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孟子对杨朱生命个体思想的评判 虽然孟子对杨朱学说给予了无情批评,但我们仍能从《孟子》中得见杨朱学说名满天下的情形,杨朱及其学说在《孟子》中计出现三次。孟子从当下现实情形与逻辑推理两个层面论证了距杨、墨的必要性,在孟子看来,如若任由杨、墨学说流行,天下将出现“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⑩的情形。因此,孟子把辟杨、墨视为孔子门人时代担当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此,孟子认为杨、墨之说危害在于“作于其心,害于其事;作于其事,害于其政”(11)。孟子认为杨墨之说以淫辞迷惑世人,窘祸人心,致使人距离自身的善心越来越远,进一步导致天下混乱不堪。 在孟子看来,杨朱学说的偏颇之处在于“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12)杨朱的“为我”具体体现为生命个体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执一、偏执的片面之论,虽得一但却因此而失去更多,给社会带来的流弊是显而易见的。对此,孟子进一步指出:“杨氏为我,是无君也”(13)。孟子所处的时代,传统的礼法遭到无情践踏,各种学说流布于世,尤以杨墨之说为昌。孟子站在儒家立场上对杨朱学说主旨概括为“为我”,依孟子内在思想逻辑来看,仁、义、礼等乃是来自于“天”这个最高价值体,是内在于人的潜在善性,之所以礼崩乐坏、诸侯混战,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因为人的善性被遮蔽了。而孟子认为儒者的真正任务就是把被蒙蔽的善性开显出来,以期重现天下行仁政而百姓悦的治世。 孟子所理解的杨朱“为我”是指把生命个体放在了所有关系中的第一位,且所做一切均要以生命个体为出发点与基点,此是极端自私自利的,自然不符合孟子所说的社会秩序与规范伦理,孟子认为假如没有以仁、义为主旨与核心,要治理好天下是无法实现之事。孟子进一步认为杨朱的“为我”,与自身所言“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14)大丈夫境界有着根本区分。 朱熹受孟子论说的影响认为杨朱之学只理会自己,不知“修其身而外天下国家”(15)的道理,对于为何由“为我”导致“无君”,朱熹沿着孟子的思路分析为: 盖杨氏见世间人营营于名利,埋没其身而不自知,故独洁其身以自高,如荷蒉接舆之徒是也。然使人皆如此洁身而自为,则天下事教谁理会?此便是无君也。(16) 朱熹认为杨朱之流虽然也深查到了时代危机感,但缺乏担当精神,而只顾自身的修行,只能归结为隐者一类人物,有着出世倾向,这显然是不符合儒家学说为群体、为天下,进而鞠躬尽瘁的刚健精神。孟子与朱熹均认为每个生命个体只顾自己,而不言其他,就会出现仁、义、礼缺失的无序社会,这在孟子与朱熹看来是不可想象的。故他们断定杨朱之说必将导致“无君”,“无君”天下定会大乱,每个生命个体自然无法生存。因此,在孟子与朱熹看来杨朱之说看似为己,实是害众。 笔者认为孟子与朱熹看到了杨朱学说的一个路向,但没有注意到杨朱学说虽不愿奉一毛于天下,但也不愿取其他个体之一毛,且即使把天下奉于一人亦是不取。依杨朱逻辑思维推演,何尝不能达到天下大治!对此,另一位理学家杨简曾说: 孟子谓“杨子取为我,拔一毫而利天下,不为也”,此非杨子本心。杨子曰:“伯成子高不以一毫利物,舍国而隐耕。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人,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杨子非取为我,惟不取不于,各安于无事而已矣。(17) 杨简此段评述从杨朱整体思想出发,客观诠释了杨朱思想,较为合乎杨朱思想文义,杨简认为杨朱“为我”的前提在于不取不予,这样生命个体之间就不存在对名利等外物的争夺,生命个体之间自能相安无事,此无事正是取老子所言“以无事取天下”(18)之义,是先秦道家所倡导的治国方式之一。杨简思想的主导毕竟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导,他虽然对杨朱学说给予了客观审视,但他最终把杨朱学说还是归结为“亦老子使民至老不相往来之意,非大中至正之道。”(19)杨简认为杨朱学说虽然从理论论证上合乎情理,但由于明显受到老子“小国寡民”理论的影响,把自身理论视野仅仅限于一狭小区域之内,民少而又至死不相往来,这在儒家看来与为一己之我无本质上的区别,与儒家所设想的“小康”“大同”所涵盖的范围,以及所追求境界等方面有着根本区分。因此,杨简说杨朱学说非至正之道,不是首先考虑到群体价值,非真正意义上的为群体,为天下。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杨朱的学说承老子之论而发新意,其新颖之处在于更加凸显了生命个体在群体中的基础地位,而不是相反。先秦儒家强调以群体原则为先,以一部分生命个体为先导,这部分先导在儒家看来应当是“圣人”与君王合一的结合体,即理想中的“圣王”,圣王制定仁、义、礼等规范来管理国家、治理天下,这样的国家自应为群体及个体谋福祉,儒家此等设想中等级秩序澄然可见。老子、杨朱以及后来的庄子看到了儒家此设计的初衷,但儒家此等设计极易导致一部分特殊生命个体打着为个体、群体的旗号,却走向了为一己谋私利的道路。杨朱学说的初衷正是针对此而发,他强调生命个体各个为己,但又不损及他人,以此类推之,天下大治自在情理之中。杨朱的设想与孔孟理想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只能是一种理论,而无法在现实中实现,久而久之只能沦落为一种空想,但后者的蓝图在中国历史现实中却屡屡依稀可见曙光,引导无数仁人志士前赴后续追求之。可见,杨朱以生命个体为先,孟子则以群体原则为主,两者学说出发点有着显著区分,但他们思虑的最终目的却是“殊途而同归”,均是拟构建一个天下大治的社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