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通过对金朝时期白银货币地位的梳理,我们清晰地看到:北宋以来的白银货币化进程在金朝前期继续推进,并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至迟大定年间的商品—货币关系中,白银的货币性明显增强,金廷已在诸院务税收等领域,赋予了白银可用于征纳多种赋税的法偿地位。特别是银钱兑换关系的形成以及金廷官方对银钱兑换价格的认可,确立了白银兑钱计值的法定地位。白银的社会身份从商品变成了货币,货币化初步实现。继此之后,金朝承安、泰和年间的银钱钞关系此消彼涨,剧烈变动。其中,银两作为钱钞并用货币流通格局中的新货币,其发挥的作用由弱变强,不仅全面获得了官方法定货币的地位,具有了独立行使货币职能的能力,而且逐步代替铜钱成为钞本,开始决定交钞价值,成为基准定价货币。反之,铜钱则由停铸、限藏、限用到废而不用,全面逃离金朝市场。以铜钱为本的交钞,在不断贬值中变为废楮,金初确立的钱钞并用货币流通格局陷于“坐化”之境。最后,金末货币流通格局中的银钱钞关系,经历了钱退银进的历史性变革,白银成为主要货币,交钞则改而以银两为本,银两借助交钞等分价值、投入流通。货币流通格局初步完成了从钱钞并用到银钞相权的转变,揭开了蒙元时期交钞以银为本、禁银行钞货币流通格局的先河。金朝白银货币史,在历时1个世纪左右的时间中,沿着从白银货币化到货币白银化的轨迹,上承北宋,下启蒙元,从一个侧面集中体现了宋金元时期货币流通格局演变的连续性与阶段性,构成了传统中国货币史上,一个特色鲜明、变动剧烈、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 注释: ①国内研究成果有:王文成《金元之际的市场发展与白银使用》(《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1期)、《从“钱楮并用”到“银钞相权”——宋金元时期传统中国的市场结构与货币流通》(《思想战线》2014年第6期);王雷,赵少军《试论金代白银的货币化》(《中国钱币》2015年第1期)等。综述性成果有王雷,赵少军《金代货币制度与政策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16年第1期)。国外研究成果有:日本学者加藤繁《唐宋时代的金银之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重新整理出版汉译本)、宫泽知之《中国铜钱的世界》(京都:思文阁,2007年)、高桥弘臣《宋金元货币史研究》(东京:东洋书院,2000年;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增补汉译本,2010年),美国学者万志英(Richard von Glahn),Fountain of Fortune ,Money and Monetary Policy in China,1000-1700(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6,p.56.); Niv Horesh,Chinese Money in Global Context:Historic Junctures Between 600 BCE and 2012(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Stanford,California,2014,pp.55~56.),等。 ②参见王文成《宋代白银货币化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58~361页。 ③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3,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第22页下栏。 ④杨仲良撰,李之亮校点:《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43《徽宗皇帝·金盟下》,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413页。 ⑤杨仲良撰,李之亮校点:《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49《钦宗皇帝·二圣北狩》,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491页、第2498页。 ⑥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986年,第325册,第28页下栏。按每铤50两计,金银分别达1.5亿两、4亿两。 ⑦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181,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307页。原文在“银六千万两”下有注:“旧校云:《刘豫事迹》作银一千六十余万”。 ⑧《金史》卷3《太宗本纪》;卷4《熙宗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50页、第80页。 ⑨祁兵:《从金“茶课银锭”看金朝早期课税的发生》,《广西金融研究》1998年《钱币增刊》。银铤铭文为:“正隆二年,郡守都交纳茶课银贰锭,重叁拾肆两肆钱,行人王镒,秤子刘琦。” ⑩《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070页。 (11)在现存的金朝银铤上,不少铭刻有“使司”二字。对此,刘浦江指出:“实际上这些税银上的‘使司’戳记是酒使司、曲使司、醋使司等诸院务使司的通称,也就是说它们是盐税之外的其他征榷税税银。”见刘浦江《金代杂税论略》,载《辽金史论》,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82页。 (12)《金史》卷92《卢孝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2041页。 (13)乔幼梅:《宋金贸易中争夺铜币的斗争》,《历史研究》1982年第4期。 (14)《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070~1072页。 (15)《中国钱币大辞典》编纂委员会编:《中国钱币大辞典·宋辽西夏金编·辽西夏金卷》,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269~366页。其中所录“泰和六年七月十七日五十两型银铤”因铭文多字模糊不清空缺,此据赵康民等《关于陕西临潼出土的金代税银的几个问题》补,见《文物》1975年第8期。 (16)《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072页。 (17)《金史》卷48《食货三》记载:承安以前银钱比价为“旧例银每铤五十两,其直百贯”;铸行承安宝货时,法定银钱兑换价也为“每两折钱二贯”;泰和元年“官之所定”,仍旧是“每铤以十万”。此后,每两银兑钱二贯的价格,一直保持到金末。兴定三年十月、兴定四年三月,省臣奏论犯赃计罪时均称:受赃“以银为则,每两为钱二贯”。