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语 本文结合敦煌吐鲁番所出事目文书的形态以及宋代之制,对唐宋“事目”作了初步探讨。首先,“事目”即公文之目,是随着公文的产生而出现的,用以保证在接下来的公文流转过程中各关节所录事目的一致性,以便照验。其次,本文对敦煌吐鲁番所出的事目文书性质、功能作了进一步的区分。一类是事后整理的规整和连续的收文登记,其作用除了为存档备考外,还可以与发文机构的事目进行照验。另一类则是公文接受、启封与发付的记录,即属于“受事发辰”之产物,为检查行政办事是否稽程。最后一类,则是一事目一行,行间或有处理结果记录,这种形式在唐代文献中被称为“上抄”,而结合宋代文献可知,这是官司内部文书勾销的产物,在宋代被称为“勾销承受簿”。本文的案例也说明,在唐宋时代,最为基本的公文处理方式有着较强的延续性,唐宋两个时代不同性质的文献可以相互印证、说明。而这种相互对照,也使得不同性质资料的有效信息皆得到更好的发掘。 要注意的是,本文所论为公文到达、处理完毕两大环节所产生的事目文书,而“事目”是公文流转中一种相当普遍的存在,它本身就是公文原件的一个部分,随着公文而在各关节出现,故以事目为核心内容的公文、簿历种类繁多。而且,除了照验、核实与勾销之功能,事目与事目文书在行政中还有其他重要的功能,待另文探讨。总的来说,事目虽然是公文、政务运作的衍生品,但仍是行政的必备甚至关键要素。由此可以说,政务文书的运行之所以复杂,并不仅仅因为其本身的流程、环节,还在于与其构成为一个完整体系的诸种“衍生品”,它们在各种场合的存在与所起的作用,往往无法反映到正式的政令文书中。 本文曾提交“宋代社会中的权力网络”青年学术研讨会(首都师范大学,2013年5月)、第二届中国古文书学研讨会(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11月);写作期间承荣新江、史睿、侯旭东、雷闻、李全德、张祎等先生提供卓见,特致谢忱。对匿名审稿人的中肯意见尤为感谢! 注释: ①如邢义田《汉代简牍公文书的正本、副本、草稿和签署问题》,《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82本第4分,2011年12月。又宋代的“检”主要发挥着“存本”的功能,见刘江《宋朝公文的“检”与“书检”》,《北京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 ②孙继民:《敦煌吐鲁番所出唐代军事文书初探》,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14-236页。作者认为,S.11459G、S.11459E、S.11459D缀合后当定名为《唐开元十五年十二月瀚海军兵曹司印历》;S.11453H、S.11453I缀合后当定名为《唐开元十五年九月?瀚海军勘印历(甲)》;S.11459C、S.11459F缀合后当定名为《唐开元十五年十月?瀚海军勘印历(乙)》。对上述文书的研究,亦见同作者《唐代瀚海军文书研究》,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02年,第9-20页。文欣:《和田新出<唐于阗镇守军勘印历>考释》,沈卫荣主编:《西域历史语言研究集刊》第2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年。赤木崇敏:《唐代敦煌县勘印簿羽061,BD11177,BD11178,BD11180小考》,《敦煌写本研究年报》5,2011年。参见《唐六典》卷一《尚书都省》,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1页。 ③王永兴:《唐勾检制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60-65页;《吐鲁番出土唐西州某县事目文书研究》,《唐代前期西北军事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353-422页。刘安志:《库车出土唐安西官府事目历考释》,原刊《西域研究》1997年第4期,收入氏著《敦煌吐鲁番文书与唐代西域史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319-327页。陈国灿:《唐西州诸曹符贴目年代及相关问题》,收入《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80-89页。 ④王永兴:《吐鲁番出土唐西州某县事目文书研究》,《唐代前期西北军事研究》,第379-391页;《唐勾检制研究》,第60-64页。 ⑤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之“《南史》札记·事”,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56-460页。 ⑥图版见《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卷,第202-204页。 ⑦录文参考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4辑《唐天宝八载(749)敦煌郡应遣上使文解玖道事目》,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第475页,本文又据图版略有改动。第13行,“付”《真迹》作“符”;第14行,“递”《真迹》作“通”。关于这件文书,亦参见荣新江《唐代西州的道教》,《敦煌吐鲁番研究》第4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雷闻《国家宫观网络中的西州道教——唐代西州道教补说》,《西域文史》第2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年。 ⑧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叁〕,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年,第315页。 ⑨王永兴先生称之为“文书事目”,本无大碍,但唐代“事”即多指文书,故“文书事目”语义略重复。 ⑩刘俊文:《敦煌吐鲁番唐代法制文书考释》,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22-224页。 (11)〔日〕小林义久编:《大谷文书集成》(一),图版一〇,录文见第6页,东京,法藏馆,1984年。参考卢向前《牒式及其处理程式的探讨——唐公式文研究》,原载《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3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收入氏著《唐代政治经济史综论——甘露之变研究及其他》,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315页。 (12)司马光:《司马氏书仪》卷一《表奏》,《丛书集成初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2页。下划线为笔者所加。 (13)[宋]谢深甫等编,戴建国点校:《庆元条法事类》卷一六《文书门一》,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48页。 (14)[宋]谢深甫等编,戴建国点校:《庆元条法事类》卷一六《文书门一》,第345页。 (15)李元弼:《作邑自箴》卷八,《四部丛刊续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40a叶。 (16)[清]徐松辑,刘琳、刁忠民、舒大刚等点校:《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四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3015页。 (17)[清]徐松辑,刘琳、刁忠民、舒大刚等点校:《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二九,第3004-3005页。 (18)[清]徐松辑,刘琳、刁忠民、舒大刚等点校:《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六七,第3085页。 (19)[清]徐松辑,刘琳、刁忠民、舒大刚等点校:《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之三九,第3009页。 (20)〔日〕小林义久编:《大谷文书集成》(二),图版八,录文见第105页。又参见〔日〕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录文153《唐开元一九年(731)正月—三月西州天山县到来符帖目》,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17页。 (21)《大谷文书集成》(二),图版五,录文见第104-105、106-107、108页。又参见〔日〕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录文152《唐开元一九年(731)正月西州岸头府到来符帖目》,第213-214页。 (22)王永兴:《唐勾检制研究》,第90页。王永兴:《吐鲁番出土唐西州某县事目文书研究》,《唐代前期西北军事研究》,第385页。 (23)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肆〕,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年,第83-84页。 (24)刘安志:《库车出土唐安西官府事目历考释》,《敦煌吐鲁番文书与唐代西域史研究》,第321-323页。《大谷文书集成》(一),第71、79页。 (25)录文见〔日〕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录文154《唐开元年代西州诸曹符帖目》,第218页;王永兴《唐勾检制研究》,第7-9页;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第168-171页。下引录文据图版改动,见陈国灿书附图。 (26)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第80-86页。 (27)王永兴:《唐勾检制研究》,第9页。 (28)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肆〕,第374-376页。 (29)《令集解》卷二《职员令·神祇官》,东京,吉川弘文馆,1985年,第36-37页。 (30)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叁〕,第457-463页。 (31)王永兴:《吐鲁番出土唐西州某县事目文书研究》,《唐代前期西北军事研究》,第387-388页。 (32)录文参考《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4辑,第472-474页;又据图版校正,见《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第4卷,第200页。朱书部分以黑体字表示,下同。 (33)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肆〕,第241页。 (34)王永兴:《吐鲁番出土唐西州某县事目文书研究》,《唐代前期西北军事研究》,第380、387页。 (35)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肆〕,第241页。 (36)孙继民:《敦煌吐鲁番所出唐代军事文书初探》,第239-243页。 (37)录文参考孙继民《敦煌吐鲁番所出唐代军事文书初探》。图版见IDP网站:http://idp.bl.uk/database/oo_scroll_h.a4d?uid=12079580119;recnum=22825;index=1[2015年8月7日]。 (38)《唐六典》卷一《尚书都省》,第11页。 (39)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贰〕,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年,第302页。 (40)王永兴:《吐鲁番出土唐西州某县事目文书研究》,《唐代前期西北军事研究》,第388页。 (41)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肆〕,第373页。王永兴:《吐鲁番出土唐西州某县事目文书研究》,《唐代前期西北军事研究》,第386-387页。 (42)王永兴:《唐勾检制研究》,第11页。 (43)李均明:《秦汉简牍文书分类辑解》,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年,第431页。 (44)王永兴:《唐勾检制研究》,第11-12页。亦参考卢向前《牒式及其处理程式的探讨——唐公式文研究》,收入氏著《唐代政治经济史综论——甘露之变研究及其他》,第337页。 (45)〔日〕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录文134,第198-199页。图版见《大谷文书集成》(一),图版一二〇、一二一。 (46)卢向前:《牒式及其处理程式的探讨——唐公式文研究》,收入《唐代政治经济史综论——甘露之变研究及其他》,第354页。 (47)[清]徐松辑,刘琳、刁忠民、舒大刚等点校:《宋会要辑稿》方域十之一九,第9472页。 (48)[清]徐松辑,刘琳、刁忠民、舒大刚等点校:《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二九,第3046页。 (49)[宋]谢深甫等编,戴建国点校:《庆元条法事类》卷一六《文书门一》,第335页。 (50)[宋]谢深甫等编,戴建国点校:《庆元条法事类》卷一六《文书门一·文书令》,第346页。 (51)[宋]谢深甫等编,戴建国点校:《庆元条法事类》卷一六《文书门一·职制式·勾销承受簿》,第350页。 (52)关于牒的行判,参见卢向前《牒式及其处理程式的探讨——唐公式文研究》,收入《唐代政治经济史综论——甘露之变研究及其他》,第337-349页。 (53)[清]徐松辑,刘琳、刁忠民、舒大刚等点校:《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二八,第3046页。 (54)[宋]欧阳修著,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卷一〇三《论中书增官属主文书札子》(庆历三年),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1576-1577页。 (55)[清]徐松辑,刘琳、刁忠民、舒大刚等点校:《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之七,第3098页。下划线为笔者所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