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断代志的总纂 多卷本断代志与多部本通志和断代志的另一个区别在于它们的总纂要求不同。多部本通志由分别记述不同行业领域的若干部专(分)志构成,各部专志相对独立,篇幅浩大,可达数千万字甚至上亿字,要总纂一个人从头到尾逐篇逐章详细修改,基本上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而需要设立若干名副总纂或副主编,分别负责各专(分)志的编纂质量。由于各自独立成书,与其他专(分)志重复的部分内容也有必要存在。由于总纂人不同,再加上出版也有先后,因而会出现不同专(分)志在记述同一事件或指标时,数据会有所出入甚至矛盾。 相比之下,多卷本篇幅较小,各篇不能独立成书,是由记述不同领域的若干篇章组成一卷,全志由较少的若干卷/册(很少超过10卷)组成,篇幅通常不过几百万字,至多1000万字,所以有的省(自治区),如新疆干脆将这种多卷本省级志书称为“简志”。既然各篇章是在同一部志书中,不同篇章理所当然不应出现累赘冗长的交叉重复,更不能出现同一指标资料互相矛盾的现象。总纂应当对全志各篇章作较为详细的修改和调整。只有真正从头至尾梳理过全志的篇目框架和文字资料,才能做到对志稿的质量心中有数,使全志的篇目结构趋于合理、符合事物发展规律,使多卷本断代志真正成为一部结构科学严谨、资料权威准确、文笔简洁流畅的志书。只有做到这些要求,志书的编纂主持者才是名副其实的总纂或主编。 参考文献: ①沈松平:《地方志书纂修办法》,《方志发展史》,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13页。 ②沈松平:《方志发展史》,第123页。 (原文刊于《中国地方志》2016年第4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