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章炳麟小学方法论中的“音”——与其文论的“音”相对照 章炳麟于诗的标准上,坚持在立足于修辞立其诚(情)的前提下必需有“音”(音律性或可诵性)。而且,在小学方法论中,章炳麟秉承和发扬顾炎武、戴震以音学之小学方法论,认为在文字孳乳过程形音义相连,语言与文字并非全然对立,因此注重用因声求义的方法来阐明文字衍生、发展的轨迹,重视汉字书写三要素的形音义之间的生产性循环。似乎可以说,形音义三要素在他的文学理论中被转换成辞、音律和意义衍生性三要素相连之原理。 章炳麟的《文始》(1913)即属此类小学著作。他在音韵上依据戴震的“旁转”理论 ,进一步提出了旁转、对转、旁对转等文字循音演变的规律,同时在语意上进一步阐发了南唐徐锴(1920-974)之引伸说(汉字的比喻性运动理论),以研究文字演变规律。具体说,他在该书中提出了四百三十七个字型为“初文”(独体字),再定下其他的准独体字,两者相加一共五百一十个字(“文”)。此处之“文”取自许慎(30?-124?)于《说文解字》中将象形(如“日”字)和指事(如“上”“下”)称为“文”的用法,而许慎将循此孳乳的汉字称为“字”。此处之“字”亦即循此“文”滋生、演变之“字”,它专指初文之后的一切合体字 。章炳麟认为文字演变主要有两种,一为“变易”,指音义相同相近而字形不同者;二为“孳乳”,指转为异音异义者。因此,章氏之“孳乳”较许慎窄。章炳麟的初文又被称为“语根”(<转注假借说>《国故论衡》),也是依声托字时的“声首”(<语言缘起说>同上) 。章炳麟将同一语根的派生词收集在一起,以声音(声纽)为纲,按韵部对转的现象进行划分。此亦即按语根分析派生词。对章炳麟理论中依声推出同源词的方法论,陆宗达(1905-1988)如是解说: 人类语言发展的初期,词的音、义之间是没有什么必然联系的。但是、在词不断增多的过程中,随词义的引伸,就要在原来词的基础上分化出新词来。新产生的词由于是旧词派生出来的,语音上必然与旧词相同或相近(双声、迭韵)。因此,声音近似而意义相关的词,往往是同源词。这个现象,古人已有了感性认识。直到章炳麟先生著《文始》,才使因声求源的词汇研究进一步系统化。 即是说,语音语义初合并无必然之因果关系,但后来因词汇从同一语根孳生分化之缘故,音读相同相近者,其意义也往往相近相同,形成一个语族 。 章炳麟在文字学中对声音的重视,还表现在他对方音与文字孳乳关系的重视。他的《新方言》(1909)认为,虽然文字的始源在最早是一字一音,但因各地方言都不同,因此声音自然也就有异(这一点至今亦然,不同的是,今天的方音与文字演变基本无涉,而上古则不然)。上古文字数量有限,方言根据已有的文字,或制造新词,或择它字以代。“两字转注,匪惟义府,抑且音近,有双声迭韵以通其阂焉。”如“考”与“老”,因为“考老小殊,不制异字,则老字兼有考音”(章炳麟《文始略例》), 则“孟”“勉”亦可类推。因方音介入了文字的孳乳,文字演变的复杂性还具体表现如下:有些文字因为声音的转化也带来形体的变化,因而“一义不一字”;有些文字声音转化形体却不变,因而“一字不一音。 一义数字”。以上便是“字各异形。一字数音” 。但是,章炳麟的文字学不仅重视声音对文字衍生的参与,也高度重视文字引伸运动(汉字比喻性运动)对汉字扩张的重要影响。因此他的“音”又始终是形、音、义三要素中的“音”。 但是,可以说章炳麟在文论中对“音”的主张,与其小学方法论中“音”的坚持之间并无直接关系。他对文章,尤其对诗的“音”的坚持乃是出于对语言信息传递质量的考虑。如他曾指出“言语仅成线耳,喻若空中鸟迹,甫见而形已逝。故一事一义得相联贯者,言语司之。”,在此,他立下了一个三层等级:单义的(“一事一义”)、“成线”的“语言”(口语);“足于成面”的“文字”;“立体建形,相背同见”的“仪象” 。然汉字之象形,与图画实同源异流,所以,此处的“文字”与“仪象” 实相去不远,皆以符号的空间性表述了文字符号之“面”,以对应声音之“线”罢了。此处章炳麟无非想表明声音、文字、图像三者之间语言信息量的多寡、传递方式的差异,而此声音、文字、图像三者之相合,大致与形音义之三要素相对应。因此,“音”的问题无论在他的文学理论还是在他的小学理论中都不是被排斥的,只不过在文论中“音”被置于语言信息传递力、阅读者联想力等方面的思考之中,而在小学中则被置于依声推求同源词的研究中。 4、章炳麟的“音”与刘师培的“音”之区别 在“音”的问题上与章炳麟生平订交不浅的刘师培却表现出一个对照。章刘之政治关联、学术整体之同异,述之不易,亦无关宏旨,故不赘。就本文“音”的问题而言,刘氏与章氏虽同属清朝考据学派,两者于小学之方法以及“文”之解释,虽有一定的重合,其区别亦是明显的,这一点有待后叙。