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马伟华,人类学博士,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鲁亚倩,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天津,300350 内容提要:近年来,城市民族交往交流产生的族际矛盾与冲突日趋频繁且复杂化。城市社区作为各民族生产生活的基本单元,因自身所具备的直接性、公共性等特点,理应成为新时期开展民族工作的重要依托。整合城市社区独特的资源优势,发挥其在解决城市民族冲突中的“安全阀”功能,对推动新时期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On the basis of China's 2000 and 2010 population censuses,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basic facts and major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provincial migration in the ethnic minority regions of China.Meanwhile,the application of the push-pull theory has helped the construction of a standard calculation model for the analysis of the specific influential factors of such floating population.It has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1.The population mobility in ethnic minority regions of China was markedly a net outflow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 net inflow of population mobility in five provinces was always positive; 2.the inflow population in the ethnic minority regions mostly came from the neighboring provinces in the mid-west part of China,while the outflow population mainly went to the eastern provinces with quite different destinations and was more varied in number; 3.their influential factors and impacts were obviously different. 关 键 词:社会冲突/民族社区/族际关系/ethnic minority regions; population mobility; influential factors; panel data 标题注释:南开大学亚洲研究中心2015年度项目“宗教认同与少数民族政治文化整合研究”(AS1516)。 伴随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进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多,城市的多元化、异质性因素逐渐增强。各民族在居住上更加接近与融合,城市民族社区逐渐成为当前中东部地区民族工作的重要场域。“大杂居、小聚居”是当前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形式的具体表现,新的地缘关系的形成,为城市不同民族间的交往、交流提供了机会与空间。然而,随着交往机会增多以及交往程度加深,源于民族特性与城市适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渐渐凸显,使得族际间的矛盾有所加深。 城市社区作为不同民族“地缘、趣缘、业缘”[1]的集聚地,成为民族矛盾滋生与冲突爆发的相对集中的场域。社区作为城市各民族生产生活的基本单元,自身掌握大量公共资源,使其在调解和处理民族矛盾与冲突时,往往具有独特优势。为了能够发挥社区居委会及社区其他组织、机构的灵活作用,当前城市民族工作部门可以适度地将管理权和服务权下放,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民族工作中的辅助作用。 一、社会冲突论:城市社区民族冲突的分析框架 现代社会冲突理论源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美国战后社会秩序一片混乱,冲突不断加剧,基于社会现实以及社会治理的需要,社会冲突研究获得了迅速发展。代表人物有米尔斯(Charles Wrigh Mills)、达伦多夫(Ralf Dahrendorf)和科塞(Lewis A.Coser)。科塞认为,社会冲突是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常态,他将其定义为“有关价值、对稀有地位的要求、权力和资源的斗争”[2]2。无论何种冲突,都是伴随双方的利益摩擦与利益争夺意识觉醒而产生的,主要体现在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社会利益等方面。 社会冲突的产生大多具有这样的规律:主体利益受损之后产生冲突源,进而形成负面心理感受,进一步形成否定性言语,最后产生反抗性行为。[3]不同利益群体在同一个系统内部生活,占有资源并不均衡,以及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异质性因素都会促使冲突产生,进而造成利益摩擦。首先,在心理上容易产生不满情绪,这是一个交互的过程,即冲突双方的双向否定心理,否定与不满情绪的积累,进而不可避免地产生否定言语与否定行为,最终导致矛盾与冲突产生。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原住居民共同生活在一个多元且充满异质文化的空间内。民族特性的差异以及一些制度因素的制约,使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城市原住居民之间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交往和互动中,因利益争夺而形成摩擦与矛盾,易产生不同程度的社会冲突。 不同学者对社会冲突的功能形成了不同的功能性认知。米尔斯对20世纪美国中产阶级进行了研究,其提出的权力精英理论具有一定影响。他在《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一书中提出,在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中间还存在着中产阶级,他们在缓和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冲突中发挥着特殊作用。[4]达伦多夫强调现代社会冲突是“一种应得权利和供给、政治和经济、公民权利和经济增长的对抗”[5]4。在此过程中,新旧权威结构发生转换,但压制本质未变。科塞则认为,社会冲突的功能有正负两个方面。他重点研究了其“正功能”,将这种功能视为一种“社会安全阀”。社会冲突正像锅炉的“安全阀”一样,将社会中的负面因素如同蒸汽一般及时排放出去,就不会对整个社会结构产生致命性破坏。[6]这些理论从不同角度展开讨论,对社会冲突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具体功能进行了较全面的阐释。 辩证地看,一方面城市社区社会冲突制约着不同民族群体之间的交往互动,甚至威胁着城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在分析城市社区民族冲突时发现,一定时空条件下的社区民族冲突在实际运行中往往能够发挥其具有的正面功能。就是说,城市社区民族冲突对于和谐民族关系建设以及城市社会秩序构建具有一定的解构性,但在当前新型城市民族关系建构过程中,以及对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创新等方面,能够产生一定的积极意义。民族冲突并不完全意味着分裂与危机,冲突只是族际交往的一种表现,族际之间在冲突竞争中通过有效的协调机制,能够实现共同进步与发展。社会冲突积极功能的充分发挥,主要体现在“安全阀”所具有的正向价值和社会意义。以社区“安全阀”作为平台,合理引导冲突走向,促进其积极功能的发挥。社会性、群众性、广泛性,是社区与其他社会机构存在显著差异的特征。[7]对于城市社区民族冲突而言,发挥冲突的积极功能,可以将社区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的“安全阀”,将一些潜在的族际矛盾通过社区相关机制的建设,予以缓解或消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