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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海建:康有为是“进化论”者吗(4)

http://www.newdu.com 2018-09-14 文汇报 茅海建 参加讨论

    “进化”与“天演”的背离
    尽管康有为在南洋槟榔屿、印度大吉岭进行“大同三世说”的著述时,已采用了“进化”一词,认可了进化论,但不可避免的矛盾是:大同世界,天下为公,矜寡、孤独、废疾等弱势人群皆有所养,货不必藏于己,力不必为己,也就是说,不可能存在优胜劣汰的竞争。康在《〈孟子〉微》、《〈中庸〉注》和《〈论语〉注》中都表示过对“竞争”负面作用的担心,而他此期(1902年)的著作《泰西以竞争为进化让义几废》,更是突出地说明了 “竞争”、“进化”与孔子“尊让”之义之间的对立。
    过了十多年,1913年,康有为发表《中华救国论》,明确区分了人民与国家,认为儒家学说重民,法家学说重国;法国重民,德国重国;“夫重民者仁,重国者义;重民者对内,重国者对外”。对外一面,即“重国”,康是主张竞争的,这是“列强竞峙”所致。对内一面,即“重民”,康采取了比较委婉的态度,不主张采用西法,而是要求采用孔子之道,即对国内政治中的“竞争”,是不太认可的。
    又过了十年,1923年,康有为的论调完全变了。他根据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惨烈后果,认为“天演”、“竞争”是坏事。他在开封、济南、西安进行演讲,对孔子之道大力称赞,对“天演”、“竞争”之说,予以否定:
    “孔子圆通无碍,随时变通,无所不有,无可议者也。今之新学,自欧美归者,得外国一二学说,辄敢妄议孔子。岂知欧战之后,欧美人于边沁功利之说、克斯黎天演优胜劣败之论,行之已极,徒得大战之祸,死人千余万,财力皆竭,于是自知前人学说之未善。”
    这里提到的克斯黎,应当就是“赫胥黎”。有意思的是,康还在演讲中称:
    “吾尝见严复之书札:静观欧洲三百年之文明,只重物质,然所得不过杀人利己、寡廉鲜耻而已。回思孔子之道,真觉量同天地,泽被寰区。此非仆一人之私言,乃欧美学者之公论也。严又陵亦欧洲学者,翻译欧洲学说甚多,且旧归心基督教者,然晚年其论如此。”(《开封演讲辞》)
    此时严复已经去世,康有意不去攻击故人,而将严复与“天演”划分开来。在当时知识人的心目中,“天演”是严复一生中最大的贡献,严复与“天演”已经浑然一体。
    从 1902年到 1923年,康有为对“天演”、“竞争”从怀疑而渐至反对。由此查看康一生最重要的著作《大同书》,可以看到奇特的现象,即“进化”与“天演”的背离。这两个本属一体的概念,康在使用时却赋予了多种意思。我们可以来看两个例子。
    康有为在《大同书》使用“进化”一词共 39次,基本的意思相同,即是进步之意。我们可以看一段文字:
    “一、世界进化,自分而合,乃势之自然。故自黄帝、尧、舜时为万国,至汤三千国,武王一千八百国,春秋则二百余国,战国为七国,秦则一统矣,凡二千年。印度之先亦诸国并立,三千年而统一于阿育大王。欧洲之先亦诸国并立,二千年而统一于罗马。盖分并之势,乃淘汰之自然,其强大之并吞,弱小之灭亡,亦适以为大同之先驱耳。
    一、民权进化,自下而上,亦理之自然。故美国一立,法之大革命累起,而各国随之。于是立宪遍行,共和大起,均产说出,工党日兴。夫国有君权,自各私而难合,若但为民权,则联合亦易。盖民但自求利益,则仁人倡大同之乐利,自能合乎人心。大势既倡,人皆越之,如水流之就下。故民权之起,宪法之兴,合群均产之说,皆为大同之先声也。”
    前一段强调的“弱肉强食”,这与达尔文的“进化论”还是有差别的;后一段谈“民权”、“立宪”、“共和”、“均产”,都是“进化”的作用,最终方向是“大同”。《大同书》39次“进化”具体使用情况,与康当年旅居槟榔屿、大吉岭遍注群经是大体相同的,与康此后周游各国所写的游记也是相同的,都是正面的意思。
    “天演”的情况则大为不同。康有为在《大同书》中使用“天演”一词共 8次,含义也稍有差异,但基本面是比较负面的。我们可以再看一段文字:
