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角下的两者关系判定与功能定位 在对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关系进行探究中,必须认识到这两者在中国民族政策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主要是作为手段或条件。同时鉴于民族互嵌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两种政策手段在逻辑上的紧密关联,其背后应该有着共同政策目标的存在。明确共同的政策目标,并在“手段-目标”的因果链条中深入理解它们的关系是极为必要的。那么,民族互嵌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共同目标是什么呢?十九大报告将新时代中国民族工作的指导方针概括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契合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现实背景,也契合了多民族国家建设的现实需求,当仁不让地成为了新时代中国民族工作的总体目标。基于这种理解,民族互嵌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也必然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根本目标。 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视角来审视民族互嵌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可以转化为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因果链条中来分析民族互嵌的功能与作用。三者之间的关系大致可以理解为,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作为条件,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手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目标。其中,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较为清晰的,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标。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助于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助于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有助于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从而达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目标。在通过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到底能够发挥何种作用? 依据学界既有认识以及个人理解,大致可以概括如下三种不同的论点。 第一种关系判定可以称之为“形式论”,代表了将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视作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践形式的观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理论层面的表述,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是实践层面的形式。借用统计学术语来理解,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不可观测的潜变量,而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与民族互嵌式社区环境这两个可观测的显变量则是其指标。由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民族互嵌在本质上的同一性,前者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可以推广到后者之上。(见图 1) 第二种关系判定可以称之为“条件论”,代表了将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视作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践条件的观点。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建立,推动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而推动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进程。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因果链条中,民族互嵌成为了前提和基础,发挥着间接推动作用。(见图 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