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五代宋初幕职官分朝除、奏荐、自辟三部分。后梁幕职官主要由朝廷除授,后唐至显德二年朝廷只掌握高级幕职官委任权,显德二年朝除范围大大扩展,乾德二年幕职官全部改由朝除。幕职官中的随府幕职官可以被奏荐为朝除范围内的幕职官,也无任期限制,是节帅最信任的僚佐和使府运作的核心。同时幕职官朝除范围的扩大,也促使朝除幕职官任期、守选规定相继出台,幕职官选任管理上逐渐“州县官化”;唐后期藩镇权势的扩张以及五代宋初的限藩措施,使幕职官逐渐侵夺州县事务,又促进了幕职官职任的“州县官化”。随着乾德二年《少尹幕职官参选条件》的出台,宋代幕职州县官体系正式形成。 关 键 词:幕职州县官/朝除/随府幕职官/州县官化 标题注释: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7—16世纪的信息沟通与国家秩序”(17JJ770001),湖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 作者简介:闫建飞,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变迁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要议题。就唐宋来说,唐后期地方官员除了州镇长官外,其余可分为幕职官和州县官两部分。州县官原则上由朝廷除授,幕职官基本由节度使、观察使、(都)防御使、(都)团练使①、刺史辟署,朝廷很少干预。由唐到宋,地方行政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就是幕职官从节度使、刺史等辟署的个人僚佐转变为朝廷委任的州郡佐官,形成宋代的幕职州县官体系。探讨这一变化发生的过程,对于我们理解唐代藩镇体制的瓦解、宋代地方行政体制的形成等问题有重要意义。 就学界研究来说,不论是唐代的幕职官还是宋代的幕职州县官,既有研究都相当丰富②;宋代幕职州县官体系的形成也有专文论述③。不过他们对幕职州县官形成的关键时期——五代的重视并不够,只有片山正毅曾专文讨论五代幕职官的情况。他认为五代朝廷对幕职官的措置是宋代幕职州县官体系形成的主要原因,但他并未清楚指出哪些措施怎样导致了这一结果,对宋初幕职官的变化亦未交待④。因此,关于宋代幕职州县官体系的形成过程,仍有进一步探讨的余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