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的评定与推测 在论及陈寅恪的《唐代政治史述论稿》评审意见之前,似有必要将此书一波三折的出版历程稍作理清。1940年7月,陈寅恪借道香港赴英讲学,至港后欧战爆发、航线中断,困顿之际,应陈君葆等人之请在香港大学任教,《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乃是作者在港大授课所用的讲义。(34)1941年1月,陈寅恪将书稿整理完毕后,即从香港邮寄至上海付梓刊刻,但因通讯迟滞,书稿遗失不明;后由邵循正帮助整理成书,书名题作《唐代政治史述论稿》。(35)陈寅恪致傅斯年等人的信函亦称:“将此两年所著之唐代政治史及晋书补证等稿(皆港大演讲底稿)誊写清楚,呈候校正。此二稿当在港危迫之时,已将当时写清之本托人带与上海浙江兴业银行王兼士,因恐死亡在即故也。”(36)此后,香港沦陷,陈寅恪赴英伦任教的计划破灭,被迫返回内地,相继任教于广西大学、成都燕京大学。1942年8月,陈寅恪在致傅斯年的信中即告知,书稿数日内可写校完工,“西大如能代出固佳,不能,则将唐代政治史寄呈削正付刊”。(37)同年12月给杨树达的信中,陈寅恪称《唐代政治史》已付印,(38)所言似乎不确。实际上,此书直到1943年5月,才作为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由重庆商务印书馆出版。此书初版自序写于1942年的七夕,或许因战时纸张缺乏、印刷困难,拖延至次年方才付梓刊刻。《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出版后,学界反响强烈,夏承焘在日记中即言:“略翻一过,极佩服其精博。近日治中古史者,诚卓然一大家。余曩年妄欲治宋史,见此杰作,可以缩手矣。”(39)王育伊评论道:“本书异于时人所讥之琐碎考据,亦异于剪裁陈言纂辑成书之史钞,更大异于具有成见与含有宣传性之史论。”(40)认为此书的出版,是对琐碎考据学与宣传性史学的一个回击。 第三届“学审会”的评奖公告于1944年4月公布,根据规定,申请时间应在1943年9月之前。《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出版于1943年5月,可谓是恰逢其时。此书最终获得了第三届(1943年)教育部学术著作奖励一等奖,推荐人是傅斯年。申请奖励说明书的“内容要点”中写道:“本书据著者自序称,系继《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而作,以补充前稿之未备也。”申请者说明书的内容为第三人称,那么,此申请书或非陈寅恪亲自填写,而是由他人代而为之。 《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申请后,“学审会”寄送的审查专家为吴稚晖和柳诒徵,现不烦将二人的评审意见赘录如下。 吴稚晖的审查意见: 思想正确、参考详赡、结构完善、叙述甚有系统,对于前人学说间有改进,在史评中自有独立体系。作者循由武力而强盛、由强盛而兴文教,文教既盛、武力涣散,又各恃残余之武力分为党派,由党派而促衰败之理,以为史评。虽非发明,惟引据翔实、创制谨严、立论平正,是其特长。此项著作已流行于社会,自有参考之甚大价值,无特别奖励之必要,以给予名誉奖励为当。 柳诒徵的审查意见: 是书探穴史籍、钩沉发覆,树义若坚城、□事如审栉。自唐代皇室、臣僚、蕃将、阉寺之家世著眼,推及政策之演变、□□之□□,河朔之分崩、胡族之迁徙,皇位之继承,党派之起□,□串□举;系统分明而措辞□□、行文周密,姑假假说、自发疑难。虽河朔不无汉化,李党亦重进士,少数特例,无碍原则。并世罕才,实罕其匹,曷胜叹服。是为有独创性、发明性、对于学术确有特殊贡献之著作,应给予以奖励。(41) 观两人的审查意见,吴稚晖认为“无特别奖励之必要,以给予名誉奖励为上”;柳诒徵对陈著则推崇备至,列为一等奖。作为通儒硕学的吴稚晖,治学侧重于中西哲学思想之阐发,在汉语语音与文字学等方面,国学功底颇为深厚,对唐代政治史却未有精深的研究。