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晚清时期中国牛奶业存在的质量问题 晚清时期中国牛奶业主要存在着两大质量问题:一是牛奶掺水现象很严重,二是病牛照旧挤奶。 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牛奶掺水现象很严重。这一问题从19世纪70年代到1912年清朝覆灭一直长期存在着。1876年有上海人向《格致汇编》杂志社反映:“本处出卖之牛乳常有加水谋利之弊,因牛乳华人原用以为补养之物,现余所食者得其补力甚少。”此人询问:“西国有法能查出牛乳中所加水数否?”杂志社答复:西方一是“用浮表”,二是“试其乳所分出之乳油”。[19]可见19世纪70年代牛奶掺水问题已经到了严重的程度,而日要检测出牛奶掺水的程度并非易事。20世纪初,牛奶掺水问题更加严重。1909年《图画日报》在《营业写真(俗名三百六十行)》栏目中专门为牛奶业写了一首配画诗:“牛乳补身最有力,冬令服之推第一。男妇老幼皆合宜,滋味鲜甜品清洁。无奈牛乳掺水多,水乳交融易受讹。虽教牵只牛来捋,腕底还防皮袋拖。”[20]由此可见牛奶掺水问题是何等严重,即使消费者亲自看着商家挤奶,商家也有可能玩弄手脚,将水偷偷掺进牛奶中。笔者粗略查看了1908-1911年《申报》,发现当中至少曝光了24起牛奶掺水案件。其中,《申报》1908年曝光了如下8起案件:朱毛毛在上海英租界屡次出售掺水牛奶,被工部局查出,“判罚洋100元充公”,如果不交罚款,改为关押2个月[21];应子贞在英租界出售掺水牛奶,被判关押3个礼拜[22];施阿荣在上海英租界出售掺水牛奶,被工部局查到后“判罚洋100元充公”[23];潘太和在上海英租界出售掺水牛奶,被“判罚洋200元,押捕□(注:此字不清)十天”[24];长顺牛奶厂的雇员陈阿方等人在上海英租界出售掺水牛奶,被工部局洋人查获后,先是“判交存洋50元作保”,继而被“判枷3天,押2礼拜”[25];还有一牛奶棚主因在上海英租界出售掺水牛奶,被“英公堂枷押,并罚洋200元”[26];牛奶棚主顾金福在上海法租界出售掺水牛奶,被判“罚洋20元”[27];蒋桂泉在上海英租界出售掺水牛奶,被“判罚洋25元充公”[28]。《申报》1909年曝光的牛奶掺水案件有如下4起:朱大泉在上海英租界出售掺水牛奶,被工部局查获,“判罚100元充公”[29];3月,上海法租界的公和牛奶棚将掺入糖水的牛奶出售给外国人,宰牲公司的兽医查出后上报给捕房,牛奶棚主陈福元随后被抓到公堂,“判罚洋20元充公”[30];8月,牛奶棚主陈福元与魏锡源在上海法租界再次混售掺水牛奶,被分别罚洋70元、25元[31];殷秀其在上海英租界出售掺水牛奶,被工部局洋人拘捕,接着被判关押一个月。[32]《申报》1910年曝光的牛奶掺水案件有如下6起:胡阿纪牛奶棚多次出售掺水牛奶,被上海租界工部局卫生所西医检查发现,继而被会审公廨“判罚洋15元充公”。[33]前面提到过的公和牛奶棚又一次出售掺水严重的牛奶,审理此案的中、西法官认定其行为“实属可恶”,决定对其“判罚押侯,罚洋50元”。[34]协源牛奶棚在上海法租界出售的牛奶掺水太多,其棚主魏锡源因而被拘捕,上海会审公廨的中、西法官鉴于此前魏已被处罚过多次,决定对其加重处罚,“判罚洋100元充公”。[35]上海租界的牛奶棚主魏雪元出售掺水牛奶被处罚后,将奶牛和工部局牛奶执照私自卖给朱囡囡,让其接着生产经营牛奶,租界因此判魏雪元“押捕房一月”,朱囡囡“罚洋30元”,不准在租界内开设牛奶棚。[36]牛奶棚主邱顺生出售掺水牛奶,被上海租界杨树捕房查获后,专门聘请律师为他极力辩护,最终被中、西法官“判罚洋15元充公”。[37]陈小宝在上海租界出售掺水牛奶,被“判罚洋30元充公”。[38]《申报》1911年曝光的上海租界牛奶掺水案件有如下6起:孙阿苗因出售掺水牛奶,被“判罚洋30元充公”[39];姚嘉成因出售掺水牛奶而被“判罚洋30元充公”[40];徐仁胜出售掺水牛奶,被“判罚洋20元充公,无洋改押20天”[41];有外国女人发现孙荣林出售掺水牛奶,捕房随即将孙拘解到公堂,判“罚洋100元充公。如无力缴洋改押两月”[42];蔡鸿记因出售掺水牛奶被工部局洋人查获,拘解到公堂,被“判罚洋30元充公”,并写下保证书,如果再犯被查出的话就严加惩办。[43]赵利生、陈兰生因出售掺水牛奶而被捕房押到公廨,审判结果是“判陈开释,赵罚洋20元充公,如无力缴洋,改押3礼拜”。