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张江:《“阐”、“诠”辨——阐释的公共性讨论之一》,《哲学研究》2017年第12期。 ②参见孟钟捷:《公共阐释理论视域下的公共历史文化机制建设》,《历史研究》2018年第1期。 ③Reinhart Koselleck, Geschichtliche Grundbegriffe. Historisches Lexikon zur politischsozialen Sprache in Deutschland, Stuttgart: KlettCotta, 1972, Bd.1, S. XV. ④参见瞿骏:《“民国范儿”的迷思——论清末民国教科书之“另一面”》,《学术月刊》2014年第9期。 ⑤参见李明洁:《“被自杀”与社会记忆的语言化——语言变异与文化记忆的关系例析》,《贵州社会科学》2018年第3期。 ⑥参见《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4期一组文章。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58页。 ⑧伽达默尔:《诠释学II: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65页。 (作者孟钟捷,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