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新文学主张者通过歌谣所表达的“文学”定义,也明显表现出与章炳麟的区别。歌谣运动的主将之一周作人曾指出:“能真实表现民间的心情,便是纯粹的民歌。民歌一方面是民族的文学的初基。” 。由是推之,令“国语的文学”的“国”得以充分体现的,便是民谣这一“民族”的“声音”。这一点正如歌谣运动的参与者意外发现并反复引用的意大利使馆华文参赞卫太利所言:“根据这些歌谣和人民的真的感情,新的一种国民的诗或者可以发生出来” 。当然周作人的定义也包含了伦理成分:歌谣之所以是“民族的”、“文学的”,不仅是因为其“原始的”,也是因为其“民众”。但是,不妨将周作人的定义与章炳麟对“文”的定义作一对照。章炳麟云:“凡云文者,包络一切著于竹帛者而为言,故有成句读文,有不成句读文,兼此二事,通谓之文。” 。而《歌谣》周刊上一位作者罗庸则明言:“歌谣的收集,〔中略〕其使命在于把活着的语言箸于竹帛” 。大众语主张者黎锦熙也于1934年指出,民谣乃“不箸于竹帛”者 。章氏与新文化运动参与者对“文学”理解的差异清晰可见,亦即后者首先是西来的民族主义之“文学”概念,其次是由耳治而目治的“文学”概念。总之,歌谣征集乃是为了书录耳治之声音于竹帛,以供目治之阅读。就新诗建设的目的而言,歌谣运动乃是以去“歌”取“谣”的方式解决新诗的声响格式的问题,亦即“音”的问题。 要言之,二十年代的歌谣征集运动虽然与新诗的提倡密切相关,但实践上政治上与平民文学、白话文、妇女解放等伦理的政治的课题联系在一起,学术上则与新文学、民俗学、人类学、现代语言学、新史学、新国乐 等民族主义新学术的新“国学”相联系。“新”“国学”与章太炎之“旧”“国学”的区别显而易见。二者在强调学术之“国”的一面上出发点相同,其内容、框架、归结等却迥然有异。新文化运动既然是一场以“西方”为判断标准的现代化理念和进步主义的实践,如何去相对化自己的“西方”、“起源”而使之真正本土化则成为一个难题。 2、三十年代的《歌谣》杂志:新诗或白话文的反省装置 《歌谣》周刊自1925年6月停刊至1936年4月复刊。不同时期《歌谣》周刊的一个不同之处,就是复刊后“国学”这一说法相对淡出,而“文艺”的意图变得突出。严格说,歌谣更多变成白话文、甚至新诗的反省装置。同时,《歌谣》复刊也穿越了始于1931年的“大众语论争”的语境。以瞿秋白为代表的大众语主张者认为,五四只是第一次文学革命,它的局限性在于依然是文人知识分子的“文”,而非大众的“文学”,因而主张第二次文学革命。左翼文人的这一主张有着明确的政治和文化的动机。正如胡适于1936年4月《歌谣》周刊《复刊词》中褒扬歌谣时所说:“这样的诗,才是地道的白话诗,才是刮刮叫的大众语的诗。”此话也算是响应了左联大众语主张,因为《歌谣》复刊后在围绕“音”对新诗形式的反省的同时,也继承了“民”这一“五四”以来的要素。 复刊后《歌谣》周刊,至少对胡适而言,也许从未如此“文学”过。这也意味着三十年代的《歌谣》杂志已经淡化了新“国学”意图。胡适在《复刊词》中指出中国新诗有“外国文学”和“民歌歌唱”“两大来源”或“范本”,但承认“二十年来的新诗运动”“太偏重前者而太忽视后者。”同时也承认“技术上、音节上,甚至于在语言上,都显出很大的缺陷”,因而主张“技术”、“音节”、“语言”上师法歌谣。 如笔者在另外一篇论文中提及的,歌谣运动于三十年代的复活,含有从“音”的角度反省新诗的意味 。这一点正如梁实秋(1903-1987)在《歌谣》周刊复刊后第九期中所言: 歌谣是现成的有节奏有音韵的白话诗。现在新诗所最感困难的问题之一便是它的音节。