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社科纵横》2016年第3期,第123—126页。 作者简介:郑煦卓(1979—),女,河西学院美术学院讲师,博士。河西学院美术学院 734000 摘要: 清朝建立驻京喇嘛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多民族统一国家中央集权的实现,平衡西藏政教中心的影响,建立以北京为中心的服务于皇权的内地藏传佛教宗教圣地,以利于对蒙藏边疆民族地区的统治。驻京喇嘛制度从顺治时期开始建设,经过康熙、雍正时期的发展,乾隆时期达到完善,驻京喇嘛制度也发展到顶峰。驻京喇嘛制度有力地配合了清朝政府在蒙藏地区的经略,帮助清王朝实现了教令出自北京的意愿。 关键词:清朝 驻京喇嘛制度 藏传佛教 蒙藏地区 在清朝统治时期,清朝统治者认识到自元、明以来藏传佛教影响着蒙藏民族生活的方方面面,藏传佛教已成为蒙藏各部共同信仰的社会现实,因而继承了尊崇、利用藏传佛教作为统治工具的宗教政策。为了加强对蒙藏地区情况的了解,有利于对蒙藏地区的治理,清朝政府制定了驻京喇嘛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把驻京喇嘛纳入到国家管理中,又通过驻京喇嘛把对藏传佛教的利用、管理纳入国家制度,这是清朝统治者对蒙藏地区治理上的一大突破。 一、驻京喇嘛制度在清朝初期的起始与发展 清朝驻京喇嘛制度的设立、发展、完善,具有阶段性特点。努尔哈赤、皇太极时期,只是优待前来归附的喇嘛,对藏传佛教还没有形成明确的管理政策,如修建、保护寺庙,供养蒙古喇嘛,积极遣使与西藏的藏传佛教上层首领联系,这些做法对之后清朝政府制定驻京喇嘛制度有一定的影响。 顺治八年(1651),为了迎接五世达赖喇嘛进京朝觐,清朝政府在北京修建了西黄寺(后黄寺),作为五世达赖喇嘛在北京的驻锡地。这一时期,清政府修建了很多藏传佛教寺庙,在京的喇嘛数量大增,这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管理喇嘛。顺治九年(1652)九月,清政府对僧人、道士、喇嘛的度牒、穿戴、各寺庙人数、叩拜寺庙的要求等方面做了规定,对在京的宗教人员实行管理。 顺治十四年,在北京设置四名札萨克喇嘛,同时,盛京、锡埒图库伦、归化城等处设首领喇嘛,其下均设德木齐一名,“(顺治十四年)又题准:京师设四札萨克喇嘛。盛京、西勒图库伦、归化城等处,各设首领喇嘛。其下各设德木齐一名。”[1](P191)设置的札萨克喇嘛主要负责管理藏传佛教的有关事务,成为独立的办事机构。虽然此时驻京喇嘛的管理制度、机构并不很完善,但这一时期可以视为驻京喇嘛制度的起始时期。 康熙、雍正时期是驻京喇嘛制度进一步发展,走向成熟的重要阶段。康熙十六年(1677),按照不同级别给予喇嘛印信、禁条、度牒,确定喇嘛的身份。“康熙十六年题准:札萨克首领喇嘛,给与印信,其余喇嘛班第等,给予禁条度牒。盛京、西勒图库伦、归化城首领喇嘛,亦给印信。部册有名喇嘛班第,给予度牒。外藩四十九旗,每旗各设首领喇嘛一员,给与度牒”[1](P193)。 康熙三十二年(1693),召请二世章嘉呼图克图进京,驻锡北京法源寺,担任驻京掌印札萨克达喇嘛。康熙五十二年(1713),《蒙藏佛教史》记载:“圣祖入殿行香既毕,面谕第十四世章嘉呼图克图曰:‘斯庙既极庄严,各旗喇嘛均来宏法,朕心甚慰。