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安全阀”:城市社区民族冲突消解的机制建设 城市社区凭借自身具备的组织体系,以充足的信息资源、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社会认可度等优势,在化解民族冲突时,分别发挥“无形”和“有形”的积极功能。“有形安全阀”指现实存在的用于缓解冲突和疏导矛盾的组织、个人;“无形安全阀”则表现为对社会具有强烈认同的一种心理和精神状态,即对社会充满了信心。[13]通过对城市社区民族冲突引发因素的分析,可以知道冲突的产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矛盾和不满情绪的积累,成为“隐性”冲突,为冲突的显性化埋下隐患;第二个阶段则是由于直接存在的利益冲突,或在“隐性”冲突的基础上,经由某个直接事件引发的,具有爆发性、对抗性的冲突。 (一)社区“无形”安全阀——加强日常服务管理,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社区支持,帮助其增强社会适应性,减少不良情绪积聚,预防族际冲突产生 社区能够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和信息资源,充分调动社会支持网络的各个主体,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平台,通过培训使他们实现自我发展,适应现代工业社会的工作要求。同时,社区还能与其他社会组织或机构形成合力,建立双向联动机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为他们与企业之间搭建劳动力供需桥梁。根据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获得就业、薪酬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实现经济层面的适应与融入,减轻“相对剥夺感”,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族际矛盾形成的潜在要素。 在政治权利上,鼓励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积极参与社区政治活动,如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参与居委会选举和居民大会等活动。通过参与社区内部的文化活动,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社区居民之间的情感交流,提升他们之间的相互认同,减少社区居民对他们的偏见与歧视,消除不良情感体验。面对由于文化异质性和非均衡性造成的“内卷化”“排外性”等现象造成的矛盾积聚,社区能够利用其直接性、群众性的优势,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原住居民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增强他们之间的相互认同。另外,还可以通过举办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建立兴趣爱好小组等,为族际交往交流交融提供更多机会,减少彼此对立和矛盾积累。 (二)社区“有形”安全阀——采取应急措施,平息激烈情绪,构建对话交流平台,提供矛盾宣泄和疏通渠道 社区解决突发性民族冲突的思路就是,首先将冲突事件置于可控范围之内,然后利用社区优势为冲突提供对话交流平台、矛盾疏通渠道。与冲突发生前的隐性矛盾比较而言,突发性民族冲突大多由直接的利益冲突或隐性矛盾积累而引发,往往以激烈的形式表现出来。如果任其发展,容易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社区工作者,尤其那些具有丰富经验的居委会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必须迅速做出反应,充分调动相关社会资源,为矛盾的宣泄提供一个可控平台。既不能使矛盾、不满无法得到宣泄,也不能让其不加控制地发展下去。对于族际冲突的良好管理,必须采取意见表达、观点交流、利益整合、最终裁决等程序。[14] 引起冲突的因素包括现实性的冲突情境,以及由此投入的感情,[2]46而这种感情投入更会加剧冲突强度。社区调解者的作用就是尽量剥去冲突中含有过激情绪的非现实性因素,使冲突双方能够客观处理冲突情境。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德高望重的人士或宗教人士的作用,由他们出面进行协调,或者发挥居委会的协调作用,缓解冲突双方激烈紧张的情绪,构建对话交流平台,将会产生重要作用。社区调解人员凭借丰富的冲突解决经验和对冲突基本信息的准确掌握,及时发现民族冲突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在分析冲突本质的基础上,寻找双方能够接受的利益交点,通过对话协商消除民族冲突。然而,有时遇到特殊情况,如矛盾双方争执不下、互不妥协等,族际冲突的解决需要一个相对权威的主体进行“裁决”。社区居委会虽不是司法裁决机构,但其作为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在长期的服务管理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被认可度,能够担当这一角色。在处理民族冲突时,社区应该及时跟进并且发布正确的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防止传播错误信息,激起民族情绪,引发对抗性暴力冲突的事件发生。 (三)社区安全阀——将对城市民族工作产生重要影响,促进城市民族工作模式的改进与创新,提高其服务管理的意识与水平 科塞认为,一定程度的冲突,能够促进社会环境进行适度调整,相对灵活的社会能够从冲突中受益。[2]114社区“安全阀”的存在能够为城市社区民族冲突的爆发提供可容纳空间,形成一种弹性社会结构,允许矛盾通过适度宣泄而又不会脱离控制,从而达到减压目的。某些类型的社会冲突,代表着社会存在的固有问题不断激化,向社会及其管理者就当前某一制度或政策的不合理提出报警,为管理者提供参考信息。民族冲突的发生,往往会暴露制度安排、法律规章、工作模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样的社会预警,有利于及时纠正错乱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市民族工作的相关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冲突在某种意义上,能够教导个人遵从社会规则,促进人的社会化。[2]126经过族际间的摩擦与矛盾冲突,有利于增进双方的相互理解。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而言,能够帮助他们加深对城市社会秩序与规则的理解,不断实现在城市里的再社会化。族际冲突双方相互理解的加深,能够使冲突双方更易形成城市社区生活的共同利益点与契合点。在相似的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指引下,实现城市社区族际之间的社会整合。在社区“安全阀”功能的发挥过程中,社会冲突解决之后,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原有社会规范进行调整,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关系。[15]族际冲突发生后,社会冲突隐含的要素会向城市民族管理部门针对某一问题进行报警,民族工作部门必然会对此加以重视并做出积极回应。这也成为促使新的社会规范得以建构的重要因素,从而推动创建更适应城市民族发展现状的服务管理模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