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日邦交恢复与战争责任、赔偿责任问题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建国之后,即面临了美国组建的日本、韩国、台湾当局反共军事同盟的封锁。然而60年代开始中苏对立激化,边境军事冲突频发,中国将主要敌对国改为苏联,并开始摸索向美国接近的道路。中苏对立的情况一直延续到越南战争,中国公开表示不参加支援越南的共同行动,同时,陷入沼泽地的美国也急于从越南脱身,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1971年美国总统的国家事务安全助理基辛格秘密前往北京访问,并促成了第二年尼克松访华,取得了中美两国的和解。 1972年7月就任日本首相的田中角荣在同年9月25日,与大平正芳外相一同访问中国,经过仅仅4天的谈判就与中方达成一致,签署了《中日联合声明》,恢复了中日两国的邦交。这一邦交的恢复又被称为“中美和解的副产品”。中国方面迅速签订协约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尽快联合美国、日本,形成反苏联统一战线,为文化大革命中被国际孤立的革命外交方式打开局面,使日本切断与台湾的政治关联。 日方的田中角荣首相、太平正芳外相与中方的周恩来总理、姬鹏飞外交部长最终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中以“日本对过去的战争中带给中国人民重大伤害的责任深刻反省”为前提,第五条商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宣布放弃对日本的战争索赔。” 关于作出放弃索赔这一重大决定的原因,周恩来向中国人民这样解释道:“一、台湾的蒋介石政府都已经放弃了索赔权,共产党的器量不能比蒋介石还小;二、为了使日本与台湾断交,在索赔问题上需要持有宽容的态度;三、如果向日本索赔,最终这一负担还降落到广大日本人民的身上,他们会为了支付赔偿金而长期生活在生活的苦难中。”(27) 从那以后,日本政府及其外交部门在涉及到日本战争责任、赔偿责任的问题时,屡次表态根据《中日联合声明》规定,日本的战争责任已经全部被妥善处理。当中国方面以损害中国人民感情为由向日本要求反省与谢罪时,日本国内就会叫嚣“日本已经正式谢过罪了”、“到底要日本谢罪到什么时候”、“对日谢罪外交”。(28)本文中已经数次提及的日本司法界更是以中国政府延续了《日华和约》的精神,放弃了一切索赔权为由驳回了中国受害者的申诉。(29)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中日联合声明》宣布“放弃索赔”条款成立的前提是:“日本民众自觉、正确地认识到侵略战争的历史事实,并作出深刻的反省与谢罪。” 此外还有一个根本问题在于,决定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的过程中,战争受害者的意见并没有被充分的被听取,直到90年代后期开始,言论逐步自由化的中国民众才有机会向日本提起个人索赔。 终章:以民众为主体解决战争责任遗留问题 本文以日本战败前后至战后早期为焦点,着重探讨了处理日本侵华战争责任的原定方案与完全相反的实施结果。之所以日本政府没有认真地解决对中战争赔偿责任,是因为战后的东亚国际环境,特别是中国国共内战之后亚洲冷战格局的强化客观上纵容日本逃避了战争责任。日本海军也为了逃脱罪责而对东京审判进行地下工作并取得了成功,这导致侵华战争中日本海军的战争犯罪问题迟迟难以被解决。美国还与日本合谋掩盖731部队的犯罪事实、低调处理南京大屠杀案件。 解决战争责任问题本应由侵略国向受害国政府及人民真诚地承认加害的历史事实,向受害者、牺牲者诚挚地表示反省和谢罪,并通过国会议案的方式正式表态,作为赎罪的方式,经济上向受害者作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