对于同辈之文,刘师培力批梁启超效法“东文”之“新民体” ,虽不见章炳麟之指名道姓,但字里行间,其对梁启超之新民体的态度似乎与刘师培相去不远。但姑且就本文意图指出如下两点不同的话,首先,生于经学世家的刘师培,于经学、文学史、骈文等方面造诣深厚,自不待言,但其对进化论、无政府主义、白话文等的态度时有不定之感。如刘师培一贯素视骈文为文之正宗,以小学为“文”之始基 ,但他亦有进化论角度肯定白话文之言 。若谓刘乃文白二元论者, 仅以此解释似不全面,此处不赘。与之相对,是章炳麟于上述问题上态度一贯之处。其次,刘师培上溯萧统、阮元, 以骈文为文之正宗,亦与章氏大相庭径;而且刘氏文论也许因过于强调音律,不得不将骈文极端化,因而有过于重修饰之虞,结果大有文大于质,音过于义之嫌。与此相关,在“修辞”概念解释上,刘章多有重合之处,但刘时有重饰取华之论,而章炳麟之“修辞”则时刻不离“立诚”,力主文质不分论 。 指出上面两大差异,是为了进一步具体讨论刘章之间如下两点不同。首先,在小学方法上刘师培将清儒以来的因声求义、字因音衍的方法论单纯化为极端化的“右文说”,在将其绝对化之后,又导出字义起于字音说。其次,更极端的,他又将这一看法延及其文论。也就是说,刘章第二点之不同,是刘在文论中将小学的因“声”求义与骈文中的“音”(音律等)等而论之,并推之为论文之准绳。 首先,关于刘师培问题的第一点。所谓右文说,语出沈括《梦溪笔谈》十四所引“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以为右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少也,水之少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歹而小者曰残,贝之小者曰贱,如此类皆以戋为义。”亦即主张汉字形声字的声符(旁)皆有表意作用,同声符之字,意义必能相通,如上述汉字皆取“戋,少”之音义。此一“形声”与后汉许慎《说文解字》的汉字造字六原理之“六书”中的“形声”说法有异,因六书所列的形声字的声符并不表意,只是表音,如许慎所列的形声字例的“江”的“工” ,“河”的“可”。许慎并未提及右文之作用,因此,宋之王圣美(子韶)、宋末元初之戴侗,注意到了形声字声符的研究,可以说是小学史上的贡献 。如戴侗《六书故》《六书通释》中认为“昏”(昬)字的本义为日色昏暗,后又孳生出“惛”、睧(心目之昏),婚(嫁娶必以昏时),上述三字中的右文部分的“昏”既表音,又表意 。也应该注意到“昏”字本身的比喻性运动,因此这一问题显然也涉及字义引伸问题。 刘师培被绝对化的右文说,不难见于其小学论述。如其《古韵同部之字义多相近说》,将右文说推至极端,进而推之为字义起于字音说。此乃对前人之见有所阐发 ,然却未辨前人之失,更极端地认为声与义之间有某种因果关联。在其之前欲调和汉学宋学之争的清儒陈澧(1810-1880)于其《东塾读书记》中亦认为:“声音象乎义而宣之者”、“声象乎意者,以唇舌口气象之也” 。刘师培亦重蹈陈澧覆辙。比如他认为:“人声之精者为言,即为斯意,即象斯意制斯音,而人意所宣之音即为字音之本”,如“喜怒哀三字即象喜怒哀所发之音” 。若按刘氏之见,则全球之人,表此喜怒哀之情,则其语其词无异,无所谓外不外语。刘师培此见,乃是将某一语言中的声音中心化、本质化,不啻为其汉字学语境中的声音中心倾向。 齐佩瑢(1911-1961)批评陈澧刘师培之类的文字学观点是“不知《释名》一书及王圣美的右文说,只是阐明语根及语言文字孳乳分化的现象,绝非论证‘声象乎意,象意制音’的玄妙空想。” ,并指出:“倒果为因的强为归纳,以偏概全了。总之,语根与语族不可不讲,但绝不可就因此相信音义间的关系使然。” 也就是说,音义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历史形成的,并非是本质之必然。齐佩瑢引唐代无名氏之《旡能子》之〈纪见第八〉“且万物之名,亦岂自然著乎?(中略)人久习之不见其强名之初”,以说明音义关系“都是历史的经验的约定俗成的结果” 。 如刘师培“人意所宣之音即为字音之本”之声音中心主义式思维,正如上述无名氏对忘却“强名之初”之批判。以现代语言学理论观之,无名氏的批判正与索绪尔强调音义之间的恣意性(arbitraire)观点相通。索绪尔认为,符号的原理在于“联接能指与所指的纽带是恣意的” 。他认为语言的价值在于相互差异性(différentiel),与此性质密切相关的,是语言的另一个性质的音义之间的恣意性 。