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政府层面的制度 即广义以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社会保险是对各种有收入的职业群体的强制性制度,有职业的老年人退休后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社会福利是对所有社会成员的保障制度,无职业和收入的老年人可以获得普适性的福利;社会救助是选择性的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助制度,主要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这三种制度,可以使所有的老年人获得制度性的基本生活、医疗和住房保障。 8.2 市场层面的制度 市场层面的制度主要指商业保险,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包括人寿、财产等各种重大风险保障。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己在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可能遇到重大风险,通过市场途径向保险公司购买,以避免因重大意外风险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8.3 家庭层面的制度 家庭层面的制度,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物质、照料和情感全方位的综合性、自助性、互助性的制度,是首属群体独有的成员之间的“以人为本”的制度,是任何社会和商业保险无法替代的制度。其他制度往往是以家庭保障制度为基础而衍生的。 8.4 社区层面的制度 社区层面的制度是家庭层面制度的延伸,包括社区福利、社区服务和社区照顾。总体上看,社区制度是综合性的救助和照顾,具有全体社区成员共同参与、相互帮助的功能,特别是生活和精神方面的照顾、关爱和互助,具有增进社区成员认同感和凝聚力的社会功能。 8.5 组织(企业或行业)层面的制度 组织(企业或行业)层面的制度,主要是企业及行业年金制度,是企业根据利润和职工贡献为职工提供的补充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资金方面的重要补充。 8.6 人口和计划生育保障政策及制度 是应对由我国独生子女政策导致的独有家庭风险的保障政策或制度。从现实可行性上看,应包括提升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金比例,创建独生子女父母护理保险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基金等政策,并由整合各项政策逐步向制度过渡。同时,作为应对特殊时期的、非常态的独生子女家庭风险规避政策,也为建立我国应对少子高龄社会的常态的、普适性的人口可持续发展制度奠定基础。 8.7 社会层面的综合性制度 在综合发挥上述制度功能的基础上,应当设计实施应对我国大规模急速而至老龄化的综合性社会工程——全民、特别是老年人的健康工程。其根本目标是采取各种措施以减少生活不自理老年人的数量、比例及卧床时间,以便从根本上缓解养未来老龄社会的风险。一个基本的思路是,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指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把一切有助于提升老年人健康、劳动和生活自理水平的文化、体育、健身及康复机构和设施,最大限度地免费(或成本收费)地向老年人开放。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自理,是国家、社会和家庭的最大幸事,也是降低老龄化风险的最根本举措。 政府和社会要把规避独生子女家庭风险的各项制建设有机整合起来,并与整个社会养老工程的设计和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从制度层面有效降低我国大规模急速而至老龄社会的风险。 修订日期:2008-12-13 注释: ①“4—2家庭结构”是指独生子女结婚后,子女家庭与父母家庭人口呈现为4个老人和一对年轻夫妇的结构。 ②本文引用的数据除了特殊注明外,均来自2006年北京市宣武区、西城区首批独生子女家庭生活状况调查。 ③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5[Z]. ④中国网china.com.cn,2007-12-17. 参考文献: [1]我国已累计出生9000万独生子女[N].北京日报,2005-11-24. [2]张春艳.居家养老研究综述[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1):61. [3]卢晓珑.社区化的居家养老模式探析[J].社会工作,2007,(10)下半月. [4]龚静怡.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养老模式[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 (本文原载《人口与发展》2009年3期第76~91页,文中注释、图表等参见纸质媒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