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明显有别的税收制度安排 中外经济史上的无数实践都已表明,财政税收改革往往是经济改革中的关键环节。柯尔贝尔在产业政策和对外贸易政策方面的许多改革,同样也都需要财政税收制度、政策的调整作为配合和支撑。为了阻止外国产品进口,保护民族工业,法国先后于1664年、1667年两次修改关税条例,对英国的羊毛和地毯,比利时的挂毡及荷兰、西班牙的呢绒等外国输入货物课以重税(张芝联《法国通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16页)。1664年的关税调整还相对温和,1667年的那次关税调整则较为剧烈。在1669年的一封信中,柯尔贝尔曾这样阐释实施禁止性关税的目的,就是希望使外国商人需要交纳的税收三倍于法国公司,从而完全将他们都排除在法国市场之外。如同马克思所言:“工场手工业一般离开保护是不行的,因为只要其他国家发生任何一点小的变动都足以使它失去市场而遭到破产。”在国内市场对外国商品输入实行保护关税,以避免自身工场手工业产品在自由竞争中失去优势,也是当时欧洲国家的普遍做法。 与对外设置关税壁垒明显不同的是,柯尔贝尔试图取消繁多的国内关卡和地方关税,于1664年建立起实行统一税收制的五大包税区,以促进商品的国内自由流通和消除税收的不公正,并将整修道路和桥梁以疏通国内贸易看作是促进对外出口的重要辅助。对于其时盛行的包税人制度,柯尔贝尔曾一度想将其废除,但终归未能摆脱旧制度的路径依赖,仅仅是削减了包税合同的数量。包税制度的根源是王室财政需求增长及其衍生而来的债务关系,王室以若干财政区的税收收入作为担保向私人机构举债,私人机构以承包的形式直接向财政区征税,以作为保证贷款和利息安全及继续贷款的条件。不难发现,这一制度从根本上难以厘清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和界限,也导致了旧制度的饱受攻击,最终在后来的法国大革命时期为新的官僚制的税收制度所取代。 尽管受到巨额战争开支和皇室无节制消费产生的财政支出等带来的巨大压力,在柯尔贝尔掌管财政大权的这20年时间内,财政收入却有了较大的增长,而且原本加诸工人阶级的巨大缴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并没有恶化。这也印证了他的传世名言:征税的艺术就像从鹅身上拔毛,既要多拔鹅毛,又要少让鹅叫。此外,柯尔贝尔也致力于消除国王与国家财政关系中的模糊性,在财政总监督任上依托“王室财政委员会”修订了法国历史上第一份国家预算,试图建立清晰有序和量入为出的公共财政体系(参考梅俊杰《论科尔贝及其重商主义实践》,《社会科学》2012年第12期;郭华榕《法国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4页)。但是,他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并没有取得最终意义上的成功,以至于伏尔泰也感叹柯尔贝尔“并没有把他力所能及的事办完,更没有把他想办的事办完”。 不过,柯尔贝尔的财政改革制度框架却成为他留给法国的重要遗产。在法国大革命之后的拿破仑治下,法国国家治理中的很多制度安排正是沿着柯尔贝尔引入或建议实施的改革路径来进行的,如国民账户和预算体系。当然,在柯尔贝尔时代,财政收入依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支出,特别是王室的支出,而不是反过来,且王室“支出的旧习惯也没有变更”。这就是改革的约束条件,特别是封建王朝财政上任何的改革都须得到国王不仅是口头上,更重要是行动上的支持,因为皇室开支与公共开支混为一体,决定了财政支出的方向和比重。事实上,柯尔贝尔去世之后不久,路易十四就打破了前者所制定的财政纪律约束,王室开销激增,放贷举债复燃,财政资源终被消耗殆尽。 柯尔贝尔的经济思想与政策实践有着浓厚的重商主义色彩,成为17世纪后半叶晚期西欧重商主义的一支重要脉络。其中,以贵金属形式存在的财富是国家繁荣和强大的唯一基础的货币财富观,构筑了柯尔贝尔经济思想的基本原则,他在产业政策和对外贸易方面的众多改革探索也是围绕这一基本原则展开的。无论是对内的自给自足和进口替代,还是对外的贸易扩张和进口限制,均是基于积累货币财富、防止货币外流的目的,而他的财政税收思想则为其对内对外商业和贸易的政策调整、制度变革提供了重要支撑,最终也是服从和服务于提升国家货币财富收入的目的。 马克思认为,重商主义作为“对现代生产方式的最初的理论探讨”,对商业资本、流通过程的重视远超于对生息资本、生产过程的重视,“只是抓住了假象”,使之不成其为“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确实,重商主义的理论体系、基本观点和研究方法存在着种种不足之处,但是其以实践为重心、以政策为导向的现实主义精神却体现了经济学经世济民的基本宗旨,为随后的经济理论转向与升华奠定了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柯尔贝尔的重商主义经济思想及其实践,亦是经济学前史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篇章,它从正反两方面均为随后法国重农学派的崛起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渊源。 (作者为上海财经高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