将陈著委托吴稚晖审查,因其是“学审会”委员,有审查权限;或许也与其在政学两界崇高的威望有关。吴氏的审查意见认为,《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对唐代政治内在脉络及其互动的阐释,虽自有“独立体系”,却并非发明,最终评定请给予名誉奖励。 那么,吴稚晖何以有此低评呢?首先,可能与吴氏对中国文化的偏见有关。陈立夫曾言,吴稚晖先生“也曾有一时比较不重视中国文化,他在五四运动时曾主张漆黑一团的宇宙观,并一度要把线装书掷到茅厕里去”。(42)抗战军兴后,吴氏发现传统文化可以激励民族士气,态度也转向肯定和赞同,所论多在“历代盛衰之历史”,以求当权者能有所鉴戒。(43)但其对陈寅恪所著《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的观点难以抱同情之理解,当属不诬。其次,或许是吴稚晖在评奖等次上的一种个人偏好。笔者发现,他在给其他申请作品的评奖过程中也多用“名誉奖励”,或不给予明确等次。(44)当然,吴稚晖的这一评价,却有意无意中贬低了《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的独创性价值。与此相映成趣的是,柳诒徵认为陈寅恪行文周密,其著“有独创性和发明性”,当属持平之论。 按照“学审会”规定:“如审查者二人意见悬殊时,另请第三人审查”。(45)两位初审人对《唐代政治史述论稿》有不同意见时,就会被提交给其他学者再次评定。因笔者所见史料有限,我们对于陈著是否交由“第三人”审查,以及“第三人”是否真实存在,皆不得而知。除了《唐代政治史述论稿》本身的学术价值、陈寅恪至高的学术声望以外,作为此书推荐人和“学审会”委员的傅斯年,或充当了此著荣膺第一等奖励的幕后推手。理由如下: 其一,据《竺可桢日记》及档案所载,傅斯年出席了1943年12月15日至17日的“学审会”会议,分在第二组,召集人为吴稚晖,当时的参加者还有陈布雷、柳诒徵、张君劢、徐悲鸿、顾毓琇等人。巧合的是,陈寅恪此时刚从广西大学转至成都的燕京大学任教,寄居在观音岩的俞大维家中,当时的“学审会”委员竺可桢、傅斯年、柳诒徵等多与其有过晤面和交谈。(46)同时,作为部聘教授的陈寅恪,与当时一流的文史学者多有交谊。或许,这一私人情谊无形中有利于《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的奖次评定。 其二,“学审会”评定结果出来之前,陈寅恪曾致信傅斯年称:“燕大所付不足尚多,以后不知以何术设法弥补?思之愁闷,古人谓著述穷而后工,徒欺入耳”;且言所欠预支旅费被挪作他用,难以按时归还,“学术审议会奖金如有希望可得,则请即于其中在渝扣还,以省寄回手费”。(47)可知,初至成都燕京大学任教的陈寅恪,因全家患病而各项开支甚多,生活至为窘迫,请求补发研究费、米贴与生活补助费以维持生计。由中研院垫支的旅费也不能按时偿还,陈氏只好寄希望于“学审会”的奖金了。这一心曲,傅斯年当能领会。作为在“学审会”中拥有最终评定权力的傅斯年,对《唐代政治史述论稿》是否会发挥一定的人情作用呢?且列一旁证。1942年,傅斯年曾为郭宝钧所著《中国古铜器学大纲》向“学审会”推荐,最终郭著获得二等奖。(48)当然,傅、陈两位的私人情谊,以及傅斯年在“学审会”的话语权,对《唐代政治史述论稿》获得一等奖发挥了多少潜在影响,还有待于新史料的出现。 综观金毓黻、钱穆、柳诒徵、吴稚晖四人的评审意见,我们不难发现,审议人的个人脾性、知识结构、学术素养与史学观念,是影响申报作品能否获奖,以及奖次高低的重要因素;其背后则体现了时代变局与治史趋向的互动关系。如果评议人与被审查人在治学取向上大异其趣的话,对作品的评定可能会有较大影响。当然,审查人的主观心态与私人情谊,究竟在评审时发挥了怎样的潜在影响,实则最为微妙,也难以窥探。这或许也是文史类作品的评定经常充满争议,难以客观公正的原因所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