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民族优惠话语体系的重构 民族优惠政策是我国民族事务治理最重要的政策工具,在推动少数民族整体性发展方面起到了极大的历史性作用。然而,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转型,其外溢效应也逐渐凸显,学术界对民族优惠政策也产生了较大争议。赞同者认为,民族优惠政策依然是化解当前民族二元结构紧张,实现民族平等不可或缺的政策工具,如果没有对少数民族倾斜性照顾,少数民族本该享有的公民权利将沦落为“纸面上的权利”,在当前各个民族非对称的发展起点和发展能力的现状下,只有实现社会资源分配“基于公平的正义”,对少数民族的弱势地位进行权利补偿和利益救济,才有可能实现民族“事实上的平等”。批评者则认为,民族优惠政策以民族身份作为资源倾斜性分配的依据,是对现代社会“成就取向”的反动,它不但强化了民族博弈与竞争,刺激了少数民族身份认同的强化和民族意识的觉醒,而且对于主体民族而言也是一种“逆向歧视”。 不过,在民族优惠政策的赞同者与批评者反复就此展开思想交锋与理论角力的同时,他们似乎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我国民族交往中并不仅仅存在着主体民族对少数民族单向度的补偿和扶助,而是各个民族之间存在历史悠久的相濡以沫与互惠共赢。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实际上就是各个民族在“互嵌共生”的基础上,通过“互惠共赢”,最终走向“互融共和”的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在民族优惠政策的供给中,单方面强调民族优惠政策的价值正义性和现实客观性,而不去发现、阐明和宣传民族互惠共赢的历史演变与现实凸显,我们便始终不能全面而准确地把握历史上和现实中各个民族“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接近”的族际关系,也难以对民族团结作真正言之有据的理论论证。因此,为了有效地推进民族团结和民族融合,当前民族研究和民族工作中应该大力加强民族互惠理论研究,建构民族互惠的政策支撑体系,推动民族互惠共同体的形成。 在当前民族事务治理中建构民族互惠理论话语和政策体系,其意义在于,首先,它是传统民族观缺陷的“反思性建构”,民族互惠的理论话语和政策体系有利于矫正传统民族观中“主体民族单向度扶助少数民族”片面认知。在传统的民族扶助话语体系中,我们片面地强调对少数民族权利补偿的正当性,却几乎没有或者很少强调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对于国家和主体民族重大的价值。民族互惠就是在强调国家和主体民族对少数民族支持的同时,凸显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对于国家安全战略回旋和防御纵深的重要意义,凸显少数民族的文化和人力资源对于国家和主体民族发展之重要意义,凸显少数民族文化对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之重要意义。 其次,民族互惠的理论话语和政策体系是导向民族团结和民族融合的助推器。我国民族团结的实现,需要各个民族在日常的接触与交流中逐渐形成一种基于各个民族利益普惠型增长而建构起来的族际信任。而民族互惠正是建构族际信任和优化社会资本的努力尝试。民族互惠“不但要求各民族通过互惠合作来实现本民族综合效益的最大化,而且要求各民族在共同价值取向的引导下,按照系统运行规律,增强各自在系统中释放和摄取能量的能力,从而实现民族共生单元和民族共生系统的同步优化”。(12)正是在此种意义上,民族互惠构成了民族团结和民族融合的基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