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本人以为,文化的创新既不同于传统民族文化的振兴与复兴,也不同于传统民族文化的改良,民族文化的振兴、复兴、改良等概念中所表达的主基调是对民族传统文化或民族文化传统的一种继承、光复、弘扬与辉煌的再造与再现,因而它或多或少地寄托着人们的某种文化上的寻根、怀古、恋旧情结,蕴含有或多或少的文化恋旧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色彩。而文化创新则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其价值诉求要达致的是文化发展的与时俱进,以文化的创新与创造推动文化的发展与进步。文化创新虽然对民族的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不应采取历史虚无主义态度,但它的价值诉求的向度,主要关注的不是历史的过去,更多关注的是文化发展的当下与未来。民族文化的创新,大致可区分为文化表现形式的创新与文化内容和文化精神的创新,虽然文化表现形式的创新对于文化的演进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但相对而言,文化内容与文化精神的创新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其深刻的原因在于,一种文化的性质主要通过它的内容以及它所蕴含的文化精神获得表达与表现。如果将文化的表现形式比作一个酒碗,那么文化的内容就如同是由各种原料酿成的酒,而文化精神就类似于不同酒的味道。正如一种酒的品质是由酒的原料与味道决定的一样,一种文化的性质与特质也是由它的文化内容与文化精神决定的。文化创新既是对传统文化或文化传统的一种扬弃,更是对传统文化或文化传统的一种超越,这种扬弃与超越具有革命性的特征。文化创新的价值诉求与目标应是构建一个符合时代要求,促进社会发展与历史进步的,具有优秀、先进、科学、进步等诸多品质的新质态文化。这种新质态文化不仅要反映社会历史发展必然性的要求,同时也是推动社会发展与历史进步的动力与杠杆。 文化创新对民族文化的繁荣与进步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要真正推进文化创新并非易事,要取得文化创新的实效则更是难上加难。文化创新也与其他领域的创新一样,说起来明白,做起来难,它不仅要受到各种各样的主客观条件的制约,而且还会受到各种保守势力的阻挠与反抗。 推动社会文化创新的根本性动力来自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如前所述,文化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文化的发展既受社会实践需要的驱动,也表现为实践活动的产物,一切文化元素,无论是文化形式方面的,还是文化内容方面的,或是文化精神方面的,都可以在人们的社会实践中找到其生成的某种根据,并能从人们的社会实践中寻找到生成性的解释。作用并影响民族与社会文化生成及发展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在推论的逻辑上,一切作用与影响人类社会实践的因素,也会对文化的生成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然而,在所有作用与影响社会文化的因素中,社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起着归根到底的作用。农耕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是农耕文化与农业文明生成的基础,工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是工业文化与工业文明生成的基础,这是世界各民族历史发展中所普遍显现出来的毋庸置疑的经验性事实。正因为社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是民族文化生成与民族文化演进的基础与决定性力量,因此,民族文化创新的动力在根本上还是要依赖于社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发展状况。一般来说,当一个民族的社会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处于进步与上升状态,或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处于新旧交替和形态转型时期,社会文化的创新也会相应地表现出生气与活力;而当一个民族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存在状况处于停滞与衰落状况时,民族文化在总体上也会处于沉闷与固化状态。在世界历史上,那些处于发展领先的民族,其民族文化的发展状况大多呈现出较多的创新性特征,而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处于落后、停滞、固化状态的民族的民族文化则呈现出显著的保守性。当然,在世界历史上也存在着这样一种特殊现象,某些经济、政治处于相对落后的民族和国家,在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在其个别文化领域中有过文化创新与文化繁荣的突出表现。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崛起的德国古典哲学,19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的俄国文学,都应是上述历史现象的经典例证。但需强调与申述的是,这类现象的产生存在着一个相似的特点,即几乎都出现在社会历史急剧变革时期或其前夜。社会实践的发展与社会文化的发展之间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实践的发展会推动文化的创新,文化的创新也会推动社会实践的发展,文化的发展状况与社会经济、政治结构之间虽然并不总能保持着一致与平衡,不平衡的状况也会不时地显现在各民族的历史中,但这并不改变文化的发展归根到底是由人们的实践方式即社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推动的,一切文化现象最根本地应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性质及其变动中去获得合理性解释的基本原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