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航空建制以大工业、大科学思想为基础构建 与近代中国不同的是,新中国航空建制的发展从一开始呈现出来的特点就是来自中央的指导性和统筹性。1950年4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颁发《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对航空工业的发展进行了统筹,并设立航空类专科高校、飞机制造厂、航空发动机厂、飞机附件厂、航空科学的试验研究机构,以及对它们进行统管的航空工业管理局。该决定的颁布表明,新中国中央政府对于航空工业的发展从一开始的目标就是整体性和完备性。1951年4月18日成立的重工业部航空工业管理局,则是20世纪中国航空大科学时代来临的标志。该局随着新中国航空事业的发展不断变革,几易其名,直到现今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作为正部级的职能性航空建制,其职责是对新中国航空工业、科研、教学等方面的庞大体系进行统筹和管理。 新中国航空工业建立之时,正是航空科技的一个革命性转变时期:动力系统、气动布局、飞行速度、机载设备、飞行控制以及航空科技理论等方面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面对航空科技的这种发展状况,如果不是一开始就以大工业、大科学的思想来构建航空建制的话,是无法组织和协调众多相关科技门类的发展的。在苏联政府的帮助下,新中国航空工业在构建之初的“一五”和“二五”期间,依托“156工程”项目,并围绕其中的12个航空项目,为各项航空科技的发展分门别类地建立了各种类型的航空科技建制,形成了由飞机主机厂、辅机厂、研究所、专科高校、技术学校等构成的完整的航空制造、科研及教育体系。范围几乎覆盖了飞机制造的全部领域,形成了以飞机制造厂为核心的典型的大工业、大科学建制。基本上做到了能够立足国内科学建制来为各类先进军用飞行器配套各种航空科技产品和智力资源。 新中国航空建制的特点是,航空科学研究服务于飞机制造厂。所以各个航空主机厂都配套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形成了小而全的格局,如沈阳飞机制造厂(112厂)就配套有沈阳飞机设计所(601所)、沈阳航空发动机厂(111厂,黎明);由沈飞援建的贵飞(011基地)也同样配套有龙岩(150厂)、双阳(162厂)、云马(130厂)飞机制造厂和黎阳航空发动机制造公司(460厂);成飞(132厂)配套有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611所)、成都航空发动机厂(420厂)等。而西飞、陕飞、上飞、洪都、昌飞、哈飞等飞机制造厂也都采用了类似的格局。随着航空工业的发展,新中国不断对这些航空科研单位进行整合,包括根据需要增加新的研究机构,对不适宜的旧机构进行撤并。到20世纪末逐步形成了几大航空产业集群,及东北地区的沈飞与哈飞、华东地区的洪都与昌飞、西北地区的西飞与陕飞、西南地区的成飞与贵飞、华南地区的株洲南方动力等。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平衡,这些航空产业集群基地拥有的航空从业者达50万人左右,科研与产品也逐步由主要服务于军事航空转向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为国家的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纵观20世纪世界及中国航空科技建制的发展,我们发现,中国航空科技及其建制的发展是同整个中国的工业化及现代化的历程相符合的,小而弱的工业显然无法支持大而强势的科技建制。中国航空科技及成果与世界强国相比,从最初的望尘莫及到同台竞技,正是20世纪中国的国家实力与航空建制协同发展的反映。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