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镇人口与商业规模 在分析19世纪中国城镇的经济层级时,施坚雅最为重视的三方面指标是邮政地位、商业和税收规模、“增值商品和服务项目”。(15)所谓“增值商品和服务”,可据克里斯塔勒的表述加以解释:较高级的中心地提供较高级的中心商品和服务,较低级的中心地只能提供较低级的中心商品和服务。这里的“商品和服务”不仅是经济性的,“还应包括非经济性的、文化、卫生以及政治方面的”。(16)广义地说,邮政也属于“较高级的服务”之一种,可与其他“增值项目”一并考察。本节首先考察人口及工商业规模。 即使到了民国时期,要弄清楚特定城镇人口的确切数字也绝非易事。陈晓燕对近代嘉兴的城镇人口做过简单估算,其结论是:20世纪30年代嘉兴人口数超过1500的市镇达到15个,可视为中间市镇层级,其中新塍、王店、新丰、濮院镇区人口超过5000,可视为“特大市镇”。总计市镇人口与县城人口,嘉兴的城市化比率可达到28.2%,除去规模较小的基层市镇人口,也可达到24.4%。(17)陈氏主要依赖《嘉兴新志》及《中国经济志》提供的有关城镇商店数量的数据,按照26∶1的“人口—商店比”推算,其可靠性需要进一步检验。有关嘉兴城镇的人口、商业数据的若干记载见表1。 表1显示,城镇人口与商店数量之间并不具有规则的比例性,陈晓燕26∶1的推算标准缺乏依据。按照这一标准计算,表中凤喈桥、新丰、新塍等地的人口都被夸大了约一倍。《芜乍路沿线经济调查》记载的吴兴、平湖等县市镇人口和商店的数量,其比例关系同样不具有陈晓燕所寻求的趋同性。当然,陈关于嘉兴城市化比例的估计,及据此对饶济凡、施坚雅估计过低的城市人口比例所作批评,仍有其合理性。根据《中国经济志》嘉兴“职业人口”的记载,民国20年该县党、政、警、军、工、商占全部职业人口的21.4%,其中绝大多数是工商业人口。(1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