〔中略〕外国诗在这一点上对我们没有帮助,乞灵于马拉美、梵乐希,那是无济于事的,因为他们使用的是另一种文字。要解决新诗的音节问题,必需在我们本国文字范围之内求解决。 这段话包含如下意思:第一,新诗只师法西洋;第二,新诗没有解决“音”的问题,因此必须师法同为汉语、偏向白话的歌谣。但是梁显然将歌谣等同于新诗,此种看法乃是当时的主流。 三十年代在新文学内部显然出现了一股怀疑新诗的潮流。就独尊外国文学的问题,朱自清(1898-1948)认为:“它(外国的影响)截断了那不断的趋势,逼着我们跟它走。十几年的文学运动,--连征集歌谣运动在内──事实明明白白如此。”朱自清还引用周作人《自己的园地》中所说的“反对古人,同时也反对模仿古人”一语,指出:“无一凭借的独创真不易。民国十四以后,渐渐不模仿古人以至小调,却一个劲儿模仿西人了,直到现在还在这过程中” 。朱氏所言,明显含有批判,而这一批判与他一直致力于探讨新诗“音"的问题不无关联。虽然他与歌谣征集运动参与者都关心歌谣,但朱氏所从事的主要是在学问领域确立歌谣学,以图客观冷静地观察歌谣。他的歌谣学似乎可纳入“新国学”范围,但对歌谣征集运动将“歌谣"等同于新文学中的“新诗"的做法不以为然。朱自清认为:“诗经时代,‘诗’‘歌’两字是同义的,但现在的‘诗’ 与‘歌谣’却似乎是不同的类型。简截地说,死了的歌谣可以称‘歌谣’,也可以称‘诗’;活着的,还在人口里活着的,却只能称为‘歌谣’,不能称为‘诗’。” 他所关注的,毋宁说是歌谣运动参与者所持有的新诗取法歌谣、歌谣救济新诗的幻想。 新文学内部的批判者,尚有郭绍虞(1893-1984)、林庚(1910-2006)等人,他们亦类似朱自清,致力于从“音”的角度解决新诗问题,因而强调新诗与歌谣的差别。这一点有别于将新诗与歌谣等而观之的主流。郭绍虞在二十年代本属该主流, 但迨至三十年代,则开始从语言学和古典文学的角度,更具体说是从“音”(节奏、可诵性等)的角度怀疑新诗,甚至怀疑白话文本身的意识形态 。林庚亦在1936年的文章中也批判说:“对歌谣抱太大的希望以为新诗可以从这里找出路,这仍由于把歌谣看作低级的未完成的诗,对于歌谣既太小看,对于新诗亦两无好处。歌谣不是乐府亦不是诗,它是一件独立的东西。” 与郭、林略别,朱光潜(1897-1986)倒是有意通过强调古诗与歌谣形式上的共同性,尤其藉两者“音”的共同性去批判白话文透过新诗所表现出来的的意识形态。朱光潜在《歌谣》复刊后第二期中坦言“对于未习惯而觉其不自然的新诗的形式不免有些失望。”他在细致地研读了大量歌谣后,深感“诗的固定的形式是表现诗的情趣所必需的”,而且认为歌谣也有“它的传统的技巧”。最后他批判新诗将古典传统“付之一炬而另起炉灶”以图“无中生有”的幻想,强调包含新诗形式变化在内的“每种变迁都从一个固定的基础出发”,对于诗的形式“反对完全抛弃传统” 。朱光潜通过歌谣对新诗激进而虚无的倾向提出了自己的怀疑,直接批判了胡适、陈独秀之文/白、古/今等进化论式二元对立框架。朱光潜文章发表于《歌谣》周刊,一反该刊欲通过歌谣强化新诗甚至强化白话文意识形态的主旨。 综上所述,三十年代显然存在着一批既与大众语主张者,也和胡适等企图藉歌谣运动延续“五·四”白话文理想的参与者主张均有不同的文学研究者,他们跳开现代性意识形态的束缚,从书写语言,尤其从“音”的角度对新诗、甚至白话文意识形态进行反思。这三种意见不同程度地介入了歌谣运动。有意思的是,新文学内部的反省者的意见倒是与章炳麟“音”的议论存在着相同之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