追溯来源,均尔一人之力。黄教之事,由藏东向,均归尔一人掌管。’赏赐珍宝多件。”[2](P187)自此,章嘉呼图克图成为掌管内蒙古地区藏传佛教事务的最高首领。 康熙三十六年(1697),清朝设立中正殿念经处,这是清朝政府首次在宫廷中设立的管理藏传佛教事务的官方机构。中正殿念经处隶属于内务府,主管安排喇嘛念经,办造佛像等事务,最初由驻京大喇嘛和内务府官员管理,后设立管理王大臣、员外郎、副内管领负责中正殿念经处的各项事务。是首次在宫廷中设置的管理藏传佛教事务的官方机构,标志着藏传佛教及驻京喇嘛在北京的影响逐渐扩大,并已成为清朝宫廷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朝的宫廷佛事活动开始逐渐规范化、制度化、规模化。 雍正时期,驻京喇嘛制度进一步发展。雍正十二年(1734)封三世章嘉呼图克图为“灌顶普善广慈大国师”,赐以金册金印,“(雍正十二年) 又覆准:章嘉呼图克图呼毕勒罕,来历甚明,于经典性宗皆能通晓,不昧前因,实为喇嘛内特出之人。应照前身锡,封国师之号,其原有灌顶普善广慈大国师印,现在其徒收储,毋庸颁给外,应给予诰命敕书。”[3]可以看出雍正皇帝刻意提高章嘉呼图克图在驻京喇嘛中的地位,甚至提高到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之上,通过对章嘉呼图克图的推崇,转移信奉藏传佛教的蒙古诸部落对西藏的注意力,分散藏传佛教的宗教势力。 驻京喇嘛制度经过康熙、雍正时期的进一步发展,已具有一定的规模,以北京为中心的新的内地藏传佛教中心逐步建立。 二、驻京喇嘛制度在乾隆时期的成熟与完善 乾隆时期,驻京喇嘛制度进一步发展,在清朝的统治中发挥作用。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准噶尔部多次进行叛乱活动,乾隆初年,双方议和基本完成。根据“《军机处满文准噶尔使者档》中所录准噶尔来使与清朝谈判的档案内容,主要有边界划分、赴藏熬茶、双方贸易、友好朝贡、延聘喇嘛等问题……其他问题都基本谈判成功,其中唯独延聘喇嘛的谈判,往复历时近 8 年,最后仍无果而终。”[4](P93)此项谈判涉及到藏传佛教问题是没有达成协议的最主要原因。清朝在取得对准噶尔战争的初步胜利之后,切断了准噶尔与西藏的一切联系,在议和谈判中,准噶尔希望能从西藏延聘高僧,发展本地的藏传佛教事业,同时恢复与西藏的直接联系。但是清朝政府吸取准噶尔部在噶尔丹、策妄阿拉布坦时期与西藏密切联系,喇嘛参与到叛乱战争中,影响边疆安定的教训,同时为了贯彻通过藏传佛教安定蒙藏地区的政策,不允许准噶尔与西藏再有直接的来往。 此项谈判过程中,准噶尔部多次提出从西藏直接聘请喇嘛,均被清朝政府拒绝,准噶尔部又提出派人前往西藏学经,乾隆皇帝对此回复:“惟尔地所有由藏延请喇嘛等,诚亡故殆尽,黄教日渐泯灭,亦未可料。朕之此处兴广黄教,岂有令尔地黄教日渐泯灭之理耶。朕嘉赏台吉极其恭顺,凡事皆尊朕旨而行,故今为尔详度,我等地方所有大寺,有著名呼图克图及由藏地挑选之贤能喇嘛及其各地习经喇嘛等,我等既已修好,台吉可将尔处习经喇嘛,选派十名或二十名至京,随大寺呼图克图及由藏选取贤能喇嘛等勤学三四年,再返回游牧,俾助推兴黄教,又何患黄教难以振兴耶。此即与遣人赴藏无异也……”[5](P2692)乾隆皇帝采取折中的方法,不许准噶尔派人去西藏学经,令其来北京跟随驻京喇嘛学经。