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廉洁政府建政目标 建立廉洁政府,是中国共产党施政纲领的一个重要内容。 1937年8月,中共中央在洛川会议通过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明确提出了“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的建政目标;1939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规定“发扬艰苦作风,厉行廉洁政治,肃清贪污腐化”;1941年5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公布施政纲领(1941年9月1日),提出:建立廉洁政府,肃清贪污浪费。 这些纲领性文件及一系列法律规章制度,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建立廉洁的抗日民主政府的决心。抗战时期,在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开展局部执政,将建立廉洁政府提到如此高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远见。现在回头看,仍然觉得当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集体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具有前瞻性和使命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