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1909-1913年间上海租界会审公廨受理的中美商民混合讼案,其纠纷虽仍以商事交易为主,但亦出现土地房产、牌号版权、抵押担保、票据、房屋建造承揽、人格权等新的纠纷样态。围绕相关诉讼在美领事署与会审公廨之间展开的交涉,又折射出美国会审官把控会审公廨涉美诉讼的诸多细节。同时,在诉讼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部分中美涉讼当事人和外籍律师,亦恃“交涉”为奥援,力谋各自利益的最大化。清末民初会审公廨处理华洋讼案具有“名诉讼实交涉”的本质。 关 键 词:钞本史料/会审公廨/中美混合诉讼/美国会审官/交涉 标题注释:本文为《历史研究》编辑部与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联合主办的第十届历史学前沿论坛参会文章,中国法学会基础研究重点激励项目“《上海华洋诉讼案(钞本)》辑校及研究”(CLS(2017)J03)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蔡晓荣,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笔者在上海市图书馆发现一册美驻沪领事署致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以下简称“会审公廨”)函件钞本。钞本品相尚佳,虽纸张脆黄但字迹清晰可辨,366页的素色纸笺,完整抄录着自宣统元年(1909)六月二十八日(农历)至1913年5月23日(公历)间,会审公廨美国会审官①以美领事署名义呈致会审公廨的693桢函件。函件钞本除数桢因遗漏而事后补抄外,皆按致函落款时间排序,颇为齐整。笔者推测,函件钞本或由会审公廨文案人员誊抄辑整成册,旨在存档或供日后备查之用。此册钞本应为其中之一,辗转由上海市图书馆收藏。其文献检索名为《上海华洋诉讼案(钞本)》(以下简称“钞本”)。 函帖格式则如钞本第一函所示: 致公廨函: 启者案查美商茂生洋行控华商赵冠卿结欠货款一案,现闻中国商会已议将怡盛号盘出,得银一万八千五百两,摊派各债户完案。但查赵冠卿一案已使茂生亏损至四万六千零四两之多,其未出之货尚有三千七百八十三件,是茂生洋行亦应在摊派之列。且闻协隆洋行所控欠款业经收到,甚属满意,故允将赵冠卿开释。鄙意以摊派欠款应按各债户控追之数摊派,不得有多寡不等之处,如协隆果有较他商多收款项之事,应即列入债户单内,以便公摊,方为合办。用特备函,即希贵分府查照核办为荷。此颂。日祉宣统元年六月二十八日② 综览整册函件钞本,可知当时美领事署派赴会审公廨之会审官与会审公廨联络方式,不外面商、电话沟通、③函件交涉三种途径。由于外交函件属于正式的公文,具有较强的官方色彩,且便于日后稽核查证,函件交涉自然成为彼此间进行联络的最主要途径。钞本显示,美领事署向会审公廨致函,有时一日一函,有时数日一函,有时一日数函,且就同一案件反复致函交涉的情形,钞本中亦随处可见。如针对美商茂生洋行控华商庆丰号赵冠卿结欠货银一案,美国会审官先后致函达21次之多,交涉时间长达3年之久;围绕着美商同孚洋行控华商同康烛厂定货不出一案,则在两年多的时间先后致函27次。就内容言之,钞本所辑函件,绝大部分为美国会审官以美领事署名义,代美国寓沪商民向会审公廨转呈控告华人诉状时,要求传提被告会讯的附状说明,或者就案件的争议焦点与裁断所阐明的交涉意见。函件几乎囊括了这一时期会审公廨受理的所有中美混合讼案。不过仔细披阅,亦可发现有约40桢属于与具体案件关联不大的事务性致函,如与会审公廨中方谳员妥商会审或停讯日期、告知会审业务交接、礼节性邀访、请求公廨为美国在华法院(The United States Court for China,俗称“美按察司衙门”)代传华籍证人④等。另,钞本中亦有约32桢交涉函针对的是纯粹华人(不含为美国人服务之华籍用人)之间的讼案。⑤ 就当前学界对晚清民初上海租界会审公廨既有研究来看,前贤学者已推出诸多颇具分量的成果。这些成果大多从宏观切入,围绕会审公廨生成背景、机构沿革、理案机制、法权变迁等进行史实重构或解释。⑥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由于会审公廨诉讼卷宗散佚难征,使得学界希冀借助原始司法档案对其理案之具体司法运作进行微观考察的努力,遭致难以克服的阻力。虽然《申报》、《北华捷报》(The North-China Herald)等中外报纸,以及早期西方旅华学者若干著述,对会审公廨所审理之华洋诉讼案例有撮要述介,但琐屑且记述不甚连贯,即便对于个案层面的华洋讼案及其具体审理情况,亦难以形成完整的呈现。 此外,由于在晚清民初涉外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诉讼”与“外交”模棱不分,“交涉”遂不可避免成为华洋诉讼过程中的关键一环。具体到上海会审公廨,列强领事“强移诉讼为交涉”,⑦亦使得会审公廨之华洋诉讼,无形中涵纳了更多的法外因子。这些隐性的因素,皆非诉讼裁判文书或案件的描述性材料所能揭示。而本钞本所辑之交涉函件,却能够充分展现彼时美领事署与会审公廨围绕中美混合诉讼展开的诸多交涉细节。⑧因而其具有不逊于原始诉讼卷宗的史料价值。 本文拟以钞本所载1909-1913年间,美驻沪领事署呈致会审公廨的693桢交涉函件为主要史料依据,通过对函件的梳理和研读,探讨以往会审公廨史相关研究中学者们殊少措意的以下问题:钞本所涉时段内会审公廨受理的中美商民混合讼案之纠纷样态为何?钞本所辑交涉函件,折射出美国会审官把控会审公廨中美混合诉讼之司法运作的哪些细节?在诉讼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部分中美涉讼当事人和外籍律师,又如何恃“交涉”为奥援力谋各自利益的最大化?笔者希望藉以上问题之探讨,重新审视清末民初会审公廨处理华洋诉讼的“名诉讼实交涉”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