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076页、第1078页、第1088页、第1089页。 (18)王恽:《秋涧集》卷80《中堂纪事》,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986年,第1201册,第172页下栏。 (19)《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七之九,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6册,第5260页。 (20)参见王文成《宋代白银货币化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04页。 (21)《金史》卷46《食货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039页。 (22)《金史》卷49《食货四》,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098页。 (23)《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072页。 (24)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181,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307页。 (25)《金史》卷29《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075页。 (26)刘祁撰,崔文印点校:《归潜志》卷10,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09页。 (27)《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073页。 (28)以下引文均见《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075~1083页。 (29)详见《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082页、第1081页、第1078页、第1083页。 (30)在《中国钱币大辞典·宋辽西夏金编·辽西夏金卷》收录了现发现的7枚承安宝货银铤。其中,1986年辽宁沈阳发现的1枚一两银铤,实测重量40.2克,略高于金朝银铤实测1两约为39克之数。但6枚一两半银铤,实测重量在58~60克之间。其中,1987年6月内蒙古兴和出土的承安宝货一两半银铤,实测重量60克,成色95%。在金朝银铤中,其成色和重量均相对较低。见该书第275页。 (31)《金史》所载承安宝货为1~10两分5等,具体等制不详。从现有的承安宝货实物有6枚“一两半”银铤的情况来看,其等制难以随意组合,等值均分。董玉魁《承安宝货五个档次划分的探讨》、月氏《承安宝货五等之我见》(均见《中国钱币》1986年第2期)曾就1两、1两半、十两之外的两个等次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两种不同的推测,但无论哪种推测,5个等次的承安宝货的重量,仍面临难以自恰的问题。另有陈传江、袁波《金代“承安宝货军银”十枚套币考辨》(《文物鉴定与鉴赏》2010年第6期)介绍了传世的10枚“承安宝货军银”,则有壹两、壹两半、叁两、五两、拾两、拾贰两半、拾伍两半、贰拾贰两半、贰拾伍两半、伍拾两,共十等。 (32)《金史》卷44《兵》,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005页。 (33)《金史》卷107《张行信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2369页。 (34)《金史》卷50《食货》五;卷115,《完颜奴申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119页;2524页。 (35)《金史》卷49《食货四》,中华书局校注:“袋直银二两是一岁之中妄费民银三十余万也。按上文‘五十余郡,郡日食茶二十袋’,是每日千袋,袋直银二两则一岁妄费七十余万,如袋直银一两则一岁妄费三十余万,‘二’字或‘三’字必有一误。”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000页、第1112页。 (36)《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084页、第1088页。 (37)《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089页。 (38)王德朋:《金朝铜钱及铜钱制度的演变》,《博物馆研究》2008年第3期。 (39)《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083页。 (40)《金史》卷46《食货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029页。 (41)《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086页。另外,考古材料也清楚地反映了这一时期金朝铜钱藏而不用的情况。参见张新斌,蔡玉海《辉县金代窖藏铜钱及其相关问题》,《中原文物》1991年第4期。 (42)刘祁撰,崔文印点校:《归潜志》卷10,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09页。 (43)《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083页。 (44)王鄂:《汝南遗事》卷3《更造天兴宝会》,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986年,第408册,第950页上栏。 (45)《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077页。 (46)《金史》卷46《食货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029页。 (47)《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089页。 (48)《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089~1090页。 (49)《金史》卷48《食货三》,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点校本,第1090页。 (50)王恽:《秋涧集》卷54《史公神道碑》,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986年,第1200册,第76页下栏。 (本文原载于《思想战线》2016年第6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