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文化创新的实践推动,并不意味着否定与弱化人们的主观努力在推动民族文化创新中的作用。没有绝对固化的文化,从总趋势上看,一切民族的文化都会随着历史实践的改变发生或快或慢的变化。我们不否认文化的发展与演进有其自发性的可能,但不同民族文化的发展与演进的速度之所以有快慢之分,性质上有先进与落后之别,显然不是自然性演进的必然结果,也不能仅仅从纯粹的历史必然性中得到合理解释。诚然,文化的发展与演进是有自身规律的,任何民族文化的发展都不能无视并超越历史必然性要求,但问题在于历史必然性需要通过在历史活动中的人去实现。不是所有的民族都能创造出领先于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伟大的民族之所以能创造出伟大的文化,并不是神意的眷顾与命运的安排,而应归因于该民族的文化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文化的创新既要有创新能力,更需要创新精神,缺乏创新精神的民族是不可能有创新能力的。一个民族的创新精神需要培养,要使一个民族具有创新精神,首先,无疑需要有正确的历史观与文化观的指导,没有正确的历史观与文化观的指导,文化创新就会缺乏正确的方向。第二,要树立科学的文化创新精神,还依赖于对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科学认识与理性自觉,即是说要对民族的传统文化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对民族的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既要历史地看,也应辩证地看。所谓历史地看,即是将民族的传统文化放在历史的时空条件下进行审视与评价,防止用今天的评价尺度去贬损与否定传统文化的合理性,避免一切形式的历史虚无主义与文化虚无主义的片面性。所谓辩证地看,即是要一分为二地对待民族的传统文化,既不应否定一切,也不应肯定一切,传统文化中存在着闪亮的珍珠,也存在着历史性的糟粕;有些文化形式与内容,在历史上可能是进步的,但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也可能变成落后的了。在对待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的问题上,我们既要讲文化自信,更要强调文化自觉,相对于文化自信而言,文化自觉更具有积极的意义,缺乏文化自觉的自信,通常会导致文化上的自发性盲从。在对待民族传统的问题上,历史虚无主义与文化虚无主义是错误的,文化的保守主义、复古主义更是错误的,要推动民族文化的创新与进步,必须旗帜鲜明地批判与反对形形色色的文化恋旧主义、文化保守主义与文化复古主义。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越是那些在人类历史上曾创造过文化辉煌的民族,越应自觉地克服文化的自恋与怀旧情结,越应对文化保守主义与文化复古主义保持警惕,因为文化一旦固化为一种文化传统,就会转变成一种保守性的力量,要克服这种保守性力量的束缚,通常是极为困难的事情。 民族文化的创新除了需要有创新理念与创新精神,还需要有宽松的文化环境与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推动民族文化的创新过程中,科学与正确的历史观与文化观的指导无疑是必需的,但良好的文化环境与自由宽容的氛围同样重要。要促进文化的创新,应坚定不移地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励各种不同的文化形式与文化流派之间的对话、碰撞与竞争。尽管在文化创新的过程中也可能出现泥沙俱下的现象,甚至出现一些人打着文化创新的旗号,贩卖一些传统文化中的过时旧物,或舶来一些域外的含毒的洋货的状况,但我们应坚信,文化的发展有如大浪淘沙,泥沙尽处可见金,历史是可靠的清道夫,时间是有效的清毒剂,究竟是真创新还是假创新,是文化的鲜花还是文化的毒草,历史的时间延续最终会给出有效的判别与公正的裁决,真正优秀与先进的文化是不怕碰撞与竞争的,也是有顽强生命力的。 文化创新也离不开文化开放。虽然开放本身不是创新,但它是文化创新的条件。文化创新,离不开文化的原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文化的原料越丰富,文化创新的潜力愈大,至少从可能性上说应是如此。民族文化的创新,首先无疑要从本民族当下的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要充分地挖掘利用自己所拥有的文化矿山,这是无需争辩的;但也不应忽视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与成功的文化创新经验,用毛泽东同志的一句名言来说,叫做既要“古为今用”,也要“洋为中用”。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可以通过改造加工,变成我们进行文化创新的原料,其他民族文化创新的成功经验与教训,可以成为我们进行文化创新时的有益借鉴。无论是世界历史发展的经验事实,还是当代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事实,无不证明,没有哪一个民族的文化在完全封闭的情况下能够攀登上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文化高峰。在文化开放的问题上,应坚决地反对文化上短视的保守主义。每一个民族的文化中,都蕴含有一些值得其他民族借鉴与学习的优秀成分,即使被一些人视为洪水猛兽的西方自由主义文化也是如此。当然,我们在文化开放的过程中,也会受到挑战,这是不应被忽视与否认的,但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我们自己在开放与借鉴中有一个正确的态度与做法。对其他民族的文化既不能拒之门外,也不能简单地采取拿来主义的做法,拿来主义不是创新,外来文化一定要适合中国国情,否则就会出现南为桔、北为枳的现象,洋为中用需以改造、加工、创新为前提。 总之,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就必须走文化创新的道路,因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文化不仅要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而且在性质上要姓“社”。社会主义文化既不可能奠基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也不可能奠基于西方自由主义,而只能奠基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理论与实践。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历史观与文化观的指导下,利用人类的一切优秀成果,加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的探索,通过文化创新,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满足建设现代化强国需要的社会主义新文化体系,是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的唯一之路。舍此,要么是走复古倒退的老路与死路,要么是走改旗易帜的自由主义文化的歪路与邪路,二者皆不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正路。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6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7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