    “有国,则只私其国,于是争他国之所有以相杀。有种,则只私其种,于是争他种之所有以相杀。以强凌弱,以勇欺怯,以诈欺愚,以众暴寡。其妄谬而有一知半解如达尔文者,则创天演之说,以为天之使然,导人以竞争为大义。于是竞争为古今世界公共之至恶物者,遂揭日月而行,贤者皆奉之而不耻。于是全地莽莽,皆为铁血,此其大罪过于洪水甚矣!夫天演者,无知之物也;人义者,有性识之物也。人道所以合群,所以能太平者,以其本有爱质而扩充之,因以裁成天道,辅相天宜,而止于至善,极于大同,乃能大众得其乐利。若循天演之例,则普大地人类,强者凌弱,互相吞啮,日事兵戎,如斗鹌鹑然,其卒也仅余强者之一人,则卒为大鸟兽所食而已。且是义也,在昔者异类相离、诸国并立之世,犹于不可之中而无能遏之,不得已者也。若在大同之世,则为过去至恶之物,如童子带痘毒,岂可复发之于壮老之时哉?大同之世无异类,无异国,皆同体同胞也。竞争者,于异类异国为不得已,于同体同胞为有大害,岂可复播此恶种以散于世界哉?夫据乱之世,人尚私争;升平之世,人人各有度量分界,人不加我,我不加人;大同之世,视人如己,无有畛域,‘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出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当是之时,最恶竞争,亦无有竞争者矣。其竞争者,惟在竞仁竞智,此则不让于师者。”
    康有为认为:据乱世是有“私争”的;到了升平世,则“人不加我,我不加人”,这里的“加”是强加的意思;到了太平世,则是不分国家,不分人种,“皆同体同胞”,是“最恶竞争”的,如果还要竞争,只能是在“仁”、“智”两方面的竞争;而达尔文被批为“妄谬而有一知半解者”,“天演之说”被批为“此其大罪过于洪水甚矣”。
    康有为 “大同三世说”思想的形成是比较早的,但《大同书》完成时间比较晚。该书康生前只发表了一部分,很可能准备继续修改。《大同书》与“大同三世说”的最大区别,在于不再强调这一学说是孔子创造。康在《大同书》中甚至还宣称,到了大同世,孔子三世说也将消亡:
    “耶教以尊天爱人为诲善,以悔罪末断为悚恶。太平之世,自能爱人,自能无罪。知天演之自然,则天不尊;知无量众魂之难立待于空虚,则不信末日之断。耶苏之教,至大同则灭矣。回教言国,言君臣、夫妇之纲统,一入大同即灭。虽有魂学,皆称天而行,粗浅不足征信,其灭更先。大同太平,则孔子之志也,至于是时,孔子三世之说已尽行,惟《易》言阴阳消息,可传而不显矣。盖病已除矣,无所用药,岸已登矣,筏亦当舍。故大同之世,惟神仙与佛学二者大行。盖大同者,世间法之极,而仙学者长生不死,尤世间法之极也。佛学者不生不灭,不离乎世而出乎世间,尤出乎大同之外也……”
    这段话的主旨是说,到了大同太平之世,“耶教”(广义的基督教)、“回教”(伊斯兰教)都会灭亡,“魂学”灭亡更早,孔子之教因其目标已经完全实现,“筏亦当舍”,也不存在了,只留下了神仙与佛学。康在此处所用“天演”一词,意义稍有暧昧,不是负面的。此中的“天演”,应指物种起源,即人类的由来,以反对上帝创造说,即“天不尊”。康认为“天演”学说将推动“耶教”走向灭亡。上引的这一段话,是《大同书》的最后一段,康有为接着写道:
    “故大同之后,始为仙学,后为佛学;下智为仙学,上智为佛学。仙、佛之后,则为天游之说,吾别有书。”
    在耶、回、儒消亡之后,仙、佛之学还可以存在一段时间,再往后就是“天游说”了。康有为成了真正的“先知”。在这样的“终极真理”面前,达尔文的“进化论”显然不那么“管用”,被康批责和放弃,也是很自然的。
    (作者为澳门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特聘教授。本文系作者2018年 7月 8日在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与首都图书馆联合举行的讲座之讲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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