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年底至1922年1月,东南大学的梅光迪、胡先骕、吴宓等在南京创刊《学衡》杂志,主要撰稿人还有王国维、陈寅恪、刘永济等。梅、胡、吴既是欧美留学生,又是大学教授,堪称博通古今,学贯中西。《学衡》以“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为宗旨,创刊后连续发表胡先骕的诗学评论多篇,其中除了“综论”性文章以外,针对个人(大都是清代诗家)《文集》的评论就有12篇之多。因此,可以说已经形成了基本成熟的评判标准和价值观。在1922年发表的《论批评家之责任》中,胡先骕列举的“责任”有六:一为批评之道德,不作违心过情好奇立异之论,二为博学,三为以中正之态度为平情之议论,四为具历史之眼光,不就一时一地之主观立论,五为取上达之宗旨以指导社会,六为勿谩骂。他还批评说:“吾国文人素尚意气,当门户是非争执至甚之时,于其所喜者则升之于九天,于其所恶者则坠之于九渊,且每因学术之相非而攻及个人,或以个人之相非而攻及学术。”在《评胡适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说:“胡(适)君于晚清诗人所推崇者为郑珍与金和,梁任公亦以二人并称,而比金氏于荷马、但丁、莎士比亚、弥儿顿、嘎狄儿。实则郑金之诗,不啻霄壤之别。”胡先骕对梁启超、胡适这一老一新的两位文坛“权威”,敢于提出尖锐反驳,正表现出他“以中正之态度为平情之议论”的批评家风采。 1925年,胡适与胡先骕在上海相遇,二人合影留念,胡适在照片上题字:“两个反对的朋友。”在此期间,胡适还热情地邀请胡先骕为他主导编务的《独立评论》写稿。1927年,胡先骕曾对《学衡》的主编吴宓说:“胡适对我颇好。”1948年初,胡适与胡先骕在南京开会合影时,胡适又在合影相片上亲笔题写:“皆兄弟也。”视论敌为朋友、为兄弟,这样一种学术气象,确实难得。 当时,胡适被海外学界推举为现代“大师”,但胡先骕认为:“将来历史上之评论,恐怕只是新文化运动之倡导人,而学术上之成就,则殊有限。至于其政治经济思想,则甚落后,与其新文化运动殊不相称。”这一评价,容或有许多学者不能同意,但一家之言,正有其值得深长思之之处。 (作者:刘为民 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