[44]牛奶棚主魏雪元混售掺水牛奶,被处罚过多次,从监狱放出来后没多久,又故伎重演,照旧出售掺水牛奶;卫生处洋人检查发现,其牛奶掺水比例竟高达29%,魏因此被公廨判“罚洋130元,以后若再违犯,定将牛奶棚发封”。[45]如此多的牛奶掺水案件和新闻,反映出晚清时期牛奶掺水绝不是少数商户的行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有些商户即使被查被罚多次也依然要在牛奶中掺水,牛奶掺水问题堪称晚清牛奶业的积弊和顽症。 晚清牛奶业存在的第二大质量问题就是病牛照旧挤奶。1879年,上海泥城外张家浜一所牛房的水牛、黄牛各二三十头忽然患病,牛房主人把死去的10头牛卖给了屠夫,而其他的病牛照旧挤奶,照旧挑出去销售。《万国公报》发出感叹和呼吁:“倘不能分辨,含混服食,非惟无益,反有所害,慎之哉!”[9]晚清时期国内奶牛感染结核病的比率比较高。1900年,上海用结核菌素作结核检疫,经诊断当地奶牛群结核病感染率约为20%,结核病发病对象主要是进口奶牛。[4](237)由于从未进行系统的选育,晚清和民国时期江苏各地的奶牛群品种混杂,饲养管理水平又低,普遍感染有牛结核和布氏杆菌病。[3](126) 晚清时期中国牛奶业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原因有三:一是一些商家唯利是图。二是牛奶市场秩序紊乱,市场管理严重滞后,缺乏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行业约束机制没有形成。三是检验与检疫手段落后,难以快速、准确地检测出牛奶的掺水程度和奶牛的健康状况。 将晚清时期中国牛奶业与欧美牛奶业相比较,究竟哪一个质量问题更严重呢?通过比较得出的结论是:欧美牛奶业要比中国牛奶业严重很多。因为当时欧美有很多的婴儿喝了毒牛奶而死亡,而国内尚未发现当时有人喝牛奶而死亡的记录。据1904年《万国公报》报道:“德国近日最大之关系,莫如国中所售之牛乳多有掺和以水之病。其水或不清洁,则大为害于婴儿,故每年小孩200万,至有4千未满1岁而殇者。在欧洲各国中,俄国以外,无甚于此者矣。1900年以来,其死数常至22%,皆为牛乳中之毒。故有人劝德国女子自行与乳。而又能望牛乳者,格外查验也。”[46]一个国家每年竟有4000名不满1岁的婴儿因喝毒牛奶而死亡,一个国家所有死去的儿童当中有22%死于喝毒牛奶,当时欧洲牛奶业的问题真可谓令人发指、触目惊心。美国也有一些婴儿因喝毒牛奶而死亡。1910年美国一所育婴堂2周之内竟有22名婴儿因喝毒牛奶而毙命。据当时的《通问报:耶稣教家庭新闻》披露:“纽约来函,述及栢克岛中近来忽然死婴甚多。梅得耳育婴堂两星期连死婴孩22人。现知为所用牛奶不清洁之故。盖诸婴死者,其病大半为狂乱。该管疑之,逐细调查,乃知院中并不用新鲜之牛奶,而用铅罐者,且开罐后并不封固收藏,常令置空气中,日与空气化合,遂含有毒质,不宜于儿童。该处人闻此,谓育婴堂为公众签捐抚养孤儿之举,今乃腐败若此,大为忿怒云。”[47]由此可见,当时欧美牛奶业的问题更加严重,导致了许多婴儿因喝毒牛奶而死亡;中国牛奶业的问题与之相比较,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总起来看,晚清时期中国人特别是居住在城市里的中国人逐渐认识到了牛奶的营养价值,喝牛奶的消费意愿和需求逐渐增大,中国牛奶业随即于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初应运而生。这一时期,国内牛奶商户不断涌现,专门乳用品种牛不断引进,牛奶产销两旺,已经形成了牛奶的产、供、销产业链。但是牛奶生产的规模还不大,技术和设备也较落后,还没有掌握罐装牛奶的技术,加工上市的鲜奶和乳制品的品种也有限,还不能生产奶粉和炼乳,根本不具备与外国牛奶业竞争的实力。这也给外国牛奶长驱直入中国市场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一时期中国牛奶业存在两大质量问题,一是牛奶掺水现象很严重,二是病牛照旧挤奶。这些问题反映出国内牛奶市场秩序紊乱,牛奶业缺乏相应的管理和规范,自律和他律都很差。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远不及当时的欧美牛奶业。如此看来,牛奶业是一个极需政府严格管理、极需法律严格规范的产业,让其走上健康安全、规范有序的轨道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