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青海在这几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问题?如何解决的? 王建军:针对先进区创建起始阶段工作“不深、不细、不力”的问题,我们坚持把先进区建设作为实现青海长治久安的固本之策,作为提高党在民族地区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列入“一把手”工程。省委书记、省长带头作表率,三级常委定期蹲点调研、市州县乡村干部亲力亲为,形成了省级层面重谋划、抓督查,市州层面重部署、抓指导,县区层面重执行、抓落实,乡镇层面重推动、强服务,村级(社区)层面抓动员、促参与的创建新格局。建立了协调配合、共创共建、目标考核、经费保障、督促检查、评选表彰等9项工作机制,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分工、规划路线图和时间表,保证了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针对思想教育薄弱的问题,我们坚持争取人心、分层施教,强化思想引导聚人心。“民族工作要见物,更要见人。”省委确立了“管脑子”与“管肚子”同步共进的指导方针,把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引导作为创建工作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作,编印数十种通俗易懂的宣讲材料和读本,解决了“讲什么”的问题,增强了思想引导的针对性;组建双语专家团、成立宗教人员和“三老人员”宣讲队、抽调万名干部进村入寺,解决了“谁来讲”的问题,增强了思想引导的主动性;按照宣传到基层、覆盖到人头的要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巡回宣讲、面对面讲解、举办宗教论坛和草原大帐篷知识竞赛等方式,解决了“怎么讲”的问题,增强了思想引导的鲜活性。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施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在青少年中开展“五个认同”教育,在城镇居民中开展“三个离不开”教育,在农牧民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在宗教人员中开展宪法和法制教育,增强了思想引导的有效性。一些农牧民和僧人说,听懂党的政策,最受益的是老百姓,我们再也不盲目信谣传谣了。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各族群众爱国守法和反分裂斗争意识普遍增强,夯实了长治久安的思想基础。 针对基层依法治理的难点问题,我们坚持敢于亮剑、精准发力,推进依法治藏保稳定。青海是多民族地区,处于反分裂斗争前沿。我们把依法治理作为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对重点地区、难点区域、关键部门开展综合治理,以整治工作的成效彰显法治权威,以治理举措的实践探索治本之策。以班玛县为例,我们在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省州县乡四级联动,抽调500多名双语干部,利用半年多时间集中整治,打了一场重点领域(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寺院管理、基层组织、干部作风、宣传引导、学校教育、民生改善)的攻坚战,形成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藏区县域治理的“班玛经验”。我们结合实际、以点带面,推广“班玛经验”,对100个重点乡镇综合整治,集中力量解决治安乱点、化解突出矛盾、解决突出问题,藏区社会秩序明显好转。我们在果洛州、黄南州的7个县实施“平安与振兴”工程,全面落实社会治理重点任务,实施7大类332个项目,着力维护地区稳定、促进区域发展。这些源于实践的做法,得到了中央的肯定。 针对宗教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坚持因寺施策、动态管理,做好宗教工作促和谐。寺院稳则藏区安,抓好寺院工作,就牵住了藏区稳定的“牛鼻子”。我们把加强寺院管理作为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工作的意见》。为确保管理举措的可持续性,按照动态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制定了《共同管理寺院整改提高考核验收办法》,以严格的标准、规范的程序、激励的手段,确立了向协助管理过渡,并逐步上升为自主管理的鲜明导向,形成了各寺院主动整改问题、尽早转化提升的良好局面。我们把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务延伸到宗教领域,实施了惠寺利僧的“六大工程”(寺院基础设施、宗教人员社会保障、危房改造、文物本体建筑抢救保护、危殿堂维修加固和公共服务建设)。 青海经验,就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治理不动摇,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把各族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记者:中央提出,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要提高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些在青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是如何落实和推进的? 王建军:民族团结进步用法律保障才能行稳致远。实践中,我们着力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法治化水平,6个民族自治州全部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已经列入今年重点立法计划,力争年内出台。加强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33号)文件精神,建立由统战部门牵头,民宗、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宣传教育机制和违纪惩处机制,实现反对民族歧视做法、保障合法权益工作常态化。 记者:经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青海的变化有哪些?您认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对青海自身有何意义,能为全国提供哪些经验? 王建军: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青海最大的变化可以概括为:政治安定、人心凝聚、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经济发展、人民幸福。 我们紧紧结合青海实际抓创建,在党委统揽创建、寺院管理长效机制、藏区县域治理“班玛经验”、小财政办大民生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探索,打造了富有鲜明特色的创建工作青海样板,进一步凝聚起了各族干部群众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智慧和力量。对全国而言,青海经验,就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治理不动摇,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把各族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记者:8年建成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目标,目前完成得怎么样?有没有信心按期完成目标? 王建军:对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目标,我们目前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州达50%、全省先进县市区达50%、市州级先进乡镇达60%。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民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580万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对创建工作充满信心,到2020年一定能实现既定目标。 信心源自于对省情的深刻把握。青海发展有基础、干部有信心,只要我们横下一条心抓下去,一定会取得成功。 信心源自于“新青海精神”的激励。我们要发扬“站在昆仑之巅、守望全国和世界的登高望远精神,交往交流交融、不断融入全国和世界发展格局的自信开放精神,维护民族团结、保护绿水青山、造福全国和世界的团结奉献精神,把握新时代新要求、激励新担当新作为的不懈奋斗精神”的“新青海精神”,凝聚一切智慧,团结一切力量,一步一个脚印把奋斗目标变为现实。 信心源自于对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执着追求。不久前召开的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作出了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先进区创建就是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具体实践,通过全省各族人民的不懈努力,我们一定能打造好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精神家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