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同”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梁启超提出“中华民族”概念是迎合了清朝宪政改革塑造“国民国家”的需要,而国共两党的先驱者则是充分认识到了其在凝聚国民中的重要作用。孙中山以此为号召实现推翻清朝统治,建立中华民国的宏伟目标。而李大钊很早就给予了关注,并给出了“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云”的论断。“中华民族”也成为中国共产党凝聚中国人民取得抗日战争胜利、推翻国民党统治,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力武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写入国歌的“中华民族”依然激励着中国人民不断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 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 而明确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在2014年5月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根据新疆的现状及发展情况,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在工作中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要“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在同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讲话中,这一思想得到了进一步阐释:“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对我国民族关系的认识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基础上进一步解读为:“强调各个民族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这种“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形象地说,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要让“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命运共同体”定性的思想基础,是源自几千年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和面对外国侵略与亡国灭种的危机而结成的紧密血肉联系。“中华民族是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则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与发展轨迹的准确认定,这既是“四个认同”导致的必然结果,同时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也依然离不开“四个认同”。 “四个认同”的重要论述提出之后,在2015年又有了进一步完善,增加了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2015年8月第六次西藏民族工作座谈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讲话中再次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做出了重要论述,将“四个认同”完善为“五个认同”:“必须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应该说,在“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4个认同基础上增加了认同中国共产党,是对我国现有政治制度的进一步强调,使这一重要论述更加完善。其后,“五个认同”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讲话中被屡屡强调,而且这一重要论述在我国民族高校的具体民族工作中也得到具体贯彻,成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五个认同”重要论述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国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的上述重要论述也写入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而与此对应,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两次出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表述,“中华民族”一词也明确出现在宪法中。 回顾“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思想的提出及其完善的过程,出现在学界一个不能回避的现象,即是上述所言关于中华民族“名”和“实”之间的激烈论争。因此我们可以说,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论论述,既是在中国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历史客观深入认识,回顾和总结中国共产党长期处理我国民族问题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同时,这一重要论述的提出,也满足了当时中国学界和中国社会发展迫切的现实需要,因为在这一时期,继续推进和质疑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主张在我国理论界出现了激烈交锋,不仅严重困扰到了我国的民族工作,也严重影响到了我国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