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骕与胡适的论争和友谊是学术史上有趣味也有意义的掌故。胡先骕字步曾,号忏庵,出生于江西南昌市一个官宦家庭。1909年,考入京师大学堂预科。1912年秋,考取官费赴美留学生。1913年入加利福尼亚州柏克莱大学农学院,先学农艺,后改为植物学。课余写诗,主要学杜甫、韩愈、黄庭坚等。1914年7月,胡先骕经杨杏佛介绍加入南社,其诗词创作大多在《南社丛刻》上发表。1915年胡先骕加入中国科学社,1919年当选中国科学社书记。1922年,他和秉志、杨杏佛等人在南京创办了中国科学社生物研究所,首开中国现代生物学研究之先河,这也是中国第一个“纯粹”的现代科学研究机构;之后又依照美国费城“韦斯特生物研究所”的体制,创建了著名的“北平静生生物调查所”。就在从事这些繁忙、严谨的科学研究工作的同时,胡先骕笔耕不辍,并且一再震动文坛,成为那个时代名副其实的青年诗人和文学批评家。 早在1914年,胡先骕到美国加州读大学刚一年,喜出望外地接到胡适来信,非常高兴。因为他热望结交在留学生中早有影响的胡适,特别是他读了胡适发表在《留美学生季报》上的《〈诗经〉言字解》《非留学篇》等文章后,认为“皆适得我心,乃窃自喜,引为同调”,很想和胡适通信,没想到却先收到了胡适的来信。 胡先骕连忙给胡适回信。他小胡适三岁,就在信中恳望与“适之宗兄”交个文友。然而,此时的胡适正在转变观念,准备“文学改良”,倡导文学革命。等到1917年,胡适发表著名的《文学改良刍议》,基本观点“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模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胡适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居然在《留美学生季报》上发表文章,专门对胡先骕写的词《齐天乐·听临室弹曼陀铃》进行批评,说:“此词骤观之,觉字字句句皆词也,其实仅一大堆陈词套语。‘翡翠衾’‘鸯瓦’,用之白香山《长恨歌》则可,以其所言乃帝王之衾之瓦也。‘丁字帘’‘幺弦’,皆套语也。此词在美国所作,其夜灯决不‘荧荧如豆’,其居室尤无‘柱’可绕也。至于‘繁霜飞舞’,则更不成话矣。谁曾见繁霜之‘飞舞’耶?”总之,胡适的文章又是讥笑又是挖苦,却没有意识到“皆套语也”“则更不成话矣”“谁曾见繁霜之‘飞舞’耶”,用的正是他所反对的“文言”。 胡先骕站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立场上,拒绝写白话文,对胡适的“文学改良”提出批评。1919年,他在《南高校刊》《东方杂志》发表《中国文学改良论》,1922年又在《学衡》杂志第1期、第2期连载长文《评〈尝试集〉》。胡先骕认为用白话推翻文言,把中国古代文学成就全盘否定的态度过于偏激。他指出:“欲创造新文学,必浸淫于古籍,尽得其精华,而遗其糟粕,乃能应时势之所趋,而创造一时之新文学。”关于胡适“文学改良”的“八个方面”,胡先骕认为,须言之有物,不作无病之呻吟,讲求文法,不用陈言套语,不避俗语等几条,古人早有共识,并非胡适首创;至于不模仿古人,不用典,不对仗,“则大可商议”。胡先骕列举了外国名著中许多“用典”的例子。最后得出结论:用典的优劣得失,关键看用得是否恰当。 接着,胡先骕发挥植物学专长,用科学分类法将《尝试集》肢解:“以172页之小册,自序、他序、目录已占去44页,旧式之诗词复占去50页,余78页之《尝试集》中,似诗非诗似词非词之新体诗复须除去44首,至胡君自序中所承认为真正之白话诗者,仅有14篇。这其中《老洛伯》《关不住了》《希望》三诗尚为翻译之作。”对于剩下的11首新诗,胡先骕断言:无论以何种眼光观之,皆无可取。如《人力车夫》《示威》等篇,表现的是“枯燥无味的教训主义”;《老鸦》《乐观》等篇,表现的是“肤浅之象征主义”等等。胡先骕最后得出结论:《尝试集》仅仅是白话,而不是“白话诗”!不仅没有价值,而且还将扰乱思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