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基础性的文献整理工作 谈到史料的拓展,一般会想到出土文字资料的发现。就魏晋南北朝史领域而言,这类资料主要是简牍、文书、墓志。整理新出资料当然是史料拓展的重要途径,除此之外,陈爽在座谈中特别强调了对传世文献的整理,这也是他主持的北京大学中古史研究中心高校人文社科基地重大项目“中国中古史籍与史料的整理与研究”的一个主攻方向。陈爽认为,史学史意义上的魏晋南北朝史学十分繁荣,但其中绝大部分著作已经亡佚,史料学意义上的魏晋南北朝史学捉襟见肘。借助数字化技术,今天更应该重视魏晋南北朝史料的辑佚工作,也更应该和有条件注重对近似资料的史源学辨析。 陈爽的论文是对《世说敬胤注》中保存的东晋佚史条文进行辑佚,目的是“提醒大家在追寻新史料的同时还要特别留意旧史料”。文章指出,《世说敬胤注》多有长段的引录,较《刘注》那样的零星节引更能反映佚书原貌,且所引史料约七八成不见于他书,所记世系也多较他书为详,值得重视。评议人于溯认为,传统辑佚学有三个弊端:缺乏后期研究、忽视辑出文与其出处的关系、对“佚”的理解偏窄。本文的工作重点在佚文的后期处理,这是今后辑佚学发展的一个方向。由于《敬胤注》流传曲折,脱讹较多,给标点、理解带来困难,于溯、罗新等也对录文中一些具体的字句释读提出了意见。 陈鹏的论文《东晋南朝的“十八州谱”与州郡著姓》同样关注佚书,即东晋时贾弼和萧梁时王僧孺编撰的两份全国总谱。文章首先关注佚谱的文献形态,结合史料记载、零散佚文及敦煌出土的唐代谱牒,尝试考察两种十八州谱以怎样的体例著录诸州士族。在此基础上又讨论了总谱编纂与当时对地方士族的评定和管理问题。评议人姚乐提出了与作者不同的对“十八州”的理解,对于萧梁评定士族的方式与目的也做了深入阐发。 中古史研究重视、依赖传世文献,其实焦点颇为集中,而很多“边角料”长期受到冷落,陈爽讨论的《敬胤注》、陈鹏关注的六朝谱牒文献都是如此,陈爽就特别指出对于《敬胤注》的文献学和史学史研究几乎空白。另一类往往被忽略的是宗教文献。一般的历史学研究与宗教史研究长期存在壁垒,本次会议中陈志远与方圆对宗教文献的讨论,则都带有打通世俗与宗教文献的整体视野。 陈志远《六朝的转经与梵呗》一文探讨中古佛教史家如何对转经僧、梵呗僧的事迹进行编纂。文章首先提出宗教文献中的高僧传类作品“在结构上非常接近官修正史”,而且与正史构建了对一代历史的总体认识一样,高僧传也“构成了早期佛教史发展的整体脉络”,由此倡导“以批判性的解读分析《高僧传》的史源与编排体例”。文章还注意到尚未被宗教史研究者充分开掘的古小说和墓志资料的重要价值,通过内典外典的糅合,力图突破齐梁佛教史家构建的图景。评议人杨晓春(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建议将“转经”一词改为“转读”,并认为这篇论文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赵益认为高僧传分科也受到史书类传的影响。罗新指出女性在中古佛教造像记中大量出现,却几乎不见于佛教文献,认为女性对于宗教的早期推动应有重要作用,但缺少传统文献所关注的英雄式人物,呼吁思考如何把佛教史研究与真正的社会、被淹没的大众相结合。 方圆的论文《南朝佛教仪式疏文得名源流考》尝试在中国传统疏类文书的整体中认识佛教仪式中的疏文。文章认为佛教疏文是由于仪式所需的证明性而借用了世俗传统的“疏”之称谓,但这并不表明仪式内涵产生了变化。评议人陈志远认为以往的相关研究集中于出土文书,本文则从《大藏经》中搜集早期佛教仪式疏文,是有益的补充。赵益认为本文偏向于文体学研究,并提示“疏”字原本有条陈的含义。 与受到冷落的部分传世文献相比,走马楼吴简这样公布稍有时日的出土文献反而经过了当今学者密集的整理与研究,但这并不表示最基础的文书学复原与整理已经达到极致。邓玮光的论文《许迪案小考》讨论的是走马楼吴简中一个已经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围绕许迪案的讨论是以四份木牍资料为主的,本文则借助“横向比较复原法”复原出两份竹简本案件文书。通过对这两份文书的程式、内容进行细致辨析,对本案相关行政司法过程做出新的推测,认为本案并非由地方发起的基于一般行政程序的自纠,而是特定政治背景下由中央主导推动的反贪案件,并结合史传讨论了本案的政治背景。评议人罗新认为,关于许迪案已经有多角度的丰富研究,而本文又做出了推进。关于文中对案件的政治背景的挖掘,罗新认为与其将这类反贪案件与辽东军事活动联系起来,不如将它们一并置于孙吴财政危机的背景中考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