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当地人不同意的不能填进去”的提法,已经体现和照顾到族群的主观认同。例如,费孝通先生提出疑问:穿青人等与汉族有共同语言,却坚持说自己不是汉族人,说明他们与汉族在“心理”上有距离。那末这算不算“心理秦质”上有区别呢?(费孝通2005)实际上,这和费孝通先生晚年所总结的“心态”概念是息息相关的。沈关宝的文章中也提到“近来所谓的族群理论也把自我认同意识作为族群存在的依据”,并认为这与费孝通先生将人类的意识观念列入研究视野的“心态”研究是相通的(沈关宝2006)。 费孝通先生的民族识别的实践中,认识到文化不是识别的决定因素,主观心理认同最为重要。例如: 识别工作中也有强调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我们首先要说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并不是民族特征,但是和表现为自己特殊文化的心理素质有关。我们的体会是这样,一个民族共同心理状态是表现在他们的共同文化上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各个民族的文化有他们不同的风格,最显著的是他们的艺术。各民族的文学、歌舞、建筑都是具有民族风格的。我们可以一望而知这是维吾尔的舞蹈,不是苗族的舞蹈。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具体表现也受着民族风格的影响。但是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是常常在民族间传布的。如果我们挑选某些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上的相同或相异来作为民族识别的标准,那就会出现错误。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是该详细调查的。因为他们可以提供历史的线索,而且一般人常常强调某些和其他人不同的风俗习惯和宗教夕阳来表示自己一种人,和别种人不同,那是民族共同心理的表现。我们不能忽视的。”(费孝通2006:125-126) 费孝通先生在强调重视被识别对象的主观认同的同时,也积极寻找客观识别所需要的理论支持。他找到了早年学过的in-group或we-group的概念区分,成功地帮助他的队员理解主观认同与客观识别的结合。他说: In-group或we-group就是指我们把周围所接触到的各种人一分为二,一是自家人,一是陌生人,简单说是把人己之别用来区别不同的群体,而且用不同的感情和态度来对待这两种群体。凡是和自己同属一个群体的,即是自家人,相互之间痛痒相关、休戚与共。自家人的认同意识就发生了共同的命运感和共同的荣辱感。In- group或we-group不就是“认同意识”所产生的么? 民族不就是一种in-group或we-group么?从这条思路上,我找到了民族这个群体的心理素质。认为所谓民族心理素质其实就是民族认同意识。民族认同意识并不是空洞的东西,我们每个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反省体会民族认同意识是什么,因为当今之世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属的民族,都有民族意识。(费孝通2006(1996)) 综上所述,费孝通先生在领导民族识别工作的时期,积极思考与探索,寻找理论支持。他强调被识别对象的主观认同,用in-group或we-group来区分不同的认同意识,寻找民族的群体心理素质。这样思路,跟晚年他自己的总结的心态研究一脉相承,息息相关。从人类学族群理论的角度来看,这种思想与美国社会学者休斯(Everett Hughes)所提出的ins(族群内部)和outs(族群外部)的概念(Hughes1994(1948):91)有异曲同工之妙。费孝通先生的这种思想,接近美国人类学家格尔兹所提倡的族群内心情感(primordialism),也即部分人所称的“原生论”。族群内心情感是指族群对文化、信仰、传统等的认同的特质是存在一个最初起源的,尽管人们的认同会发生兴衰,但是起源是难以消解的(参见察内娃2006)。这种理解视角,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是很具有创新精神的,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四、关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认同建构思想 费孝通先生创制了“父母民族”一词,形象地指出某些“小民族”是不同民族的混血,而不是自古就有的。这是从动态地看待族群的形成,可以看出他早在1951年的时候就有了“民族”目前虽为一体、但其来源是多元的想法。这可以算是他后来在1988年提出的“多元一体”的雏形。他在“兄弟民族在贵州”(1951)一文中指出: 这许多小民族大体上可以分出两大类:一类是早就居住在贵州的古老民族;一类是各民族(包括汉族)的混合民族,现在被他们父母民族所遗弃了的(费孝通2006(1951):77)。 由于有这种动态的历史视角以及人类学的整体论(holistic)视角做支撑,费孝通先生非常清晰地指出某些汉人小群体主观认同并积极建构自己的身份并要求被识别为少数民族的情形。例如: 迁居到少数民族去的汉人,前后有若干批,时代不同。早去的汉人,曾经长期和内地隔绝,受了少数民族的影响,和后去的汉人在语言、风俗习惯上有一定的区别并且受到后去的汉人的歧视,不把他们看作汉人,他们也认为和汉人有区别,解放后,要求成为少数民族(费孝通2006:121)。 这是明显知道自己的汉人身份源头,但因为历史和族群关系的原因,积极建构新的一种认同——要求被识别为少数民族。费孝通先生记下了当时某些群众透过埋怨反映出来的族群认同建构情况,显示了族群认同的理性选择情形(巫达2006)。另一种情况是保留有汉族的特征,但不知道自己是汉人,而在积极建构少数民族认同。当时有些人认为:“过去民族压迫时被当作少数民族,现在少数民族受到照顾时又不被当作少数民族了”(费孝通2006:121)。费孝通先生分析说: 有些汉人迁居到了少数民族地区,保留汉族的特点,但是不知道自己是汉人,以附近少数民族称他们的名称作为自己的民族名称,报上来之后,被列入少数民族行列中例如云南和广西的‘蔗园人’”(费孝通2006:12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