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题意识的确立与学术思辨 单纯的依据历时性线索对现代歌谣学研究的发展进行梳理容易使得学术史书写陷入罗列材料的泥潭,并不能准确反映这一研究历程的深度和广度。“问题”不是研究领域或对象,而是所要论证的观点和阐述的学术思想。这种学术史的把握省略了学术语境和材料的铺陈,直接切中要害。当然,这一研究范式建立在吃透相关研究成果和对整个学术发展脉络准确把握的基础上。 如何确立问题意识与确立什么问题就成为研究过程的关键。有的问题是现成的,有的问题则需要在充分解读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产生,而且能够纳入历史主义视野的问题才能满足纵深挺进的学术需求。首先,需要了解已有研究是否已经解决了某一问题,如果已经解决了,那么这个问题就不是问题,研究就应该围绕这个问题是如何被解决展开,解决的依据是什么,运用了什么理论和方法、采取了什么角度。其次,如果发现已有研究并没有解决或解决好某一问题,那么,就需要确定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即从何种视角、用何种方法解决这一问题,如此,研究方能上升到学术反思的境界。有明确问题意识的歌谣研究才是思辨的,对歌谣学发展才具有学理上的引导和启示意义。书写现代歌谣学史是一个重构的过程。重构并非一般的评述,而是站在超越前人的至高点上建立崭新的话语体系,其中生发出新的问题意识成为这一过程的关键。下面以情歌研究为例讨论问题意识生发的具体情形与脉络。 “为了衣食,我凄凉地在灰尘漫天的北京城中奔走,匆匆又已经五年了!想起五年前月夜歌声,不知几时再能回到家乡,重听草地上兄弟姐妹们的情歌!”在《中国的情歌》一文中,章洪熙曾如是深情地倾述。“五四”前后的知识分子,深受浪漫主义影响,无不将“民间”视作理想的乐土,将民众视为高贵的野蛮人,将他们吟诵的歌谣视作“国民的心声”。而情歌,因其对人性本能的自由抒发,不仅拨动了学者心中柔弱的音弦,还因其蕴藏的对传统礼教束缚的反抗,愈加吸引了歌谣学先驱们注视的目光。 “五四”时期,不论是刘半农对于情歌的赞美,还是周作人对猥亵歌谣的关注,它们都共同反映了学者对情歌的文学价值和民俗价值的肯定,但在其背后还有着更为深层的一个逻辑,即封建礼法对于爱情都是压制的、泯灭人性的,而民间情歌对于爱与性的大胆描写与歌唱,则代表了爱欲的觉醒和人性的启蒙,是对封建传统礼教的突破和反叛,这也正顺应了当时整个知识阶层对于“民主”“科学”的呼唤。 这一认识,不仅影响了“五四”一代的学者,也为后世研究者所沿袭,并逐渐成为了情歌研究中的经典性阐释立场。就如刘锡诚在《传统情歌的社会意义》一文中所说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些无可计量的情歌大部分是向着统治者发出的抗议书和宣战书,在这些青年男女的歌声中,揭露了统治者扼杀自由爱情的罪恶,表达出劳动者的坚贞的恋爱观和美好愿望。”即使到了21世纪,此类表述也屡见不鲜: (歌曲)反映了土家族女性对婚姻自主、爱情幸福的热烈向往和执著追求。无论前期或后期,那一首首歌都是土家男女情感意境升华的灵魂,是一个个艺术情趣的精髓,既反映了土家族改土归流前期人性、人情的相对舒展与后期的严密禁锢形成的鲜明对比,又反映出改土归流后,土家族青年男女对婚姻制度封建程度加深的强烈不满。 尽管以上话语出自土家族情歌的论文之中,但是,其间“反封建”的思想却成为了各类情歌研究中的代表性观点。 然而,重新检讨这些似乎成为定论的表述时,一种可以追问的通道便出现了———此类观点具有明显的简单化与理想化倾向。实际上,将歌谣中对爱与性的抒发直接与思想启蒙和反抗精神相联系,并以此作为维护民间文学合法性和优越性的依据,这早已成为了民间文学研究中贴上了现代性标签的习惯套路。但是,这种套路有个不易觉察的误区,即爱情固然美好,但其社会意义只有进入政治话语才能得到肯定。正如有学者所言:爱情和欲望并非本能的和纯粹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地被权力所塑造和规范,是一个动态的领域和过程。故此,单纯地以情爱的大胆表达作为判断作品是否体现了自由、平等的启蒙精神的标杆,显然是过于简单化了意义认定。合理的逻辑判断应该是,歌谣有否将自由、平等主题贯穿到爱情的整个演进发展过程当中,即情歌表达了反对封建束缚、崇尚自由爱情的主题。面对民间情歌中诸如“生也来,死也来,生死要落哥的怀,哥要走路同路走,哥要死去同棺材”之类的露骨描写,与其说是女性心声的袒露,或是对封建礼教的反抗,不如说是片面满足了男性欲望和对男性为中心的权力法则的强调。这类所谓的“突破”“反抗”,并没有使女性获得更多的自由或自我选择权,反而利用女性对感情的依赖及爱情的美好想象遮蔽了男性的自私心态,并诱导女性心甘情愿地向这种美好的归宿靠拢和认定,反而导致超越和反抗更加难以实现。抒发的大胆是对性爱渴求的宣泄,另一方面的确又强化了女性对男性的依附及其这一普遍现象的合法性。这一极具思辨性的论述颠覆了以往用政治思潮和阶级斗争的阐释取代歌谣世界生活意义的企图。 这一问题意识的出现,是基于对这样一种评论现象的反思,即在对民间歌谣进行阐释,尤其是对情歌进行解读时,不论是规则的确立还是运用,或是在对文本的阐释和评价中,都时隐时现着男性中心主义的影子。情歌演唱的女性身分与阐述的男性特权的基本事实提供了情歌社会意义放大的可能性。男权思想不仅参与了经典话语的建构,并且随着经典话语权威性的确立,也被当做权威和经典来进行复制和传播。此般情形,从“五四”开始,已经延续了一个多世纪。 这种研究趋向表明,现代歌谣学角度应该是多向度的,否则就可能陷入过度阐释或先入为主的泥潭。当然还需要破除意识形态至上的思维定势,还原歌谣实际的生活面目和美学意向。强化阐释力度的途径,只能是引入更为多元的视角,破除对歌谣阐释的普遍性、无功利性和超越性的简单论断,深入到歌谣演唱的现实语境当中,从审美、历史和生活等多重维度发掘其生活价值和思想意义,从而消解以往研究中不平等的权力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使民众和学者各自的表达与诉求都能得到适当的满足。 (原文载于《民族文学研究》2018年01期,注释从略,详参原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