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开拓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的广阔前景 在新的历史阶段,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具有广阔的前景。民族文化艺术战线要继承光荣传统,直面现实问题,自尊自信、自强不息,围绕国家战略,进一步唱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旋律,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展现新姿态,创造新辉煌。 (一)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要服从和服务于民族团结进步与文化艺术事业两个大局。在恢宏的时代主旋律之外,茕茕孑立、自说自话,不是主人翁心态。民族文化艺术工作不能自说自话、画地为牢。在新的历史阶段,民族文化艺术工作要以更强的使命感,站在促进民族团结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两个大局的高度,不负使命,勇于担当,积极进取。要以文化的视角、艺术的语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大力宣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大力宣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建设的辉煌成就,大力宣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进程;深入宣传中华民族大团结的主旋律,多讲“五个认同”的大目标,多讲各民族共同创建祖国大家庭的好故事,多讲中华文化和各民族利益的共同性,多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重在交心、以心换心、凝聚人心。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增强中华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组织、引导和鼓励创作突出主旋律、充满正能量的重大主题民族题材优秀作品。充分发挥民族文化优势,在推进“一带一路”中发挥独特作用。广泛参与人文交流对话,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 (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要遵循艺术创作生产和市场经济两个规律。相对而言,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往往是小众艺术。如果任由市场和经济来选择,很多较少民族的文化艺术将难免式微甚至消失。伤害少数民族文艺事业就是伤害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血脉。这对中华文明的损害将不可估量、不可挽回。既然已经认识到,就不能坐视其发生。政府与社会要形成合力。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艺术创作生产和市场经济两个规律,处理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的关系。有一种观点主张,少数民族文化政策要完成以“发展支持性”政策为主、以“保护救助性”政策为辅的政策模式转型。笔者认为,对于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救助性”政策和“发展支持性”政策至少应当并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大力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毕竟首先是艺术创作生产,不同于其他一般经济活动;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总体上属于“公共产品和服务”、公益性事业,不是”私人产品和服务”;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特殊性及其特殊使命,决定了它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不利境地,需要得到特殊支持。政府应当做好政府该做的事,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继续加以扶持引导,对发展方针把关定向,对基本条件予以保障,对人才队伍用心培育,使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增强造血能力。要大力扶持代表国家水准、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优秀艺术品种。广大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工作者也要自强不息,敢于正视问题,“自振于式微之后”。我们既要尊重艺术的一般规律、又要保证少数民族艺术的特殊性质,以少数民族纯朴而精湛的艺术抒写新时代中华儿女的情怀。 (三)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要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者关系。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要着眼于市场价值与艺术价值都关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统筹推进。无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都要把社会效益摆在第一位。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要始终坚持正确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己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要突出思想引领,校正市场导向。决不能由市场和感官需求引导文艺发展方向,决不让旧道德败坏新道德,决不向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做让步,“不让廉价的笑声、无底线的娱乐、无节操的垃圾淹没我们的生活”,玷污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声誉。“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面对史诗般的巨变,我们有责任写出中华民族新的史诗。少数民族艺术不乏纯朴、鲜活、生动丰富、独特性、趣味性和群众参与性,关键还是如何锤炼艺术性、加深思想性,将自然鲜活的生活和宏大的社会使命结合,将生动的趣味性和严肃的理想融合,使作品既有审美娱乐价值,又不单纯是消遣;既有引导教化作用,又不是空洞宣传。中央歌剧舞剧院即使赔钱也坚持“每年创作几部新剧”,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国家院团的责任。这个原本很缺钱的院团,连续几年收入过亿。中央民族歌舞团近年来努力推进以用人制度为重点的综合改革,服务民族工作中心任务,提高两个效益,攻坚克难、走出困境。这些都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案例,对于国有民族艺术院团具有普遍意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