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俗学的分支公共民俗学(public folklore)兴起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但实际上,从民俗学诞生之初开始,公共性和实践性就一直是其发展的重要维度和鲜明特色。随着公共民俗学的蓬勃兴起以及晚近以来后现代思潮等的影响,研究者们开始以新的视角来重新解读学科历史,在前辈学人的论述及相关活动中寻找公共民俗学的基础与先声。他们注意到,民俗学的公共性实践并不局限于当代民俗展览、民间节日、媒体作品等公共民俗学关心的议题,也包括历史上的世界博览会、博物馆展览,以及文学家、记者、社会批评家们关于民间文化所做的工作。例如,19世纪中期美国民族事务局对印第安文化的搜集记录;美国民俗学会成立之初对各族裔多元文化的抢救搜集;大萧条时期联邦作家计划(Federal Writers'Project)对全美范围内民俗的记录和出版;二战后的“美国民俗宝藏”(A Treasury of American Folklore,1944)等商业书刊;等等。那么,这些活动如何体现美国民俗学的公共性特征?它们在学科发展史上又占据怎样的位置,做出了哪些贡献?重读美国民俗学史上这些公共性实践,又可以为反思和建设中国民俗学带来哪些启示?本文以被誉为“美国公共民俗学之父”的本杰明·博特金(Benjamin A.Botkin,1901~1975)的学术思想及相关活动为研究对象,围绕上述问题展开讨论。 博特金是美国著名民俗学家,他早年从事文学创作与批评,较早注意到文学与地方民俗传统的关联,从1930年代罗斯福新政时期开始活跃于民俗学领域,并最早对“应用民俗学(applied folklore)”进行理论阐释。他也是美国民俗学史上曾饱受争议的一位学者,他主编的《美国民俗宝藏》丛书曾取得商业上的巨大成功,并激发了公众对美国民俗的兴趣和关注,但也因此招来学院派民俗学者的猛烈批评。民俗学家多尔逊(Richard Mercer Dorson)曾提出著名的“伪俗”(fakelore)概念,矛头指向的正是博特金,他将博特金称为“伪民俗学者”(fakelorist)。在当时的学院派民俗学者看来,博特金们的资料搜集方法和民俗普及化倾向一无是处,反而会将本来就不够成熟的民俗学引入歧途。但1970年代以后,随着公共民俗学的迅速发展,学界对博特金有了新的认识和评价,他的工作被视为公共民俗学的先声。从一位民俗学者在不同历史阶段受到的不同评价,我们可以感受到学术史轨迹的变迁和不同阶段学术面貌的移易。本文尝试通过探究博特金的思想主张及其背后的历史语境,来呈现美国民俗学的公共性实践及其经历的争论和曲折。 文学创作与地方民俗传统:博特金论文学地方主义 博特金出生于美国波士顿的一个立陶宛犹太移民家庭,先后从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内布拉斯加大学获得英语专业的学士(1920)、硕士(1921)和博士(1931)学位,并于1921年至1939年在俄克拉荷马大学任英语教授。在成为一名民俗学家之前,博特金一直从事诗歌创作和文学研究,这些经历激发了他对民俗最初的兴趣。 作为一名诗人,博特金自称是促进地方诗歌发展的宣传员,对美国20世纪的文学地方主义(literary regionalism)运动做出了重要贡献。地方主义在二三十年代成为一种文学热潮,它的兴起是由于随着社会发展,二十年代美国城市人口数量开始超过乡村,知识分子们感觉到一种隐隐约约的文化危机,为了应对迅速增长的消费主义、同质化的城市文化可能带来的威胁,他们强调文化的多元选择,于是将目光投向地方文化、地方传统和地方景观。 作为其中的代表人物,博特金在俄克拉荷马大学期间曾主编相关诗集,努力探索文学上的“俄克拉荷马风格”,来对抗东海岸的文学霸权。这时他已经有意识地关注地方民俗。他认为,新的地方主义作家要对民间文化有更广泛的兴趣,俄克拉荷马风格不能离开俄克拉荷马的主题和内容,它的发展应建立在对地方材料的充分利用上。这样的理念也贯彻在他的诗歌创作中,他的绝大多数诗歌完成于二十年代,其兴趣更多地关注与民俗相关的主题而不是浪漫主义抒情,那些公认的优秀诗作通常都表达出对地方环境的认知和感受。1927年,博特金出任俄克拉荷马作家联盟主席,进一步倡导在文学创作中植入俄克拉荷马元素,延续地方脉络,从而唤起地方文化意识和地方意识。 博特金在文学理论方面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呼吁作家不仅要注意在作品中添加民俗元素,还要学习如何再现、转化和提炼这些民俗元素的意义。表面上看,民俗对博特金来说只是文学创作的资源,是文学作品想呈现出地方风格需要借助的材料。但如前所述,文学地方主义的产生是为抵制城市化进程可能带来的文化单一化、同质化危险,那么博特金的文学主张实际恰恰是他文化多元主义观念的反映。他把“地方主义”理解为“伴随一个地方的关于习俗、信仰、地点、语言的传统的力量,包含着这个地方人群的特殊性格和表现,是种族的和地理的合成物,同时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显然,这一定义不仅限于文学,更指向文化,尽管这一时期博特金的活动主要围绕文学创作展开,但他的思考是关于整个文化的。从他的“地方主义”定义来理解文化,俄克拉荷马文化也就不再被视为纯粹美国文化的边缘,而是美国文化独特的地方分支;“民俗”之“民”也不再只指向那些文化或地理上孤立于主流之外的人群,而可能是每个群体或社区。博特金旗帜鲜明地提出,美国不是只有一个均质的群体(folk),每个地方都有各自的民众群体,对应当地不同的地方文化、种族或职业人群。从所有群体中发现民俗,理解并尊重不同文化间的差异,珍视文化多样性,这是他自始至终坚持的理念,他以此反驳那些认为美国没有民间传统、没有“民俗”之“民”的观点,以及那些认为美国文化多样性会消失的论调。 此外,博特金认为文学与民俗(民间文学)最开始是一个整体,随着社会的发展,如书写和印刷技术的发明、社会分层、现代个人主义的兴起等,二者才逐渐分离。他坚持打破二者之间的界限,并发明了“民声(folk-say)”这个术语,来涵盖民间文学本身以及那些“功能和事实基于传统和地方材料的散文、诗歌”。博特金指出,这个术语并不否认民俗的科学调查价值,但把民俗更多地看作文学而不是科学;它并不排除人类学意义上遗留物式的民俗,但主要指口头的、语言的、故事讲述的以及作为文学材料的民间文学,同时包括那些关于民间的文学和属于民间的文学。这个概念并未得到学界的太多响应,在博特金后来的论著中也极少再出现,但实际上,他关于民俗学的观点和立场在这里已经初露端倪:首先,他坚持民俗与文学同属于民众,以诗人的眼光来看待民俗,而不是将民俗限定为纯粹科学的学术对象;其次,他将民俗和文学都视为艺术,而不论其高雅还是低俗,来自乡村还是城市,重视的是其在生存语境中的价值;最后,既然民俗与文学开始是一体的,那么对民俗资料的搜集就不应仅局限在口头传统,书面甚至大众媒体中重现或再创作的民俗都是他后来关注的对象。可以说,“folk-say”已经为博特金日后主持民俗普及项目、主编民俗普及丛书等奏响了先声,但也正是这些观念和方法,日后遭到学院派民俗学者的激烈批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