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融危机中的南北互助 两地贸易与金融互动越密切,相互受对方金融风潮影响的可能性就越大。近代中国银行业经营环境恶劣,再加上银行业自身制度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市场竞争、监管不力等因素的作用,可谓是风潮迭起,银行业者处于风声鹤唳之中,一旦有风吹草动,即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引发金融风潮。尤其对于具有发钞权的银行而言,因其钞券流通于社会各个领域,与其他银行也存在复杂的钞券汇兑、保管、抵押关系,一旦倒闭,造成钞券挤兑的连锁效应,对金融界的影响是巨大的。因此,偶有发钞银行因各种原因倒闭,京津与上海的银行同业往往果断抛弃地域本位主义,合作开展善后清理工作,尽可能地避免个别银行倒闭事件发展成为波及整个行业的金融风潮。在这方面,中法实业银行倒闭及其钞券清理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中法实业银行成立于1913年7月,系中法合资银行,成立之初额定资本4500万法郎,分为9万股,其中法国银团投资2/3,中国政府认购1/3,总行与董事会设在巴黎。(53)中法实业银行甫一成立即从北京政府财政部获得发钞权,凭借中法合资的身份、雄厚的资本以及发钞权,中法实业银行在华业务进展迅速,短短数年,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汉口、济南、昆明、广州、福州、汕头、香港、奉天等地开设了分支行。(54)中法实业银行发行的钞券分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与500元六种,流通于国内各地。1916年中交停兑风潮后,两行所发钞券信誉受到影响,中法实业银行则趁机在京津地区增发钞券甚多,至1921年7月该行倒闭前夕,共发行钞券224.86万元。(55)但业务繁荣的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实际上自1918年之后,该行的经营就开始走下坡路,尤其是北京分行接连投资失败,以致资金周转出现紧张,为挽回颓势,该行不惜多次抽调资金参与巴黎股票市场投机,结果每次帮惨败而归。正当资金紧张之时,又遭到存户以及工商行号的提存索欠,终于致使该行的资金链彻底断裂。(56) 1921年7月2日,中法实业银行北京分行代表在巴黎总行宣布即日起中国境内所有分支行暂停营业。当中法实业银行停业的消息传开,国内金融市场激烈波动,上海银拆在7月3日当天出现暴涨,“上午涨至六钱,下午更是增至六钱五分,拆息之高,实为半年以来所仅见”,(57)挤兑风潮一触即发。情况危急之下,北京银行公会迅速做出反应,于7月3日召开紧急会议,一方面向社会发出代兑通告,谓“所有该行发行印有北京、天津、汉口、上海字样之银元钞票,由本公会暂行垫款代兑,至该行存款及其他债务,应由该行自行清理,本公会业于七月三日共同议决,当与驻京法国使署及该银行妥商办法,一俟各种手续办妥,即行布告代兑日期”,(58)一方面又通电全国各主要商埠银行公会及各行之分支行,宣告由华商银行代兑中法实业银行钞券。(59)北京银行公会虽发出代兑的倡议,但实际代兑工作仍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中法实业银行钞券的流通区域并不集中,而是分布于北京、天津、上海、汉口、奉天等地,这就决定了须由上述各地银行的全力配合才可能完成代兑工作;因事出紧急,北京银行公会事前并未与各地银行公会进行充分沟通,其提出的代兑主张能否得到各地银行业的一致认同仍是未知数;尽管财政部承诺为银行代兑垫款担保,但担保基金并未得到切实确认,代兑之后银行垫款是否能得到及时补还,依然是个问题。在这些重大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北京银行公会通告代兑中法实业银行钞券,是冒着巨大的责任和利益风险的。 庆幸的是,北京银行公会的代兑主张几乎是立即得到各地银行业尤其是上海的支持。北京银行公会的通告发出之前,上海已有媒体披露中法实业银行即将停止兑现的消息,(60)7月3日,中法实业银行在《申报》发布启事,正式宣告暂停兑现,(61)在银行业拥有领袖地位的上海银行公会随即召开紧急会议,讨论维持办法,参会银行共同认为,该行钞券一旦停兑,必于营业影响甚巨,华商银行业应积极应对,以消弭挤兑风险隐患。7月4日,法国驻沪总领事与上海银行公会会长盛竹书、副会长钱新之以及中国银行总经理宋汉章共同前往中法实业银行上海分行,将该行在沪发行钞券簿据,详细检查,会同签字,将所有已行收回与尚未发行之钞券,均交由法国驻沪总领事保存。(62)经盘点清查,中法实业银行在上海的钞券数额,已在市面流通与已经收回者共计132万元,其中该行此前因业务往来收回存储在行内的钞券56.8万元,市面流通未收回数额共计75.1928万元。(63)同日下午,上海方面接到北京银行公会通告,经会议讨论,一致赞同北京银行公会的主张。(64)7月6日,上海银行公会召开讨论钞券代兑事宜会议,与会银行一致赞同从速筹备代兑手续,所有兑现之款,由各银行分别认垫,并决议于13日起开兑。(65)嗣后又有汉口等地银行公会陆续通电赞成北京银行公会的代兑主张。(66) 在各地银行公会、财政部等各方的全力配合下,代兑工作在各重要城市有序开展,从7月13日至8月13日止,各地代兑中法实业银行钞券数额如表2。 由于各地银行公会采取及时代兑措施,中法实业银行倒闭并未引发大规模的挤兑风潮。银行业主动代兑该行钞券的动因,诚如1923年胡笔江致函《字林西报》时所说:“华银行之代兑中法钞票约有二大理由:一则出于友谊,一则因中法银行倒闭后,恐引起社会恐慌也”,“盖中法钞票之废弃,非独完全损害中法银行之本身,亦且间接影响其他银行,若华银行不仗义出而维持,则一般之持钞者,不论其为任何银行之发行,必往而兑现,充其势,必致金融紊乱,此则当时凡关心大局者所以亟亟为之设法也”。(67)代兑结束后,经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银行公会与财政部、中法实业管理公司、法国驻华使馆等多方交涉,最终于1925年7月,由法国政府电令东方汇理银行自金法郎案余款项下拨出193万元,交由中国银行分还各垫款银行,1926年3月,北京政府财政部又拨还各银行垫款利息共133万余元。(68) 在此次事件中,各地银行公会本着银行业集体安全之目的,在并无确实担保的情况下,毅然动员各银行垫款代兑中法实业银行钞券,得到各银行公会会员银行甚至非会员银行的积极响应,反映了银行业在经历了数次挤兑风潮之后,认识到金融风潮面前,没有哪一家银行能够独善其身,只有银行业抛弃地域成见,共同合作,谋求行业的集体安全,才能真正保证自身业务与资金的安全。种种事实证明,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银行公会主持下,近代银行业在同业互助与合作方面逐渐形成较为成熟的集体安全制度,大大提高了银行业应对金融风潮的实力与水平。 综上述之,上海与京津各自以长江流域、华北为经济腹地,分别发展成为南北方最大的通商贸易区域,两个经济区域之间依靠埠际贸易为基础,以银行网络的相互渗透、金融资本的区域流动、金融领域的同业互助为主要形式,使江浙金融资本与华北金融资本在相互竞争、区域流动、同业互助等方面形成了多面的互动关系。双方的金融互动,不仅有利于推进南北两大经济区域的进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也深化了区域金融之间的联系,使国内金融体系的一体化得以加强,对提高近代金融业的整体水平不无裨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