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考古学的三个研究案例 1.陕西临潼姜寨聚落 半坡文化姜寨聚落按功能分为居住区、制陶区和墓地。椭圆形的居住区呈径分结构和同心结构结合的布局,中心是一个具有原始宗教仪式性质的广场墓地。广场的北、南、东、西侧分布着四组房屋群[23]。 (1)依据出土彩陶纹样分类确立四组房屋群的对应关系 北组居民和南组居民使用的彩陶既有白头鱼纹和黑头鱼纹又有蛙纹,东组居民仅使用白头鱼纹彩陶器,西组居民仅使用黑头鱼纹彩陶器(图一)。居民的人群结构为黑头鱼+白头鱼、黑头鱼、白头鱼的三分结构,其中黑头鱼+白头鱼可由蛙替换。由陶器组合的复杂程度、饲养家畜的圈栏位置、动物骨骼的分布情况可知,南北组别的社会等级高于东西组别。姜寨人群用蛙和鱼的生物物种等级关系,比拟人群自身的社会等级关系。 (2) 依据水器分类确立广场墓地的对应关系 广场墓地绝大多数是分层埋葬的多人二次合葬。墓根据水器可以分为五组墓葬。不同的水器构成了对应关系(图二),而细颈壶是五组墓葬都使用的随葬品。分层埋葬比拟了社会分层;器物按区域摆放,对应居址布局,暗含着人群的分类。 (3)由多个模式推知一种结构 中心/外圈、墓地/居址、祭祀/生活、神圣/凡俗、蛙/鱼、黑/白的对应关系,都是同类模式在不同层次上的交互反映,这种逻辑关系就是一个“结构”。 由此推知,姜寨人群是由北组/南组和东组/西组构成的两个层次的两合组织,彼此存在高低分层的现象。人群内部借用自然分类体现文化分类,按递归性的思维方式,在居址布局的规划和具体安排中,不断强化社会分层的合理性。 2.内蒙古赤峰大南沟石棚山墓地 大南沟墓地根据地势差别和墓葬分布特点分为三个墓区(图三)。B墓区在坡上,A墓区和C墓区在坡下,三个墓区死者头向互相区别。墓地人群根据随葬陶器分为随葬筒形罐+豆的甲类人、随葬筒形罐+盆的乙类人、随葬筒形罐+盆+豆的丙类人。三类人又组合成甲丙集团、乙丙集团、混合人群集团,依埋葬规则共同使用、产生了三个墓区。 (1)三个墓区的人群结构 A墓区人群分类有两个层次(表一)。首先是乙丙集团/混合人群集团的分类,乙丙集团分别埋葬在混合人群集团的两侧,平面呈“川”字形三分布局,按列埋葬。两个人群依据埋葬顺序、男女性比、彩陶纹样的对立相互区分。其次是乙丙集团内部的分类,依据墓穴位置和是否随葬素面筒形罐分为乙丙集团一/乙丙集团二。 B墓区呈“田”字形四分布局,按列埋葬,人群分类也有两个层次(表二)。首先是乙丙集团/甲丙集团的人群分类,乙丙集团居于左半部,甲丙集团居于右半部[24],这一层次上,按墓穴位置、埋葬顺序、男女性比的对立相互区分。其次是乙丙集团内部、甲丙集团内部的分类,依据彩陶纹样和是否随葬素面筒形罐分为乙丙集团一/乙丙集团二、甲丙集团一/甲丙集团二。 C墓区宏观上呈“日”字形二分布局,按排埋葬,人群分类也有两个层次(表三),首先是甲类人/混合人群集团的分类,其次是依据直壁折盘豆和彩陶的区别分为甲类人一/甲类人二、混合人群一/混合人群二。人群分布好似呈轴对称的上下两个“日”字。 三个墓区均包含两个人群集团,都按线性规则埋葬。墓区的具体现象在每个层次上两两结合却和第三方面相区别(表四)。各类具体的现象虽然不同,但是现象的关系之间,在组合规律上有很大的相似性,这皆源于共同的结构[25]。 (2)认知的“结构”除去甲、乙、丙人群对应的陶器组合中的共同元素筒形罐后,豆与甲人群对应、盆与乙人群对应、豆和盆的组合与丙人群对应。这一现象反映了太行山以东一支以豆为代表的文化和一支以盆为代表的文化,与燕山以北筒形罐为代表的文化相遇后发生的文化重组。墓地人群体质人类学特征表现出东亚蒙古人种和北亚蒙古人种二重特征[26]。三分的文化人属性和二分的自然人属性,构成了仰韶晚期华与夷在北方地区融合的人群组织特征。 墓地人群的认知逻辑产生于自然人的二分属性和社会人的三分属性。墓地现象的三分格局中总有一个元素,分别与其他两个元素相对应,或可视为两个层次的二元对立,构成二元对立的本质和三元对立的形式。 3.内蒙古凉城毛庆沟墓地 毛庆沟墓地位于内蒙古岱海地区,是战国时期楼烦族群墓地[27(] 图四)。 (1)通过分期确定两种墓向人群共存关系 墓地中包含东西向牌饰墓和南北向带钩墓,两种墓葬在墓地形成过程中并行存在[28],整个墓地分为北区和南区,北区仅包含东西向墓葬,反映了牌饰墓内部的关系,南区包含东西向与南北向墓葬,反映了牌饰墓与带钩墓之间的关系,北区和南区是两合组织的两部分。 (2) 财富占有量反应两种墓向人群社会组织原则 在游牧经济社会里,牲畜不仅是主要食物来源,而且也是重要的财富形式,还是所有根本的社会关系的标志[29]。随葬动物骨骼均出自东西向牌饰墓,随葬动物骨骼比例的变化趋势与墓葬面积有直接对应关系。因此墓葬面积也是财富的象征。虽然带钩墓不随葬动物,但墓葬面积变化趋势与牌饰墓相同(图五),北区和南区墓区的财富占有量在墓地布局上呈平移对称,体现了带钩墓与牌饰墓人群的价值观表现方式相同,且变化规律一致(图六)。共同的价值观是毛庆沟楼烦族群的组织基础,按财富等级埋葬是族群墓地的重要社会组织原则。 (3)共同的文化渊源是墓地人群认同的基础 毛庆沟楼烦族群墓地中,随葬绳纹壶+金属凤纹牌饰的人群贯通整个墓地,整合了看似有别的北区和南区。其中绳纹壶与周边文化同类器具有相同的演变规律,尤其与燕文化同类器的形态最为接近[30];金属凤纹牌饰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中原文化的玉石牌饰,是金属化的玉石牌饰[31]。墓地布局和埋葬方式见于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中原文化墓地,墓地的规划思想和做法,很像周人族葬墓地特点。由此体现了各种文化因素、各种族居民在华夏族的文化影响和政治统治下,在岱海地区重新整合,形成的共同体的秩序,充分说明了楼烦族群是一支高度中原化的北方少数民族,毛庆沟墓地人群或由于混居分葬的习俗,才出现两种墓向的墓葬。[32] 四、辩证的研究逻辑 结构主义观点认为,二元现象是两个在种族、文化甚至实力方面都不同的民族之间的联合的历史产物,我们研究的社会结构可以既是二元的,也是不对称的;甚至可以说,它们非这样不可[33]。以上三个研究案例所揭示的社会组织结构都是不对称的,但是不对称性并没有导致人群分裂成截然不同的几个部分,探究原因不难发现,某一层面产生对立的两个元素,在另一层面又互相结合,不存在绝对的对立关系。 结构主义研究强调分类,着眼点在于区别,但是通过以上三个案例可以清楚地看出,在区分差别的同时也要留意共性,如姜寨居住址四组房屋都使用鱼纹、广场墓地中五组墓葬都随葬细颈壶;大南沟墓地三类人都随葬筒形罐,甲、乙似乎是完全对立的,但是他们都和丙类人结合;在毛庆沟墓地中,使用绳纹罐和凤纹牌饰的人们也起到了相同的作用,这些共同元素把对立关系整合在一起。列维·斯特劳斯援引巴兰地尔的观点,认为各种组织,其目的在于,“重组”受扩散威胁的血统;“缓和”它们的瓦解;“恢复”它们的连带关系,“建立”与祖先的交流,“防止氏族的各自分离的成员彼此成为陌生人”,提供“防止冲突的工具”,通过“作为加强社会和政治结构的一个因素”的“精细调节的”仪式,来“控制”和“掌握”对立和颠覆[34]。这些共性不具备分类意义,但却承载着人群组织成为一个整体的要求,是社会组织稳定存在的必要条件。差异与共性并存,分类与整合并举,是结构主义研究中最重要的辩证统一关系。 列维·斯特劳斯认为:“结构研究的对象是借助模式进行的对于社会关系的研究,没有一个共同的环境,社会关系是无法设想的,它是社会关系的参照系。时间与空间就是可以让我们思考整体的或逐个的社会关系的两个参照系。这两个维度不可跟其他科学所使用的时空维度混为一谈。它们是由一个‘社会的’空间和一个‘社会的’时间构成的;这就意味着,除了充实它们的社会现象以外,它们不具备任何其他的性质”[35]。因此,结构主义作为组织和解释考古材料的一种方法,由于共时性和整体性的要求,区别于以往大多数强调历时过程和具体事件的研究方法,需要研究者转换视角和思路,辩证地看待“时间”与“空间”[36],更多关注事物的“关系”。 中国学者除对聚落、墓地进行结构主义考古学研究之外,还在古代艺术[37]、原始宗教[38]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欧美考古学家自上世纪也陆续开始了结构主义考古学的研究,特别是美国物质文化的历史研究是结构主义与考古学相结合资料最丰富的课题[39]。但是有的研究者把具体现象之间的关系模式当成结构,认为结构是如自然/文化、男/女这样一对确定的对应关系[40];或是试图厘清多变的而不稳定的对应关系随时间的变化历程[41],显然,这些观点和认识与列维·斯特劳斯、皮亚杰等人的论述有一定的偏差。 附记: 本项研究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号63172046)资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