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中档朱批奏摺和军机处录副奏摺,是我们接触和使用最多,也认为最可靠的奏摺形态,但其中仍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例如,光绪朝的朱批奏摺中,有一部分虽由光绪帝亲手朱批,但它们并不是正式的政务文书,那些批示也不会发下执行,它们只是小皇帝在亲政前用来练习批摺的材料。再如,军机处录副也并不一定是对原摺的忠实抄录,在某些时候,军机处可能会对奏摺的正本进行裁剪。晚清军机章京郭曾炘就做过这事,其子郭则沄后来曾谈及庚子年间的一桩往事说: 凡臣僚奏事不称旨者,其疏留中不发,此事前代多有。《史记》载群臣请立闳、旦、胥为诸侯王,四月奏未央宫,留中不下,则汉时已然矣。其条奏数事,或择一二事可采者交议,余事裁去留中。如道光时,袁铣条奏十事,仅以核赋课、平刑法、广教化三事交议是也。后来枢臣亦得斟酌去取。光绪庚子义和团之乱,某翰林条奏中有请惩东南大吏及按户搜捕汉奸二事,先文安公在枢直,手裁去之,以其余行部,即依是例。 按郭则沄所说,在1900年庚子乱局之中,有一位翰林上递条陈,其中有两条建议,包括惩处拒绝排外的东南督抚、按户搜捕汉奸,上谕命将条陈交给相关部院议覆。奏摺随即转入军机处,被郭曾炘删去上述两条,仅将其他内容交给部院议覆。因军机处在抄录奏摺副本时,有严格的核校程序,所以这件事如果是真的,恐怕不是郭曾炘一人之力所能办到,后面应该还有地位更高的授意者。 郭则沄的这个说法是否可靠呢?我们无法直接验证,但可以通过此前两年的另一桩事例进行旁证。1898年戊戌变法期间,御史宋伯鲁、杨深秀于五月初二日(6月20日)上递一件封奏,题为“为礼臣守旧迂谬、阻挠新政,请伸乾威立赐降斥以儆效尤而重邦交事”。主要内容是弹劾礼部尚书兼总理衙门大臣许应骙顽固守旧、不通外交,并仇视通达实务之士(暗指康有为),建议罢免其本兼职差,降调使用。光绪帝在收到奏摺后,命军机处下旨,“著许应骙按照所参各节明白回奏”。这个奏摺交军机处抄录副本后再交许应骙参照回奏。这就形成了两个版本:原本和录副本。按照惯例,两版本应完全一致才是,但实际上,军机处却对原奏摺动了手脚。以下是两个版本的关键段落比对(删除线为录副本删掉的内容): 总理衙门为交涉要区,当此强邻环伺之时,一话一言,动易招衅,非深通洋务洞悉敌情,岂能胜任?许应骙于中国学问尚未能十分讲求,何论西学?而犹鄙夷一切,妄自尊大。闻其尝在总署,因一无关轻重之事,忽向德使海静争论,德使瞋目一视,以手拍案,尚未发言,而许应骙已失色,即趋出署,德使乃大笑,加以讪诮。此等之事,不一而足,其于伤邦交而损国体,所关非细故也。臣以为许应骙既深恶洋务,使之承乏总署,于交涉事件一毫无所赞益,而言语举动随在可以贻误,中国之轻见侮,未必不由此辈致之。 两天后,许应骙上奏,对弹章各款做了辩驳,光绪帝明发谕旨:著毋庸议。即宋、杨奏摺所参各条不尽切实,拒绝他们降许之职的建议。在宋、杨原奏摺的封面上,有军机处添注的小字:“另摘抄,同初四日(6月22日)许应骙摺交。”意思是,该奏摺被摘抄之后,与许应骙的回奏一起,都交给内阁中书领出发抄,相当于对外公开。各省在京的提塘官,可将这种类型的奏摺以及对应的上谕抄录下来,形成《邸抄》。京内民办报馆,则可据此印制成《京报》。于是,《邸抄》《京报》就成为各地官绅了解政情动态的资料,也就是上面提到的第三类奏摺。 当然,我们不能简单地判定说,上面例子中的朱批原摺是真史料,而被改动过的录副奏摺及之后衍生的《邸抄》《京报》是伪史料。删掉的部分正可说明中枢在意什么样的内容,他们最不希望哪些内容被公开;或者也可说明,当时的哪些过失或罪名对许应骙的仕途有更具杀伤力的效果,而这些也都属于更广义的历史真实。 由于档案原摺长期以来封存于宫中、军机处或各部院,在档案开放之前,当时及后来人主要依靠《邸抄》《京报》一类的奏摺汇编作为了解时政,编纂、研究历史的资料。清初纂修明史,曾大规模搜集留存于民间的《邸报》作为一手资料。我们熟知的晚清时期《经世文编》系列,部分取材于《邸抄》;《谕摺汇存》多取材于《邸抄》;清末翰林朱寿朋所编的《光绪朝东华录》,长期以来为学界所重视,也主要取材于《邸抄》;新式报刊如《申报》则有专门的《京报》版面,它与《光绪朝东华录》一样,收录的奏摺都是依据《邸抄》而再次转抄的版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