准噶尔以当地喇嘛没有出痘不便至京学习为由,又再次希望派遣西藏喇嘛到其地教习经典。清朝政府已明确不会同意这个要求,但是乾隆皇帝再次妥协,准许从驻京喇嘛中聘请高僧前往准噶尔。但准噶尔仍坚持希望从西藏直接聘请喇嘛,这项谈判最终没有达成协议。 乾隆皇帝在这个问题上的坚持与折中,是希望一方面可以解决准噶尔提出的聘请高僧,振兴其地藏传佛教的要求,另一方面则是可以杜绝准噶尔和西藏的直接联系。因为在清朝实施其藏传佛教政策的过程中,出现过很多喇嘛参与的叛乱事件,清朝政府为了防止这些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对藏传佛教的管理。 乾隆时期,驻京喇嘛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对驻京喇嘛的职衔、额缺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凡喇嘛道行至高者曰呼图克图,转世者曰胡毕尔罕。其秩之贵者,曰国师、曰禅师,次曰札萨克大喇嘛、副札萨克大喇嘛、札萨克喇嘛;又次曰大喇嘛、副喇嘛、闲散喇嘛。札萨克喇嘛以上给印信,余给札付。其徒有德木齐、格斯规、格隆、班第之差。……京师总管喇嘛班第札萨克大喇嘛一人,副札萨克大喇嘛一人,札萨克喇嘛四人,大喇嘛十有八人,副喇嘛七人,闲散喇嘛十人。”[1](P283) 驻京喇嘛的人数也比前代有了较大的增长,据《大清会典事例》中有关驻京喇嘛的内容记载,“乾隆元年议准:在京各寺庙原有度牒之喇嘛格隆、班第,共九百五十九名。后增福佑等寺食钱粮之格隆、班第,共三百十四名,皆未得度牒,应按名补给。再札萨克大喇嘛以下,德木齐格斯贵以上,皆有随分食粮之徒弟,若无度牒,难以稽察约束,除章嘉呼图克图等自藏带来之徒众不给度牒外,其随分食粮之徒众,一并给予度牒。至并未食粮又无度牒之六百七十五人,系额外所收之徒,不给度牒。但伊等既习经典,即于各寺庙每食粮徒众十名酌留一名,作为额外僧徒,给予度牒。其余暂行注册,遇食粮者有缺,即将额外之人充补。额外之人缺,即于注册人内选补。”[6]在京各寺庙的喇嘛人数近乎增长了一倍。 乾隆九年(1744),把北京雍和宫改为藏传佛教寺庙,成为清朝的皇家御用寺庙。乾隆十年(1745),成立“喇嘛印务处”[7](P19),主要办理有关喇嘛的事务。雍和宫主要承担皇室成员的礼佛活动,并到皇宫和各御园中念经,此外,雍和宫还对蒙古、甘青地区转世灵童进行掣签,“……其蒙古各部落所出之呼弼勒罕,呈报理藩部。理藩部堂官会同掌喇嘛印之呼图克图缮写名签,入于雍和宫供奉金本巴瓶内,公同掣定。”[8](P414)清政府将雍和宫改为藏传佛教寺庙,成为北京地区藏传佛教的活动中心。这是驻京喇嘛制度成熟的标志,驻京喇嘛的管理机构也建立齐备。金瓶掣签制度应视为乾隆时期的重要创举,此举赋予驻京喇嘛重大的宗教权力,掣签典礼归驻京喇嘛与理藩院共同主持,使驻京喇嘛制度的政治目的最终达成,也是僧团组织、寺院格局完善之后的必然结果。 乾隆时期还创建了满族喇嘛寺院。《章嘉国师若必多吉传》中关于“在北京建寺立庙”的篇章中有这样的记载:“有一天,大皇帝询问章嘉国师:‘我们满族人自博克多汗(努尔哈赤)居住莫顿的时期起,直到现在,虽然信奉佛教,却没有出家之习惯。如今想在京师西面的山脚下建立一座寺院,内设一所全部由新出家的满族僧人居住的扎仓,你看如何?’