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隐寺在北宋时已是杭州一处名胜,寺里有个和尚叫了然,这厮不好好念经,却迷上了青楼女子李秀奴,渐渐败光了家当。李秀奴看了然没钱了,就要和他断绝来往。一日,酒肉和尚了然喝醉后找情人,却被拒之门外。了然一怒之下撞进门去,打死李秀奴。破了淫戒又破杀戒,了然被逮到了杭州官府。 审理此案的是一位叫苏轼的杭州通判,苏通判一面找仵作验尸,判定凶器;一面审讯了然。当他看到和尚手臂上刺着两行字:“但愿生同极乐国,免教今世苦相思”时灵光一闪,立马了解案情,亲自提笔写下诗意的判词:“这个秃驴,修行忒煞,灵山顶上空持戒,一从迷恋玉楼人,鹑衣百结浑无奈。毒手伤人,花容粉碎,空空色色今何在?臂间刺道苦相思,这回还了相思债。”最后判处了然死刑。 如此这般,苏轼这位古往今来的顶级文豪,干了一件古代地方官最常见的工作——审理案件。其实对于古代地方官员而言,审案是日常头号工作。就如戏剧里一样,惊堂木一拍,衙役一喊,官老爷的威风就出来了。 除了审案,地方官的工作还有很多,最主要的是四样——征税、教化、治安以及上面提到的断案。对古代地方官员的考评,基本围绕这四项工作进行。 太守、县令也是法官 在古时候县衙大门右侧,通常有一个大鼓,这叫鸣冤鼓。这面大鼓轻易敲不得,非命案或大冤情不可。一旦有谁敲起了鸣冤鼓,无论县太爷在干什么,只要不是病得爬不起来,都得迅速披挂整齐升堂审理。 法官是古代地方官最主要的角色。清代湖南宁远知县汪辉祖统计过,他在十天之中,要用七天来审判,两天催征税粮,一天处理公文。甚至有的知县一年审理两千余起案子,平均一天五起有余。 苏轼勤政而且懂法,常亲自审案,不过他办公不在府衙内,而是常常带着一两个老兵做护卫,让书吏背着公文、卷宗,坐着小船游览西湖。 他们先到普安院吃个饭,再到灵隐寺散散步。等苏大人心情舒展得差不多了,就在飞来峰上的冷泉亭开始办理公务。只见他落笔如飞,根据案情写下文采熠熠的判词,谈笑间就把各种事情都处理了。 苏轼是古往今来数得着的顶级聪明人,不可能每个官员都如他那样游刃有余。法律知识不在科举考察范围内,许多读圣贤书出身的地方官或许连刑事犯罪与民事案件都分不清楚,只能把这项工作扔给手下师爷或狱吏。由此,师爷狱吏就有了徇私舞弊之隙。在他们狡诈的笔下,判词中甚至“一点”之差就能决定一条人命。 明朝时枞阳县有过这样一个案子,一伙大盗劫掠乡间,被乡民逮住送到官衙。大盗家属用赃款贿赂师爷狱吏,于是在判词上就出现了“一点”之差。狱吏将“由大门而入”的“大”字加了一点改成“犬”,变成“由犬门而入”。别小看这“一点”之差,大盗立马从明火执仗的抢劫犯变成了鸡鸣狗盗之徒,由是大盗得以逃过斩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