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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约制度与协商民主(3)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光明日报 李卓 参加讨论

    阳明学者的乡里实践
    明代江西阳明学者的乡里实践,与现代意义的协商民主最为接近。作为典型案例,值得特别加以介绍。阳明学者所行乡约,大致依照阳明《南赣乡约》官督民办的方式实行。官员和士人之间建立共识是乡约顺利推行的先决条件,而阳明学正是他们的共同服膺的学术和价值理念。于是官员可以让士人放手去做,士人则有持续的热情投入乡里事务而不至于人去政息。
    江右阳明学者邹东廓、罗念庵等人领导的乡里实践最为典型。推行乡约的儒者既上书为民请命,又能与地方家族协商合作。他们既代表各乡里的利益与诉求,又能够从儒家“万物一体”的立场出发,突破阶层、集团的局部利益。在赋役丈量、清除虚丁这类牵涉广泛复杂、处理异常棘手的社会事务上,以辩理的方式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协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避免了此前“损不足以奉有余”的情况,所以丈量结束后“小民欢若更生”。这种基层的政治实践,已经具备现代意义协商民主的雏形。在杨开道看来,如果不是明末起义与清军入关,只要“少假时日,整个乡治或者可以立定基础,成为中国民治张本”。至少就阳明学者的乡里实践而言,杨开道的乐观设想并非无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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