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毓黻则认为梁氏之失败,是其没有恰当地处理好通史、专史的关系所致。在他看来,梁启超具备才、学、识三长,有能力撰写一部完备的新型中国通史,只因其构想的通史“实赅通史、专史二种”①,规模宏大,难以完成。“盖梁氏有所著作,皆造端弘大,非百余万言不能尽,久之不能卒业,乃弃去转而之他,如是者非一例,其意中所欲造之新史,迟之又久,不能成功,亦正坐此。”②金毓黻进一步指出,若将通史、专史汇于一书,不只是梁启超难以取得成功,其他任何人也是如此。民国初年陈鼎忠、曾运乾有志于撰写通史,试图仿编年、纪事本末、纪传之体及周谱而作纪、传、志、录、谱。全书拟为十五编,一编之中,自为经纬,本通史之规模,寓断代之义例,以期分之可考一代之源委,合之即得千古会归。金毓黻断言,如此合断代史、专门史于一体的巨型通史,绝无完成之日。“若二氏所举之五例,无论为纪为传为录为志为谱,任举其一,皆委曲繁重,累世而不能终其业,而谓一手一足之烈,及身而能观成,不但为吾之所未敢信,抑亦理所绝无之事也。”③由此,他强调通史与专史应各司其职,通史以求通为职志,具体详尽的记述则由专史承担。“愚谓纂造通史,应以普通普遍为涵义,取其概括之事实,只求其通,不求其详,其余之繁而不杀者,则仍让之专史,庶乎各举其职,两不相犯。”④否则即便勉强成书,也只能是一通不通专不专之书,郑樵《通志》就是例证。在金毓黻看来,通史撰述要取得成功,只能像章太炎在《中国通史略例》中所设想的那样,有所取有所弃,以简驭繁。“惟如章先生所创之体例,此一方有所取,他一方又有所弃,缩千数百卷之书,于百数十卷之内,虽其体裁,是否合于近代通史之新例,盖亦庶几乎近之矣。”⑤章太炎所构想的新型通史为百卷,由5表、12典、10记、9考记、25别录组成。考纪以记帝王,别录以记社会各阶层人物,但仅载与政法、学术、种族、风教有关者,其余皆列入表中。记以纪事本末形式记载历代大事,典以记民族、制度、经济、学术文化等。金毓黻认为,其以十记专详历代大事,“既树新体之骨干,亦为通史之楷模”。而考纪、别录、记、典着眼于通史“应举大纲,以明人事衍变,制度因革”,其不合于此旨,及繁而难理者,则具列于表,“此为史家详人所略略人所详之法”⑥。这说明,章太炎设想的通史方案符合他所谓现代通史的要求。 从上可以看出,金毓黻有关通史、专史关系的认识,与同时期的周谷城以及后来的白寿彝颇为接近。他们不仅看到了专史、专题研究对通史撰述的重要性,同时还注意到了通史与专史的界限以及各自的特点与职能,不赞成将通史变为专史之和或专史之拼凑。 二、关于通史之分期及其研究与撰述方法 通史撰述往往会碰到如何处理和表述历史进程及其阶段性问题,即历史分期问题。20世纪的中国通史撰述或参照西方历史分期法或以社会形态学说为理论框架,对中国历史进行分期,以反映其发展的连续性及其阶段特性点。如夏曾佑《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将中国历史分成上古、中古、近世三大阶段,又细分为传疑、化成、极盛、复盛、退化、更化七个时期。王桐龄《中国史》则将中国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近世四个阶段。 在通史分期问题上,金毓黻认为学者仿照西史分期法将中国历史划分为三期或四期,难以切合中国历史实际。“盖仿西史分期之法,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犬者也。”⑦尤其不赞成仿效西史而以鸦片战争作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他指出:“以中国近代史起于鸦片战争,议始于蒋氏廷黻,而罗氏家伦应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金毓黻:《中国史学史·附录》,第421页。 ②金毓黻:《中国史学史·附录》,第423页。 ③金毓黻:《中国史学史·附录》,第426页。 ④金毓黻:《中国史学史·附录》,第425页。 ⑤金毓黻:《中国史学史·附录》,第426页。 ⑥金毓黻:《中国史学史·附录》,第416页。 ⑦金毓黻:《中国史学史·附录》,第433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