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区域重构整体史 区域是以整体为参照的,两者如影随形。区域社会史往往把较大的单位如全国、全球、人类作为整体史、总体史的研究范围,更小的单位作为区域史研究的对象。中国的区域社会史研究中多以全国史为整体史、总体史,并以此为前提来讨论区域及其与整体史的关系。1990年代之前,学界热衷讨论地方史、区域史与全国史、整体史、总体史的关系。其原因,除了在学理上需要厘清两者关系外,一个可能的因素是要在全国史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情况下为地方史、区域史争得一席之地。 很多学者把区域研究作为构建整体史、总体史的手段和方法。傅衣凌先生称,“我自三十年代起,便采取地志学的研究方法,先从搜索史料入手,以个别地区社会经济的调查与分析为出发点进行解剖,然后在这一个基础上陆续撰写一些论文,以探求总的发展规律”。[27]傅衣凌先生强调了地域研究的价值,不过,这种价值主要不是针对地域研究本身,而是为了更好地探索总的规律。台湾中研院的张朋园先生认为,若循中央入手之研究方式,固然可以得到整体综合性的观察,然了解难于深入,不如从地区入手,探讨细节而后综合,或可获得更为具体的认识。[28]1970年代,张朋园等中研院近代史学者开展的“中国现代化区域研究”项目,其目的不是为区域而区域,而是为了解决中央入手难于深入认识历史的困境,转而从地区入手,变的只是研究策略、手段等,最终目标仍在得出整体综合性的历史认识。 在一些学者的心底里,“区域研究”只能作为“整体史”的附属品才有存在的价值,或者只能为“整体史”的解释做基础准备。有学者提出了与此不大相同的观点。如叶显恩等学者反对把区域性研究置于全国性研究的附庸地位,贬低区域性研究的价值。[29]他认为,没有区域性的研究,就很难做全国总体史的研究。他不是把区域性的研究视为总体史研究的铺垫,也不是把总体史看作区域性研究的叠加,而是认为区域性的研究和总体史的研究,既是互相参照、互相促进的,又是可以互相并存的。两者各有其功能,彼此是不能互相替代的。[30]杨念群先生指出,在“什么是整体”这个问题无法厘清之前,把“区域史”与“整体史”对立起来,且抬高“整体史”地位,并以“整体史”研究作为史学最高境界和终极目的的想法在具体的历史叙述中根本无法实现。“区域社会史”研究从剖析各个微观地域特质的角度出发理解中国历史作为一种变通选择是有一定道理和依据的,不应该被讥为“碎片化”倾向的源头,或简单评定其研究价值就一定低于“整体史”一等。[31] 关于区域社会史与整体史地位孰高孰低有不同的看法,不过学界多以整体史、总体史相标榜,鲜有学者反对将整体史、总体史作为学术研究追求的重要目标,区域社会史常常作为认识整体史的手段和方法而存在。那么,如何实现从区域重构整体史? 一些学者认为,区域社会史应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揭示社会、经济和人的活动的“机制”上面,通过地域空间观察到中国历史更长时段的变迁,力求复原国家和上层政治在地方社会运作的复杂性。陈春声先生认为,对传统中国区域社会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努力了解由于漫长的历史文化过程而形成的社会生活的地域性特点,以及不同地区的百姓关于“中国”的正统性观念,如何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通过士大夫阶层的关键性中介,在“国家”与“地方”的长期互动中得以形成和发生变化的。在这个意义上,区域历史的内在脉络可视为国家意识形态在地域社会的各具特色的表达,同样的,国家的历史也可以在区域性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全息地”展现出来。[32]赵世瑜先生指出,区域社会史研究关键在于如何从地方的视角去重新理解中国和世界,而不是用具体领域的研究去印证或者填塞宏大叙事的框架结构;新的中国通史将是建立在“地方性知识”基础上的通史,而不是在一个“宏大叙事”或在某种经验指导下形成的“国家历史”的框架内进行剪裁的地方史的总和。[33]陈春声、赵世瑜等提倡历史人类学的学者认为,区域社会史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突破原来大通史的局限,不仅在国家的层面思考中国历史,而且要在地方社会发现更多元的发展脉络。[34] 除了解析地方社会而达致对整体史的建构,区域比较、区域互动也是构建整体史的重要路径。唐力行先生指出,在区域史的研究中一方面必须守住疆界,另一方面又必须超越疆界,进行区域的比较。在比较中关注互动区域间的相互沟通、相互作用和相互知觉,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区域的特质,揭示区域之间的内在联系,更为深入、全面地认识社会运动的规律和社会的结构。[35]吴宏歧先生认为,区域化的中国社会史研究要避免碎化现象回归整体史研究的正途,仅靠区域比较研究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积极开展区域互动研究,亦即用辩证统一的观点来考察区域社会现象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36] 地方社会能全息地展现国家的历史吗?区域研究是否具有“典型性”与“代表性”真的不再成为困扰年轻学人的问题了吗?杨念群先生指出,对某一区域历史考察的目的即在于能够较为有效地辨析出“国家”的在场对某一特定区域的意义,却并不能指望这个意义的发现可以自然挪用到另外一个地区,或者说无论转换一个什么样的区域环境,“国家”仍能以同样的面貌呈现出来。这样的看法给人的最大困惑在于,无法印证某一地区性政治运行的状态就一定与整个王朝的治理规划相一致,亦或只不过是其某种局部的有限表征和实践。[37]由此看来,以区域重构整体史仍是有限度的。 从事田野调查、发掘民间文献等在以区域构建整体史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时常为从事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学者津津乐道。田野调查有利于读懂文献,激发灵感,萌生新的问题意识,搜集文献等成为他们的共识。不过,区域社会史研究中也存在传统史料少人问津,典章制度束之高阁,资料堆砌大于问题意识,田野调查代替学术训练等问题。[38]一些提倡历史人类学的学者强调,研究传统中国社会应当由典章制度入手,一则是因为从王朝典章去说明社会制度,在中国学术传统上有长久的渊源;二则是因为中国历史上的国家制度常通过不同的机制直接或间接影响、制约社会生活形态和社会关系的结构,地方发展的一个主要过程,就是把国家制度变成一个社会化的资源,而且是最主要的资源。[39]制度条文与实践之间有内在的不一致,各地的人们在推行、利用国家制度的过程会衍生出种种变通的做法,通过长期的累积就会形成新的“制度”。区域社会史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从人们的观念、认知结构、行为规范等层面发现制度生成的内在原理,重构整体史。 区域社会史针对宏大叙事的不足,意图从区域出发重新理解整体史,重写整体史。做出一些精彩的区域社会史个案研究,对理解、重构整体史无疑是有价值的,但这些个案如何整合进整体史,如何用斑驳的碎片勾勒出整体画卷,仍有漫长的路要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