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游牧生产方式的保护与恢复价值 游牧生产方式的保护与恢复的价值,首先在于其生态性本质。几千年来,游牧人通过其牧畜,以游牧的方式在利用和转化牧草资源。在这里,牧人、牧畜、草场结合为一体,形成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别具特色的独立的游牧文化系统。 牧人是善于观察自然、适应自然,掌握娴熟游牧知识和技术的具有高度生态智慧的劳动者,同时放养五种牲畜(简称“五畜”)是他们的发明创造,是既能最大限度地、充分有效地利用各种牧草资源以获得尽可能多的畜产品,又能永续利用牧草资源的伟大创举。 五畜是蒙古高原生态环境的产物,也是蒙古族及其先民进行选择的结果。五畜结构以羊马为中心,羊马关系又以马为核心。《蒙鞑备录》说:“有一马者,必有六七只羊,谓如有百马者,必有六七百羊群也”。这种马和羊群之间的1∶6或1∶7的经典结构,一直保持到市场化干预草原畜牧业之前。[7]根据草场实际情况,灵活组合和合理搭配五畜,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有效利用牧草资源,而且还可以保持草原生态平衡。 其次,游牧生产方式具有文化多样性价值。自然界的平衡和进化需要生态多样性,人类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需要文化多样性。一种文化未来得及被人们发现其价值之前,若从文化宝库中消失了,对于人类来讲是个巨大损失。这如同一种动物或植物的价值还没有发现之前,已经从动植物界消失一样可惜。没有苍蝇、蜻蜓、青蛙、蛇、鱼、乌龟等动物,气味探测器、飞机、快速扫描系统、红外线、潜水艇、装甲车等的发明是难以想象的。同理,人类少一种文化,就少一个适应手段。 其三,游牧生产方式具有生态安全价值。游牧民族是通过其游牧文化,与大自然进行对话的,也就是通过其游牧文化与草原生态环境相互适应的。没有了游牧文化,农耕文化和工业文明是无法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因为,离开了牧人、牧畜、草原三者的内在联系,草原生态便不能平衡,也不能持续存在下去。牧民不通过其牧畜适当利用草原时,草原就自行退化和沙化。草原的生态安全价值,远比其经济价值高得多。因此,形成于该区域的游牧文化的价值,远比移植到此地的农耕文化和工业文明的价值要高得多。一个国家最终的安全是生态安全。[8]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北部和西部的生态安全的很大一部分是由蒙古族等草原牧民提供的。由他们保护和提供的生态屏障——生态安全是全国性的公共物品,本应中央政府保护和提供,[9]而事实却并非如此。今天,面对拥有十几亿人的农耕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对草原的肆无忌惮的蚕食和撕扯,他们依然尝试着保护它的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并为之做出了巨大努力。 其四,游牧生产方式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伦理价值。游牧经济的本质是生态经济,游牧文化的本质是生态文化。形成于游牧生产方式之上的游牧生产生活中的习俗、观念、道德、法律、规章等都同他们生态环境相适应的,具有可持续性的特点。它对于矫正当今人类社会不可持续发展行为和理念,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其五,游牧生产方式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游牧文化虽然是属于少数人的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认可度也低,但由于它曾经的辉煌历史,由于它所具有的绿色、环保、健康属性,具有巨大的经济开发价值。无论是根据其历史文化拍摄的影视作品,还是用其材料生产的物质产品,对现代人来讲都具有极强的冲击力和吸引力。 最后,游牧生产方式还具有后现代价值。游牧畜牧业非常符合后现代畜牧业的要求。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兴起于欧洲的自然畜牧业,当然是现代畜牧业的一种形式。自然畜牧业是品种的自然化(不适用基因技术)、饲料的自然化(不喂食有化学成分的饲料)、饲养方式自然化(不捆绑、不圈养)的畜牧业。这些条件和特点,蒙古高原上的游牧经济都具备,所缺的只是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防灾设施、充足的饲草料储备、现代化的游牧生产工具、精湛的加工储存技术等而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