就右文说而言,右文说对考察汉字后期孳生的过程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在考察前期的文字产生过程中声音与意义的关系上却未必适合,因为声近义通的现象乃是后期的孳乳分化的结果,而非本质上音义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而刘师培不但将右文说极端化,进而推之为字义起于字音说,认为“火”字“象风火相薄之声”,而“水”字则“象急湍相激之声” ,失矣。 纯粹的音义因果论,章炳麟也曾谈及:“何以言鹊?谓其音错错也。”“何以言雁,谓其音岸岸也”等,此乃“以音为表” 。但必需注意,章炳麟此处所言只是象声词研究而已。不过,章炳麟在《国故论衡》(1910)和《文始》(1913)前,确实曾一度盲信右文说,并曾于《膏兰室札记》(1891)中对右文说多有引用 。而至《文始》则如其特意说明:“专取本声者,无过十之一二。深惧学者或有锢駤,复衍右文之绪” 。特意表明其著作《文始》与右文相关者不出“十之一二”,此表明他对右文高度的谨慎,担忧他人重蹈右文解释谱系。如前所述,宋代徐锴的“假借=引伸”的说法在章炳麟的小学中始终占有重要位置,这又表明他高度重视汉字的比喻性运动,因此形音义三要素对他来说从来都非分而论之。 其次,关于刘师培问题的第二点:他不仅在小学研究中将声音起源化、本质化,而且也将此极端化倾向导入文论。他在《文章原始》中说:“欲溯文章之缘起,先穷造字之源流。上古之时有语言而无文字,凡文字字义皆起于右旁之声,任举一字,闻其声即知其义。”“文字者基于声音者也。” 。刘师培不知陈澧右文说之误而演引陈澧之言,并强调说:“文字者,所以为意与声之迹也” 在此,他将文字等同于声音,欲以此声音化的“文字”定义“文章”。这一极端化,与其力主骈文方为文之正宗,以此明批桐城派、暗诋章炳麟有关 。也就是说,其小学方法论基于绝对化为声音中心的右文说以及字义起于字音说,并将这一“声”等同于其所力主之骈文之音律,此一音律之工整性与骈文修辞形式工整性相对应。刘师培之所以频繁提及“小学乃文之始基”,与他在《文说》中亦提出的“古人之文,以音为主”不无关系 。其《中国文学教科书》(1904)以“论解字为作文之基”开始,将字义、字形起源皆归于声音。本书虽标题为文学论著,但内容却几乎全是小学 。虽然这与章炳麟力主为文须谙小学之类的说法有重叠之处,但结论和意图皆有异。故章氏一方面褒之曰:“信非(廖)季平、(康)长素之侪矣”,一面又贬之曰:“其治小学,重形体而轻声类,徒以江(永)、戴(震)、段(玉裁)、王(念孙)陈义已具,不欲承其末流,故转以本义本形为樴。” 于章炳麟而言,刘氏之方法论反而有失清代以来小学传统中的音学方法论之精髓,而沦为字形之学,割裂了形音义之相互联系。 因此刘师培明言:“则作文以音为主,彰彰明矣。” 此亦为骈文而发。本来其强调“音”之本意,应与重视语言信息传递、主张情文有关,而这也与章炳麟的关心有一定的重合。但因刘师培之所据乃其小学方法论中被绝对化的右文说和字义起于字音说,因此,按本论文的说法,此时的“音”已是以偏概全的被中心化、本质化的“声”了。因而也就远离了刘师培的本意,亦因此与章炳麟小学音学的“音”,亦即形音义中不可分而论之的“音”不同,也与章炳麟诗论强调“诚”(“情”)相连的可诵性有异。 章炳麟虽被世人目为文学复古主义者,但却相信文学的“进步”。其“进步”并非进步主义者之“进步”而是至少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是对清文“退步”之“进步”,其次是指“发乎情止乎义”。他对“发情止义”的“情”的理解是“心所欲言,不得不言”,“义”则是“作文的法度” 。又认为:“现在有情既少,益以无义,文学衰堕极了。我们若要求进步,在今日非从‘发情止义’下手不可。更发情止义,虽不必有超过古人之望,但诗或可超过宋以下诸诗家,文或可超过清以下诸文家!” 如前所指,他的“情”与“诚”常为同意之不同表述。其实,章炳麟力主恢复与“情”或“诚”相连的文,亦即与批判性、主体性、身体性相连的“文”, 于内容、政治目的上言,较之于新文学运动主张者,两者之见,相去何远有之? 在此意义上,白话文运动不仅源自西洋现代化之冲击,亦源自身文学、思想史之“内在理路”或自我反省。然而于形式上,章炳麟认为:“诗却有情无法少,有法无情多,近代诗虽浅鄙,但非出乎轨外。我们学文学诗,初步当然要从法上走,然后从情上创出。” ,言下之意,白话诗是舍“法”求“诚”(“情”)。章炳麟所说的诗歌的“音”或可诵性等一类问题,当属此类“法”之范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