合大学等建有专门研究机构,培养和储存了一大批专门研究人才,而且这些机构和研究人员与台湾方面有着比较好的合作交流关系和经常性的合作交流机制。
    将台湾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反对“台独”斗争的迫切需要。用历史捍卫一个中国原则,是维护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重要法宝。同时,“九二共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却越来越受到来自“台独”历史观的威胁和侵害。如近来李登辉抛出“日本祖国论”,为“台独”叫嚣;台湾发生高中生“反课纲”事件,则折射出“台独”历史观对社会特别是对青少年的侵害之深。当前,由于国民党执政能力不足,秉持“台独”立场的民进党气势大增,作为民进党参选2016年台湾当局领导人的蔡英文,在两岸关系问题上搞模糊战术,虽口头上喊“维持现状”,但“台独”立场并没有发生改变。随着“台独”势力的嚣张,“台独”历史观必将愈加强势,并对祖国和平统一大业造成严重侵蚀。“台独”与反“台独”斗争,就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历史观与“台独”历史观之间的斗争。对此,我们必须提高警惕,进一步加强一个中国原则的国家历史的研究编纂,通过反对和阻止“台独”历史观,深入开展反“台独”斗争,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将台湾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范围是国家主权所系、势所必然,并具有重要而深远意义。
    一是有利于更好地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整体面貌,深刻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尚未实现完全统一的国情实际。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身就蕴涵了台湾人民、台湾社会为祖国的创造和发展尽了自己的光荣责任。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界定为“社会主义创业史”和“社会主义中国的历史”,不应排斥台湾史。而且,社会主义中国的建设和发展,是在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反分裂斗争中实现的,将台湾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研究编纂范围,有利于通过国家的全部历史,更深刻地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和发展的历史经验及其规律,并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权威历史教材。
    二是有利于扭转《当代中国》丛书未列“台湾卷”造成的不周局面,为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提供维护台湾主权归属中国的根本历史依据。“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台独”历史观是这样做的,“台独”在历史上“去中国化”。而不将台湾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范围,客观上会造成有助于“去台湾化”的严重后果。将台湾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范围,就从根本上维护了台湾的主权归属中国这一铁的历史事实。这当然是“台独”势力所恐惧的,也注定了“台独”历史观的必然破产。
    三是有利于促进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话语权和话语体系建设,为反“台独”历史观提供学理支持和话语权支撑。与台湾“解禁”前相比,台湾社会基础、人口结构和思想意识都已发生很大变化。向台湾民众宣讲“一个中国原则”、“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台湾与大陆两岸一家亲的关系问题,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通过国家历史研究编纂,讲好台湾与祖国大陆发展史的“故事”,发展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历史表述,才能传播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主权立场与原则,并有效地引导台湾社会和民众,巩固和增强反“台独”历史观的社会基础。
    将台湾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范围,就是根据一个中国原则,在祖国统一历史观的指导下,既要写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史和对台工作史,又要写台湾地方史特别是地方经济社会史;既要写台湾专题史、专门史,以及台湾问题的由来与演变,又要写台湾通史及其与祖国大陆关系史等,把台湾史融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之中,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各种形式的“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提供历史依据。
    适时启动《当代中国》丛书的续编工作,增补《当代中国的台湾》卷。总体上讲,《当代中国》丛书大都将历史写到了上世纪80年代中期,此后至今也有了30年的历史,而且是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展开和深入发展的历史,值得大书特书。当前,启动《当代中国》丛书的续编工作是必要的,条件也已基本具备和成熟。在这一方面,将台湾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范围,不仅要在相应卷中修订和续编涉台内容,而且要在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编写的地区性的研究编纂中,增补《当代中国的台湾》卷,实现该项研究对我国行政区划的全覆盖。
    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编纂学科体系建设,处理和解决将台湾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有关学理问题,构建和完善反“台独”历史观的话语体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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