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疑问在于“水衡小府啬夫”与“咸阳”这两处。这两点按理是很不应该出现的纰漏,“咸阳亚里上造张毋故造”的格式,在汉代铜器铭文中不常见,费尽心思地造出这样非常见格套的铭文,这本已不好理解,却为何又大意地刻出一个“咸阳”来?无论“水衡”还是“少府”,都是天子私藏(《汉书·宣帝纪》注引应劭说),在元鼎二年由少府分出部分职能初置水衡都尉之后,二者是互不统属的两个机构,怎么会有“水衡小(少)府啬夫”这个职官?按照情理,造作伪铭之人的心态应当是唯恐露出马脚,尽量避免刻意求异。这些不好解释的、却又从正常思维的角度很容易避免的罅隙,似乎还需细加查考,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首先谈“咸阳亚里”的“咸阳”。该“阳”字如下图所示,右边与“昜”乍看有些距离,但总体上讲还是最接近“阳”字,《陕集》的整理者与韩建武等先生的释读应当可信。这一“咸阳亚里”应是上造张毋故所居县里。 李学勤先生早已指出,在西汉时代的铜器铭文中,曾几次出现过“咸阳”,例如1967年宁夏固原平乐出土的铜鼎、珍秦斋所藏咸阳方壶、陕西神木县出土的咸阳鼎等,他指出: 《汉书·地理志》载:“故咸阳,高帝元年更名新城,七年罢,属长安;武帝元鼎三年更名渭城,为右扶风辖县。”有汉一代,当地已不再存在“咸阳”这一地名。这个事实为学者所习知,因此只要在出土文物上面看到咸阳,常被认为是时代在秦亡以前的确据。 …… 原来汉代是有地名咸阳的。只不过这个咸阳和秦都咸阳全不相干,距离也相当遥远,是云中郡的一县。《汉书·地理志》云中郡有:“咸阳,莽曰贲武。”其县东汉犹存,至汉末废,王先谦《汉书补注》引 《清一统志》:“故城今托克托城地。”《后汉书集解》则引《水经·河水注》:“大河东迳咸阳县故城南”及董祐诚说,其地“当在今归化城萨拉齐厅西境”。两者所指实际是同一区域,即今呼和浩特的西南一带,具体遗址位置有待勘察。 …… 云中郡秦置,但郡中的咸阳县恐不会在咸阳作为秦都时得名。 1983年底发现的湖北江陵张家山247号墓汉简《二年律令》,其中《秩律》秩八百石有“咸阳、原阳、北与(舆)”,三县均在云中。《二年律令》的“二年”属吕后,可证那时已有了这个咸阳,其建县可能再早一些,或许就在高祖把秦都咸阳之名换掉不久,也未可知。(李学勤《西汉金文中的咸阳》,《当代名家学术思想文库·李学勤卷》,万卷出版公司2010年,页232—235) 我认为铭文所谓的“咸阳亚里”也就是云中郡咸阳县的亚里。上造张毋故,就是来自此地、服役于“水衡小府”的一名制器工匠。 下面就来谈“水衡小府啬夫”的理解问题。这事实上更是一条极为重要的材料。这里的“小府”并非汉代管理皇室财用收支、长官秩中二千石、位列九卿的“少府”,也就是说,“小府”不应该像韩建武等先生那样读为“少府”。《陕集》和韩建武等先生的释文把“小府”读为“少府”,除了“小”“少”二字经常相通的规律之外,《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刘昭注引《汉官》所谓“少者小也,小故称少府。王者以租税为公用,山泽陂池之税以供王之私用。古皆作小府”,或许也是一条会被拿来佐证的材料。但根据汉简研究的新知,已经知道西汉时代的“小府”不能读为“少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