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于欧美列强步入近代国家行列的日本,于1889年2月11日公布《大日本帝国宪法》,之后采用了“大日本帝国”的国号,所谓的“帝国日本”登上舞台。通常认为,1895年4月,日本在日清战争(即中日甲午战争———本网注)中胜出,与清国缔结和约,获得2亿两白银(合3亿日元)赔偿金,割走原属清国领土的台湾及澎湖列岛等领土,成为拥有殖民地国家,这一事件使日本的“帝国”色彩更加鲜明。 今年是日清战争爆发120周年。重新审视日清战争的意义在于引为教训,避免日本再次发起侵略战争。同时,恰好发生在日本走上近代化道路之初的日清战争,对此后日本产生了巨大且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从这点来说,有必要反复确认日清战争的历史事实。笔者希望基于这一视点论述日清战争与近代日本的关系。 出兵台湾:帝国主义特征鲜明 日清战争爆发前20年,亦即1874年(明治7年),日本强行进行了一场“帝国”特征鲜明的战争,这就是明治国家首次海外派兵———出兵台湾(牡丹社事件)。 众所周知,“出兵台湾”发端于日方根据1871年9月13日签署的《中日修好条规》所谋求的日清关系对等化。琉球王国本来属于被称为“华夷秩序”的朝贡体系,而明治国家将其作为“琉球藩”,迫其归属日本,这正是通过1874年5月22日“出兵台湾”而对内外确定下来的。 1871年,66名琉球渔民漂流到台湾,其中54人被牡丹社的居民杀死。作为报复措施,1874年日本“出兵台湾”。彼时,西乡从道宣称对台湾的报复措施是“日本帝国政府的义务”。也就是说,日本“出兵台湾”就是向内外宣示琉球归属日本的一种证明行为。可以说,这种将“出兵台湾”正当化的做法,也是后来日清战争时日本攻占台湾的历史背景。 通过宣传日清战争是“文明之战”,即“文明国家=日本”与“野蛮国家=清朝”之间的战争,明治国家成功获得了国民对战争的支持。福泽谕吉以及内村锏三等当时的著名知识分子以“文明”国家正当行使权利的理由解释并积极支持战争。 但是,日本之所以期望占有台湾,是因为拥有殖民地是成为亚洲帝国主义国家的必要因素。而朝鲜和台湾,在时任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的《蹇蹇录》中则被表述为“必须进取之地”,为对抗欧美帝国主义国家,占领朝鲜和台湾已成燃眉之急。但当时日本的对朝政策为俄罗斯所抑制,占领台湾必然就成为最优先的课题。 结果,清国承认日本“出兵台湾”为“义举”,日本获得50万两白银而从台湾撤退。同年10月31日,日清两国签署《北京专条》,日本承认台湾为清国领土。 “出兵台湾”的结局说明,对于当时清国作为中国外交原则的“华夷秩序”及册封体制的现状,日本政府基本上再次予以接受。在那之后,对于与朝鲜(通过朝贡从清国受封“朝鲜国王”)的关系,日本还是采取谨慎姿态。当时,朝鲜与清国和日本双方都缔结了朝贡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