章嘉国师回答说‘:博克多汗与格鲁派结成施主与上师的关系以后,在莫顿建有僧团和佛堂,后来迁都北京,历辈先帝和陛下都尊崇佛教,建立了寺院和身、语、意所依止处,成立了僧伽,尽力推广佛教,当今又想创立前所未有之例规,建造佛寺,振兴佛教,自然是功德无量,圣恩浩荡。’圣上闻言,龙颜大悦。于是按照皇帝旨意,由国库拨款,修建了一座形式与雍和宫相仿的佛教大寺院,内有佛殿和僧舍。章嘉国师主持了盛大的开光仪式,并担任这些初出家的满族僧人的堪布,给他们传授居士戒和中间戒(即沙弥戒)。皇帝谕令:‘在此寺聚诵时全都必须用满语诵经,因此所诵经典,务必都译成满文。’章嘉国师翻译了各种仪轨和修法的书籍。”[9](P205) 《钦定理藩部则例》中明确记载了有关驻京喇嘛的各个寺院的额定人数、所用钱粮、服色等方面的内容,其中也有针对满族喇嘛详细记载。《钦定理藩部则例》卷五十八,有关“喇嘛缺分、升替、品秩、坐次”的条目中记载:“东陵隆福寺、西陵永福寺、香山宝谛寺、圆明园正觉寺、功德寺等五庙诵满洲经卷达喇嘛、副达喇嘛、苏拉喇嘛缺出,应于五庙德木齐内按年陈公同遴选升用。”[8](P416)可以看出,《钦定理藩部则例》记载的满洲喇嘛庙有西陵永福寺、东陵隆福寺、圆明园正觉寺、香山宝谛寺、功德寺和热河的殊像寺,这六座寺庙诵满文经卷,各寺庙内的不同地位的喇嘛都由满族喇嘛担任。 乾隆时期,建立满族喇嘛寺院,要求这些寺院念诵满文经卷,并将藏文大藏经《甘珠尔》等汉、藏文经卷译为满文。《章嘉国师若必多吉传》中“满文《甘珠尔》之翻译”记载:“文殊大皇帝(乾隆)认为,自己出身的满族人口众多,对佛教获得信仰者也为数不少,但是语言文字与别族不同,以前也没有译为满文之佛教经典。若将佛说《甘珠尔》译成满文,实在是造福于后代之善举,遂命章嘉国师将《甘珠尔》译成满文。从学府中成绩优异人员和在京喇嘛中选择通晓语言文字者,与几名学识精深的和尚一起开始翻译经卷。每译完一函,由章嘉国师详加校审,逐卷进呈皇上审阅。皇上在审阅中又更正其中一些有疑惑及不妥当之处。皇上悉心审阅后,还要作译记。因此经过多年,始告全部译成。”[9](P331)昭梿的《啸亭续录》中对此事也有记述:“乾隆壬辰,上以《大藏佛经》有天竺番字、汉文、蒙古诸翻译,然其禅悟深遂,故汉经中咒偈,惟代以翻切,并未译得其秘旨,清文句意明畅,反可得其三昧,故设清字经馆于西华门内,命章嘉国师经理其事,达天、莲筏诸僧助之,考取满誊录、纂修若干员翻译经卷。先后凡十余年,《大藏》告蒇,然后四体经字始备焉。初贮经板于馆中,后改为实录馆,乃移其板于五凤楼中存贮焉。”[10] 乾隆时期,进一步完善驻京喇嘛制度,规范对驻京喇嘛的管理,尊崇章嘉呼图克图,进一步提高驻京喇嘛的地位,扩大以北京为中心的内地藏传佛教寺院、高僧的影响力。驻京喇嘛制度经过从顺治到乾隆时期的经营,僧团组织日益完善,驻京喇嘛的影响和威望逐步建立,并且形成了一系列具体的规范和制度。乾隆时期,是清朝政府的统治达到顶峰的时期,驻京喇嘛制度到这一时期达到成熟。驻京喇嘛制度密切地配合清朝政府在蒙藏地区的经略,随着清朝政府对准噶尔战争的胜利,驻藏大臣的设立,金瓶掣签制度的确立,清朝对蒙藏地区的统治制度日趋完善,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参考文献: [1][清]会典馆编,赵云田点校.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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